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3年面向全省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更好地服務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有關規定,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決定面向全省公開選調一批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職位一:公開選調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工作人員9名,其中5名到廳直屬參公事業單位海南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局任職,4名到廳直屬參公事業單位海南省建設標準定額站任職。
職位二:公開選調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各1名,到廳直屬事業單位海南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任職。
二、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
職位一: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或已進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職位二:已進行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或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二)報名條件
申報職位一的,應具備《海南省公務員調動暫行規定》規定的資格條件;申報職位二的,應具備《海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動規定(試行)》規定的資格條件。此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嚴守紀律和規矩,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4月1日之后出生),個別崗位可以放寬到40周歲以下(詳見附件1)。
4.具有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2023年4月1日)。
5.身體、心理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及相關規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按照國家或地方有關規定,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選調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試用期未滿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具體的選調崗位、選調名額、報考資格條件等詳見《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3年面向全省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三、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海南日報》、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http://zjt.hainan.gov.cn/)、南海網(www.hinews.cn)等媒體上發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截止。
2.報名方式:通過網上郵箱報名,郵箱地址為:cyrcgzc_szjt@hainan.gov.cn,郵件標題為“報考單位+報考崗位+姓名+手機號”。
3.報名資料:(1)報名表(請從網站下載,須單位同意報名并蓋章);(2)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正反面;(3)學歷學位證書;(4)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職位一),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職位二);(5)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照(電子照片);(6)近三年工作總結(1000字左右);(7)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執業資格證書;(8)本人認為可以證明自身能力素質的其他相關材料。
以上資料電子版照片為JPG格式,掃描件為PDF格式,報名表和近三年工作總結同時提供word電子版。
(三)資格審查
廳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選調名額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2方能開考。對未達到規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競爭的職位予以核減或取消。對取消職位的報考人員,若還有其他職位符合報考條件,工作人員將在完成資格審查時與之溝通,確定是否改報其他崗位。對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將以電話和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后續考試安排,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以短信方式告知。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選調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不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選調資格。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各占50%確定考試綜合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筆試成績和筆試合格分數線在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發布。
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養、邏輯思維、個性特征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選調名額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達不到比例的,按符合條件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列為體檢、考察對象。
考試前對考試人員報名材料的相應原件進行復查。對未能提供原件、原件與報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試資格。
(五)體檢和考察
原則上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有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再按考試綜合成績排序依次遞補。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派出考察組進行考察和政審,主要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等內容。
(六)辦理調動手續
綜合考生的考試、體檢和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擇優選調,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本公告由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98-65349931、65200072
附件:
附件1.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3年面向全省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