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自主招聘高層次工作人員公告
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2023年自主公開招聘高層次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黨辦〔2006〕35號)和《自治區黨委組織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區事業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寧人社函〔2020〕65號)等相關規定,結合我院學科建設發展需要,進一步加強我院人才隊伍建設,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專業匹配、人崗相適的原則,由醫院自主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程序進行。
二、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遵守職業道德,作風正派、愛崗敬業、服從領導、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工作能力、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以應聘人員有效身份證上的日期為準;
5.須為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第一學歷為本科起點;
6.報考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的崗位要求為2023年全國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含兩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不含各類委培生、定向生),應聘人員畢業時須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7.符合《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2023年自主公開招聘高層次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中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且被記入誠信檔案庫目前仍在懲戒期的;
5.定向培養人員服務期未滿或正在定向培養學習的;
6.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在讀學生(2023年應屆畢業生除外);
7.已招聘的特崗教師;
8.現役軍人;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應聘者不得報考與《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本次共招聘博士研究生72人。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及有關事項詳見《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2023年自主公開招聘高層次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四、招聘方式
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考察)方式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網站(http://www.nyfy.com.cn/)、寧夏公共招聘網(http://www.nxjob.cn/)、寧夏高層次人才工作網(https:// gccfw.hrss.nx.gov.cn/nxgccrc/)公開發布。
招聘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填寫《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應聘人員登記表》(見附件2),確認無誤后建立壓縮包(以“姓名+應聘崗位”命名)發送至郵箱zyzzrsc@nyfy.com.cn。每位應聘者只能應聘一個崗位。
2.資格初審。按照招聘崗位條件及招聘要求,對應聘者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打電話、發送短信等方式向考生進行初審結果確認。
3.資格復審。以具體通知時間為準,在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進行。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復審須提交以下資料:登記表、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執業資格證、職稱證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三)考核形式
以直接考核開展面試的方式進行。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進入體檢的應聘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體檢項目,未按要求完成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體檢在本院之外的其他公立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2.考察。考察工作由我院組織人事處負責,主要通過查閱應聘者個人檔案、實地考察等方式開展。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五)公示及聘用
1.公示。根據面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相關崗位擬聘用名單,在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對反映的問題經查實影響聘用的,取消招聘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招聘資格。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提請院長辦公會、黨委會審定,報寧夏醫科大學審批。
2.聘用。本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員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高層次人才優厚待遇實施辦法》(寧組發〔2018〕5號)等相關文件執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勞動關系,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六、工作紀律和要求
(一)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相關人員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第六條所列親屬關系的人員,必須回避。評委和工作人員如有涉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第二十七條情形的,均應回避,以保證招聘考試的客觀公正。
(二)加強監督: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公開招聘工作,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
(三)考生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在體檢和考察環節,應聘者出現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棄權等情形,取消應聘資格。在招聘過程中,應聘者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如已經聘用,解除聘用關系。
七、咨詢與監督
政策和考務咨詢電話:
0951-6743501(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組織人事處)
聯系人:王老師、魯老師。
監督投訴電話:
0951-6980035(寧夏醫科大學監察室)
0951-6744560(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紀檢監察室)
附件:
1.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2023年自主公開招聘高層次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
2.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應聘人員登記表
附件1:2023年自主公開招聘高層次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