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紹興市中醫院赴溫州醫科大學開展2023屆醫學類畢業生招聘10人公告
紹興市中醫院赴溫州醫科大學開展2023屆醫學類畢業生招聘公告
一、招聘計劃
現場招聘碩博士研究生10名,招聘人員均為正式在編人員(事業編制報備員額管理)。具體崗位、人數、專業、其他條件和要求詳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
博士研究生;2023年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境外人員學歷學位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相關專業由招聘單位審核認定);2023年住培合格的碩士研究生;2023年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下列情形視同對待:在國家就業政策規定的擇業期內(按國家有關規定,高校畢業生從畢業之日起兩年內為擇業期,擇業期內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同等待遇)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未簽訂或簽后依規撤銷,人事檔案仍保留在畢業學校或各級人才中心、就業指導中心、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按國家政策規定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
三、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等條件;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三)符合第二條招聘對象條件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下學歷應在1987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應在1977年3月25日以后出生。有特殊要求的詳見計劃表;
(四)身體健康,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其他條件;因工作需要,報考護理類崗位原則上要求身高155cm以上。
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紹興市本級衛生健康單位2023年擬錄取人員;
2.2023年畢業的紹興市范圍內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員(定向單位及當地衛生健康部門、學校等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書面意見的除外);
3.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碩士博士研究生的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4.現役軍人。
三、招聘方法和步驟
紹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紹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成立院校招聘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此次招聘工作。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時間地點
3月25日茶山高教園區溫州醫科大學茶山校區田徑場09:00-12:00。
2.有關要求
現場資格審查時考生需提供《紹興市本級衛生健康單位2023屆院校招聘報名表》(見附件1)、本人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成績單、畢業生協議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實行網簽的學校需現場查看網上簽約情況)。資格審查合格的,現場領取準考證(考試通知單)。崗位審核通過人數原則上不低于該崗位招聘人數3倍,緊缺專業崗位經院校招聘委員會同意可按1:2比例開考;其他特殊情況需開考的由院校招聘委員會研究確定;崗位不足比例的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一環節發現應聘人員存在不符合條件情況的,即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二)考核(面試)
考核采取面試形式,面試一般安排在現場資格審查通過后當天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因特殊情況無法在當天組織考試的,另行組織。考生持本人身份證、考試通知單參加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按成績高低且不低于合格線60分排序,并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現場資格審查、考核時間地點調整的,將另行公告通知。
(三)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相關規定執行。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
(四)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相關規定執行。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紹興市衛生健康委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沒有異議或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報紹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批準后,招聘單位與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試用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擬聘用人員不按時辦理聘用手續的,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因考生個人原因無法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境外人員無法在2024年1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及其他報考崗位所需證明的,均視作放棄。在職人員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內與原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的,招聘單位不保留聘用資格。
應聘人員在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過程中自行放棄或因不符合條件被取消資格的,不再進行遞補。
四、安全防控要求
考生由學校南大門經測溫合格后入校。
五、注意事項
(一)考生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如因選報崗位不當或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本人考試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本次招聘擬聘用人員須提交就業協議書原件(實施網上簽約的院校、境外人員除外)。
(三)聘用上崗后,擬從事臨床工作的臨床、口腔等醫學專業畢業生,將按照《浙江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原則上招錄人員首期聘用合同不低于5年(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不低于6年),聘用期內不允許調動和報考其他單位。
(四)在報名、資格審查、面試等環節中的特殊情況,由院校招聘委員會研究決定。
(五)招聘工作由紹興市紀委市監委派駐市衛生健康委紀檢監察組監督。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中組部、人社部下發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行。
(六)咨詢電話
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1:00,14:00-16:00
紹興市衛生健康委政治處:0575-85080558、85086816
紹興市中醫院人事科:0575-89107100
紹興市中醫院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