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寧波象山縣事業單位第一次選聘工作人員16人公告
2023年象山縣事業單位第一次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象山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組織開展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單位及選聘人數
計劃選聘16名,詳見附件1。
二、選聘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二)象山縣在編在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三)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8年2月15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聘
(一)試用期未滿,或在原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
(二)通過招生招聘并軌方式為基層事業單位定向培養的人員,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
(三)人事檔案涉嫌涂改造假,首次進入事業單位方式缺乏政策支撐,或者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入黨時間、學歷學位、工作經歷、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身份等重要信息記載存疑的;
(四)從鎮鄉(街道)所屬事業單位向縣級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交流的,在鎮鄉(街道)工作不滿5年的;符合《象山縣重點行業緊缺人才專業目錄》的人才,在事業單位或同一主管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不滿5年的;不滿行業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
(五)所在事業單位或主管部門下屬事業單位編制空缺在15%以上的;
(六)未經組織、人社部門同意,擅自借調的;
(七)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審查且尚未作出結論的;
(八)選聘后即形成回避關系的;
(九)不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2月15日(8:30-11:00,14:00-17:00)。
2.報名地點:詳見附件1。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報名要求:選聘人員填寫《象山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經所在事業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資格證書等有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及同一底版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張,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核。選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及材料須真實有效,凡信息不實的,取消選聘資格。選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
5.資格審核。選聘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選聘人員提交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核,并對資格審核未通過的選聘人員說明理由。
6.其他事項。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條件的選聘報名人數與選聘計劃數比例要求達到1:1以上,若不足1:1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選聘指標。
(二)考試
考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采用直接面試的辦法進行考試。面試主要測試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回答問題準確度、氣質儀表等內容。面試成績滿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由選聘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組織人員進行實地考察并形成書面考察報告。根據考察情況,經選聘事業單位主管部門黨委(黨組)集體研究同意后,在原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和選聘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網頁(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選聘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考察材料。無合適人選的,相應崗位作空缺處理。
(四)審核公示
根據考察材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選聘人員首次進入事業單位合法性、在編在崗人員身份等信息進行審核后,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五)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調動通知書,協助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選聘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按規定辦理崗位聘任手續,交流過程中不得提高崗位等級(職務)。
五、其他事項
1.本次選聘工作受縣紀委縣監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的監督,聯系電話:0574-89386360。
2.未盡事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74-89387516。
附件1:2023年象山縣事業單位第一次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