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東湛江市坡頭區衛健局所屬事業單位赴高校招聘公告
2023年湛江市坡頭區衛健局所屬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規定,現組織開展2023年湛江市坡頭區衛健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其具體條件等詳見《2023年湛江市坡頭區衛健局所屬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其中,“應屆畢業生”是指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社會人員”是指除應屆畢業生外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近兩年內在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5、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年齡、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首日。國內高等院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承諾在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證明材料;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否則用人單位可不予聘用。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使用事業單位編制,薪酬待遇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政策規定。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3年3月26日(星期日)9:00-13:00;
地點:廣東省東莞市松山湖新城大道一號廣東醫科大學東莞校區體育場。
2. 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方式,一人只限報一個崗位。
3.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報考者須提交如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按順序左側裝訂: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3,貼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個人簡歷;
(3)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
(4)畢業證書;
(5)學位證書(招聘崗位有要求的提供);
(6)招聘崗位條件所需的其他證書證明材料;
(7)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且已選擇專業目錄相近專業報考的,須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學校或學校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材料;
(8)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考生需提供所在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9)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須取得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應屆生暫無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交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在校學習成績單(加蓋公章),上述材料收取復印件,原件審核后當場返還考生。
4.其他事項:
(1)報考者必須本人按要求帶齊資料到招聘現場報名。
(2)報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不符合要求或弄虛作假的,無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二)面試辦法和要求
采用現場公開招聘方式,由招聘單位組織符合條件者進行面試。
1.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條件,由招聘領導小組成員審核考生資料確定參加面試的對象名單并通過電話方式通知考生。應聘考生應隨時保持聯系手機暢通,因所留手機號碼有誤或聯系不暢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2.考生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或中途擅離考場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面試以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綜合素質,分析、應變、業務能力、組織協調、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時間為10分鐘。
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分即為最后總成績。總成績未達到60分的不能列為擬簽約對象。
(三)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后2位。按招聘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擬簽約對象。如同一崗位考生出現面試成績相同的,則以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另行組織面試。當場公布成績。
(四)簽訂就業協議書
確定為擬簽約對象須與招聘單位簽訂就業服務協議書,承諾在招聘單位服務不少于5年。不簽訂協議書的,取消體檢資格。
(五)體檢與考察。
體檢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實施;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對其進行考察考核,并出具考察材料。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并在坡頭區政府網站(http://www.ptq.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擬聘用對象在公示期滿后未出現異議的,或雖有異議但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單位按有關規定與聘用對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的薪酬待遇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七)遞補。
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是否遞補,若遞補則按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期限為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逾期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六、其他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2.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要求和報考指南,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3.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4.防疫要求。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招聘組織單位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及時在有關網站發布公告,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5.本方案由坡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坡頭區衛健局負責解釋,如有未盡事宜由本次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6.咨詢電話:0759-3950322,監督電話:0759-3950868。
附件1:2023年湛江市坡頭區衛健局所屬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坡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坡頭區衛生健康局
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