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瑞安市醫療服務集團赴高校招聘碩士及以上研究生29人公告
2023年瑞安市醫療服務集團赴高校招聘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公告
為更好地選拔引進優秀人才,根據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關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3〕197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2023年瑞安市醫療服務集團赴高校招聘碩士及以上研究生2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條件;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年齡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和瑞安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3.已與瑞安市醫療衛生單位簽訂就業意向書和就業協議書的人員;
4.原與瑞安市衛生健康局簽訂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協議,解除協議后未滿約定不可報考期限的人員;
5.被依法認定為失信聯合懲戒的人員;
6.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等規定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學歷學位的畢業生。
三、招聘崗位及要求
(一)招聘崗位詳見《2023年瑞安市醫療服務集團赴高校招聘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聘專業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參考高校專業目錄審查認定,研究生專業參考《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08年更新版)、《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版)、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2023年碩士專業目錄查詢”進行審查。目錄中未列入的專業或各高校新設專業,如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近、相似的,由報考人員提供相應的學習課程等佐證資料,證明確實相近、相似的,本著“宜寬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選拔”的原則進行審查認定。
(三)國(境)外留學歸來報考人員,需在2023年3月24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其學歷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
(四)除101、102、103、104、201、202、203、204崗位外,博士研究生報考不受相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限制。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3月25日9:00-12:00。
2.報名地點:溫州醫科大學茶山校區田徑場。
3.報名材料:
(1)如實填寫《2023年瑞安市醫療服務集團赴高校招聘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報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和有效戶口簿(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
(3)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報名人員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從學信網上下載打印);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國內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國(境)外畢業的報名人員,須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大學英語等級證書”、“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榮譽證書、獎學金證書及其他榮譽證書、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6)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張。
(二)資格審核、預選
1.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進行預選。
2.預選根據報名人員的學歷層次、榮譽等級和次數、獎學金等級和次數,按不超過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考試人員,以電話(短信)形式通知入圍考試人員。
(三)考試
1.考試采用面試(面談)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入圍體檢。考試方案由瑞安市衛生健康局制定,報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實施。考試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四)體檢、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入圍體檢人員須于公布考試成績當日與瑞安市衛生健康局簽訂就業意向書,未簽人員視為放棄入圍體檢資格,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無遞補人員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
體檢工作公告發布后,體檢、考察不合格者或因各種原因放棄的,其空缺名額不予遞補同時解除就業意向書。體檢工作公告發布后放棄的,將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入圍體檢人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
入圍體檢人員在妊娠期內的,須在體檢工作公告發布后,憑有關孕期醫療證明(妊娠試驗或孕期超聲檢查報告單)主動向瑞安市衛生健康局提出延期體檢申請,在約定延緩期限內完成體檢,否則取消入圍考察資格。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入圍考察人員。國內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否則按考察不合格處理。
體檢和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行。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瑞安市衛生健康局網站及微信公眾號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
在職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行負責與原單位解除聘用關系,辦理聘用手續時提交相關解除證明材料,未按規定時限及要求提交相關解除證明材料,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對象一律要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人員聘任要根據招聘單位的崗位設置情況而定。如未取得相應執業(或從業)資格證書的必須在錄用之日起3年內取得,逾期未能取得,聘用單位一律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告知事項
(一)考生對本次發布崗位的專業設置有異議的,應在2023年3月23日17:00前到瑞安市衛生健康局組織人事科(瑞安市瑞湖路333號807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逾時不再受理),由瑞安市衛生健康局組織人事科統一反饋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經研究認為確需增加專業的,須在2023年3月24日向瑞安市衛生健康局、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增補意見,經研究后于報名開始前發布補充公告。
(二)除已特別注明外,本次招聘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到的各類證書證明(件)的取得時間及戶籍落戶時間,統一截止到2023年3月24日。
(三)資格審核將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或擾亂報名秩序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且兩年內不得參加瑞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四)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五)未盡事宜,由瑞安市衛生健康局、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招聘咨詢電話:
瑞安市人民醫院組織人事科0577-65866007
瑞安市中醫院組織人事科0577-65809953
瑞安市衛生健康局組織人事科0577-58906070
網址:
瑞安市衛生健康局網站(首頁->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公告公示->其他業務公告公示):http://www.ruian.gov.cn/col/col1229197301/index.html
附件:
1.2023年瑞安市醫療服務集團赴高校招聘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崗位一覽表.xls
2.2023年瑞安市醫療服務集團赴高校招聘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報名表.docx
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瑞安市衛生健康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