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西雙版納景洪市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校園招聘45人公告
景洪市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2023年急需緊缺人才校園招聘公告
為加強景洪市衛生健康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西雙版納州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經西雙版納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景洪市衛生健康局計劃組織市直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開展2023年急需緊缺人才校園專場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試,綜合評定,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校園招聘擬考核招聘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員45名,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詳見《2023年上半年景洪市衛生健康局急需緊缺人才校園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人員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 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所需專業及其他條件;
4. 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 年齡35周歲以下,具有副高級職稱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年齡放寬至45周歲;
6. 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23年7月31日;
7. 自2017年起,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與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 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 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 按規定落實就業崗位的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
5. 在以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6. 機關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 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與西雙版納州事業單位解除聘用合同未滿3年的人員;
8. 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能報考的其他情形。
四、校園招聘報名方式及時間
校園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委托報名。
1. 現場報名時間為:2023年3月18日09:00—13:00。
2. 招聘地點:昆明醫科大學南苑(昆明市呈貢區景明南路)。招聘單位:景洪市第一人民醫院、西雙版納精神衛生防治中心。
3. 聯系方式:
景洪市第一人民醫院:
聯系電話:0691-2146802,0691-2220695;
西雙版納精神衛生防治中心:
聯系電話:0691-3060023。
五、報名需提交材料
1. 《2023年上半年景洪市衛生健康局直屬醫療單位急需緊缺人才考核招聘報名表》(附件2);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 報考崗位所需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
4. 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海外留學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2023年應屆畢業生提供);
5. 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
6. 學校教務處提供的真實學習成績單〈須由成績管理經辦人簽署補考、重修情況,并簽名、加蓋畢業學校或教務處公章〉;
7. 獎懲情況等經歷業績相關證明材料。
六、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在擬定開展校園專場招聘的高校網站(昆明醫科大學)和西雙版納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網站、景洪市人民政府網站、景洪市衛生健康局微信公眾號發布校園招聘公告。
(二)報名。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崗位進行報名,并按要求提交《2023年上半年景洪市衛生健康局直屬醫療單位急需緊缺人才考核招聘報名表》(附件2)和報名材料,因報名表和報名材料提交不及時、不準確、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響報名的,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應后果。
(三)資格初審。由現場招聘工作組負責組織實施,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認真進行審核,并及時反饋初審結果,資格初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談環節。
(四)面談。成立面談考核組,對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開展面談。面談主要考核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專業素質、崗位匹配度、求職動機、溝通表達能力等。根據面談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擇優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環節人員名單,面談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應聘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不設開考比例,按照面談成績不低于70分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五)資格復審。由招聘工作組負責,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提交的報名材料認真進行復核。因個人原因無法取得聯系或未按要求到場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時出現因應聘人員放棄或復審不合格的情形,按面談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1次。
(六)綜合考核。成立考核組,采取結構化面試和專業測評相結合的方式對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實行量化計分,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設開考比例考核的崗位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綜合考核成績根據考官的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剩余考官的平均分計為綜合考核成績,考核成績當場公布,考生現場確認。考核成績并列時,進行加試,以加試后的成績確定排名。如有應聘人員自愿放棄則按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七)簽訂就業協議。根據綜合考核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并現場與進入體檢環節的應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含補充協議)。
如應聘人員放棄簽訂協議的,在劃定的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在同一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測評成績從高到低遞補1次。
(八)體檢。由景洪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體檢項目、標準及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在劃定的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同一崗位考生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遞補1次。
(九)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察。主要考察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況。有應聘人員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在同一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測評分數從高到低進行1次遞補。
(十)確定擬聘人選。面試、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經景洪市衛生健康委黨組會議研究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人選為2023年應屆畢業生的,須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資格證。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未結業的擬聘人員,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或合格通知文件。屆時不能出示原件或復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公示及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西雙版納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景洪市人民政府網站、景洪市衛生健康局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報西雙版納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七、招聘紀律
(一)對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二)嚴格遵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凡與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試考官、工作人員、監督人員,應當回避:涉及本人利害關系的;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親屬關系人員的利害關系的;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校園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八、重要提示
(一)應聘人員要及時關注西雙版納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景洪市人民政府網站、景洪市衛生健康局微信公眾號及各招聘單位、學校微信公眾號等媒體發布的招聘信息,并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暢通。如因應聘人員本人不及時上網查閱或所留電話聯絡不上造成的后果及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二)招聘崗位專業設置參照教育部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
(三)從2017年起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與全日制研究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誠信報考,杜絕浪費考試資源。應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后,要自覺遵守協議約定,如出現違約情形,招聘單位將按協議有關條款追究應聘人員違約責任。
九、其他要求。
(一)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年。在試用期,用人單位要對聘用人員進行崗位能力的考試考核。試用期滿,考試考核合格的,按程序辦理轉正手續。
(二)根據《執業醫師法》等的規定,聘用到各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的專技人員,須于三年內取得相應執業(職業)資格證書,未在規定時限內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根據聘用合同的相關約定事項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的工作人員訂立聘用合同需約定最低服務年限,具體服務年限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協商簽訂。
十、盡事宜另行公告,本公告由景洪市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景洪市衛生健康局0691-2126705
監督電話:景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691—2131449
附件:1.2023年上半年景洪市衛生健康局急需緊缺人才校園招聘崗位信息表.xlsx
2.2023年上半年景洪市衛生健康局直屬醫療單位急需緊缺人才考核招聘報名表.xls
景洪市衛生健康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