2023年青海省公安廳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28人公告
青海省公安廳2023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青海省公安廳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28名警務輔助人員。警務輔助人員是指根據社會治安形勢發展和公安工作實際需要,面向社會招聘,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情況
招聘人數:128人。
招聘崗位:從事留置看護勤務、交通管理輔助工作等。崗位有夜班,外勤工作強度較高。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四)年滿十八周歲(2005年3月22日以前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七)報考年齡、學歷等各類事項的時間截止日期為本次報名工作第一日。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編造、散布有損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損害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的信息或者言論的;
3.因吸毒、嫖娼、賭博等受過行政處罰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從事輔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報考人員一經聘用,試用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即與省公安廳簽訂勞動合同,薪酬標準按照《關于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薪酬管理的通知》《青海省公安廳警務輔助人員新標準薪酬待遇發放辦法》《關于印發〈全省公安機關留置看護輔警薪酬待遇發放辦法〉的通知》執行。
四、報名及考試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3月22日14:00至3月26日18:00
繳費時間:2023年3月22日14:00至3月27日23:30
報名調劑時間:2023年3月28日9:00至3月28日16:00
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考生請登錄網上報名平臺(https://c.exam-sp.com/index.html#/e/qhfj2023/login)按照操作步驟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報名時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報考人員登錄網上報名平臺報名時,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并對所填報信息真實性進行承諾。每人限報考1個職位。
網上報名期間,每天下午18:00在網上報名平臺公告欄(https://c.exam-sp.com/index.html#/e/qhfj2023/login)公布當天各職位報名情況。
(二)網上資格審查
審查時間:2023年3月22日14:00至3月27日18:00
報名期間,將同步對報名人員進行線上資格初審,并通過短信方式通知本人初審結果。
(三)筆試
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公安基礎知識。分值均為100分。
權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安基礎知識各占筆試總成績50%,筆試總成績占考試總成績60%。
時間和地點: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通知。
所有招聘職位不設開考比例。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保留2位小數。筆試單科缺考或成績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試聘用資格。
(四)現場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底的順序和各招聘職位擬聘用人數,按照1:3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按照通知的時間和地點,向各用人單位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學歷證書以及報考職位資格條件所需有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進行資格復審。未按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
(五)體能測評
所有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公布的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執行。若體能測評環節出現不合格的,可按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一次。
(六)面試
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進入面試,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40%。面試時間、地點及方式待筆試成績公布后另行通知。計劃招聘職位與進入面試人數之比為1:1時,該職位考試總成績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試成績未達到當天參加本組所有面試人員平均分的,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資格。
(七)體檢
體檢人選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若體檢環節出現不合格的,可按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一次。
(八)政治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進入政治考察環節,政治考察參照我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相關規定執行。
(九)公示及聘用
政治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辦理聘用手續。正式聘用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五、相關注意事項
(一)總成績并列的處理。在筆試、面試結束后,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下一招聘環節人選;筆試總成績相同的,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下一招聘環節人選;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相同的,由具體用人單位根據政治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同等情況下,優先聘用烈士遺屬和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輔警的遺屬、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見義勇為人員以及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其他優先聘用人員。
(二)補錄。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但未進入體檢和政治考察環節的考生列入補錄人員庫。在下次招聘公告發布前,若出現此次招聘職位的輔警離職,按程序從補錄人員庫中進行補錄。
(三)學歷。取得高中文化程度以高中畢業證為準。取得更高學歷的需以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實施學歷教育、由國家認可的擁有文憑頒發權力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頒發的學歷證書為憑證。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考生,應當有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四)在招聘全程中,將對報考人員的相關信息進行核實,在任何環節如發現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信息,或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情形,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如果已經被聘用,招聘單位有權取消聘用資格。招聘過程中,報考人員要確保本人報送的聯系方式有效并保持通信暢通,若因個人原因無法聯系或未按時參加審核、測試的,將視為報考人員自愿放棄。
(五)擬聘用在職人員須在與聘用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前提供離職證明,無法提供者,不予聘用。
特別提醒廣大考生,本次考試,省公安廳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與輔警招聘相關的培訓班或編印考試復習教材資料,請切勿上當受騙。
本次招聘工作日程安排緊湊,請廣大考生做好應試各項準備。
政策咨詢電話:青海省公安廳政治部0971-8293891(正常上班時接聽)
崗位咨詢電話:詳見職位表(正常上班時接聽)
網上報名技術支持:021-61948899(9:00—17:00)
青海省公安廳政治部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