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東德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招聘26人公告
2023年度德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結合中心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2023年德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6名工作人員(具體崗位見附件1),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二)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和技能條件;
(三)報考專業(yè)技術初級崗位的人員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87年2月27日以后出生);
(四)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023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應聘。如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其應聘,應當由定向或委培單位出具同意應聘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應聘。
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得應聘。在讀且學習形式為全日制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國(境)外留學人員取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位學歷認證書后,可應聘有相應層次學歷學位要求的崗位。對暫未取得國(境)外學位認證的海歸留學人員,可采取“承諾+容缺”方式,允許先行參加考試,在考察或體檢階段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認可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除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學歷證書、相應學位證書、相關證書(相應崗位要求的)應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可提供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外,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資格、資質及證書,應聘人員均須于2023年2月27日之前取得。
二、招聘崗位
崗位條件、招聘人數(shù)等具體要求見《2023年德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2月27日9:00 —3月10日16:00
查詢時間:2023年2月27日11:00 —3月11日11:00
報名人員登錄德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站(http://www.dzcdc.cn),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數(shù)碼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間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審核。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3月10日16:00后,單位尚未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再修改、補充報名信息。請考生盡早完成報名,并及時查看個人報名系統(tǒng)審核狀態(tài),避免因各種原因錯過報名時間。
報名人員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報名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一致。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xiàn),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23年2月27日11:00—3月11日11:00
德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及時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jù)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審核,并反饋初審結果。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退回報名人員及時進行補充;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及時予以審核通過。報名人員信息提交2小時后進行初審。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應聘人員應隨時關注審核信息,提交、修改報名信息應在報名時間內完成,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修改有關信息的,視為報名未通過。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視為資格審查未通過。如有信息退回,應按照提示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報名截止系統(tǒng)關閉尚未提交修改后信息影響報名的責任自負。網上報名期間,安排專人接通公布的咨詢電話(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提供咨詢服務。
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滿后至查詢截止時間前登錄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即可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應聘誠信承諾書》(參加筆試、面試時使用,請及時打印并妥善保管)。
鑒于設置專業(yè)要求時參考的高等教育專業(yè)目錄中未能完全涵蓋一些舊專業(yè)、新興學科、國外學科等,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不屬于參考專業(yè)目錄中的專業(yè),且認為所學專業(yè)為招聘崗位專業(yè)條件設置的近似專業(yè),在報名時需在備注欄中注明主要課程、研究方向和學習內容等情況,必要時可主動聯(lián)系德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介紹有關情況。中心將根據(jù)招聘崗位的履職需要,認定是否屬于近似專業(yè)。
報名結束后,本科崗位(臨床崗位、預防醫(yī)學B崗位、檢驗B崗位)應聘人數(shù)達不到1:3規(guī)定比例的,按1:3的規(guī)定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核減和取消招聘計劃的情況,在德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站予以公布。碩士研究生崗位(預防醫(yī)學A崗位、檢驗A崗位)按報名實有人數(shù)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四、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其中,碩士研究生崗位(預防醫(yī)學A崗位、檢驗A崗位)只面試,本科崗位(臨床崗位、預防醫(yī)學B崗位、檢驗B崗位)筆試加面試。
(一)筆試
筆試為公共衛(wèi)生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根據(jù)崗位招聘人數(shù)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采取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標準、統(tǒng)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和準考證打印時間:根據(jù)疫情防控需要和上級部門相關要求,將提前在報名網站予以公告。
應聘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一致)參加筆試,筆試地點及其他要求詳見準考證。
(二)資格復審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研究生崗位(預防醫(yī)學A崗位、檢驗A崗位)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即為面試人選;本科崗位(臨床崗位、預防醫(yī)學B崗位、檢驗B崗位)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jù)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shù)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最后一名出現(xiàn)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并按規(guī)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筆試合格人數(shù)出現(xiàn)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筆試合格人數(shù)確定。
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按德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求進行資格復審,并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以及《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將提前在報名網站予以公告。
相關證明材料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聘人員
本科崗位:二代身份證,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或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研究生崗位:二代身份證,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或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崗位需明確體現(xiàn)),已取得的各階段畢業(yè)證、學位證、學信網學歷查詢證明(《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已與其他用人單位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的,需出具就業(yè)協(xié)議單位同意參加應聘的證明或者解約證明。2023年定向、委培畢業(yè)生還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應聘證明。
2、其他人員應聘的,須提交二代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各階段畢業(yè)證、學位證、學信網學歷查詢證明(《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擇業(yè)期(2021屆、2022屆畢業(yè))內未就業(yè)畢業(yè)生還應提交就業(yè)報到證。
3、在職人員應聘的,須提交二代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各階段畢業(yè)證、學位證、學信網學歷查詢證明(《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還須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對按時出具同意應聘證明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中心同意,可在考察或體檢階段提供。
4、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還需提交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與國(境)內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同期畢業(yè)的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供規(guī)定時間內可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和學歷學位認證材料的承諾書;已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但未獲得教育部門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翻譯資料,并作出規(guī)定時間內可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的承諾。
5、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聘的,還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學生和居民應聘的,還需提供《臺灣居民大陸通行證》。
德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選派專人對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同時審查應聘人員的回避情況,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并對資格復審結果負責。如發(fā)生資格復審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情況,以資格復審結果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經資格復審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本科崗位(臨床崗位、預防醫(yī)學B崗位、檢驗B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面向社會公布。
(三)面試
面試采用專業(yè)測試方式進行。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達到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方可進入考察體檢范圍。面試具體時間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總成績及崗位排名的確定
本科崗位: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
研究生崗位: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
考試總成績及崗位排名在德州市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德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站公示。根據(jù)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和崗位排名順序依次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選。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xiàn)總成績并列的,研究生崗位可采取加試方式確定,本科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可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
五、考察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jù)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德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可結合實際自主確定考察、體檢先后順序,并等額組織。
(一)考察
德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成立考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據(jù)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行、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進一步審查。
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fā)〔2017〕2號)要求,要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內容。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要認真進行調查,問題未查清并處理到位的,不得辦理聘用手續(xù)。考察工作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考察意見。應聘人員不能按規(guī)定時間接受考察并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體檢
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操作手冊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未經德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同意,應聘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招聘單位或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醫(yī)院級別不低于原體檢醫(yī)院,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取消資格。
對放棄考察體檢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對考試、考察和體檢及其他資格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德州市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德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經查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人員,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發(fā)放《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德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憑《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公開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相關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相關信息將及時在德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站發(fā)布。請應聘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
(一)有關招聘事項信息將通過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德州市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德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站公布,應聘人員在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公示等期間,應及時關注網站發(fā)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訊暢通有效,以免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自行負責。
(二)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與誠信檔案庫。
(三)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次招聘發(fā)布的簡章、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級別、本基數(shù)。
本簡章由德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解釋。
未盡事宜,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招聘咨詢電話:0534-2670078
監(jiān)督電話:0534-2622278 0534-2687084
附件1:2023年德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 (附件1).xls
德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