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莊靈壽縣選調靈壽籍在外優秀人才回靈工作公告(30人)
來源:靈壽縣人民政府
2023-01-05 09:21:35
中共靈壽縣委組織部靈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靈壽縣教育局關于公開選調靈壽籍在外優秀人才回靈工作的公告
為深入推進人才強縣戰略,暢通靈壽籍在外機關事業單位優秀人才回鄉工作渠道,鼓勵縣域外優秀人才回鄉建功立業,根據《公務員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河北省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調配辦法》等文件精神,現就公開選調靈壽籍在外工作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數量
本次公開選調崗位共30名,其中鄉鎮公務員5名,鄉鎮所屬全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名,邊遠鄉鎮中小學教師20名。
二、選調范圍和對象
在靈壽縣域以外工作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主要包括下列人員:
1.在縣域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靈壽籍在編在崗人員。
2.靈壽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在縣域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編在崗人員。
需要說明的是:公務員選調職位對報考人員職務職級不作限制,擔任科級領導職務或一級至四級主任科員選調到鄉鎮的,由縣委組織部根據工作實際統籌安排。
三、選調資格及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理想信念堅定,道德品質良好,愛崗敬業,作風務實,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報考鄉鎮崗位的,年齡應在35周歲及以下(1987年1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年齡可適當放寬,最多不超過40周歲(1982年1月及以后出生)。報考教師崗位的,年齡應在40周歲及以下(1982年1月及以后出生)。
4.河北省內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已進行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人員,或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不含工勤人員)。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崗位調整。
7.報考教師崗位的,除具備《教師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和上述條件外,還應具備與任教學段相應的教師資格或職業技能等資格。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新錄用、聘用人員試用期未滿的,新提拔人員任職試用期未滿或任職未滿一年的,新晉升職級未滿一年的;
2.選調生、縣鄉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在基層或定向錄用單位工作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
3.在涉及國家秘密等特殊職位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不滿國家規定的脫密期限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正在接受審計的;
6.干部檔案有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入黨(團)時間、學歷學位、工作經歷、干部(公務員)身份等重要信息存在疑問的;
7.商調期間提拔職務或晉升職級的;
8.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9.受到刑事處罰的;
10.不符合回避制度規定的;
11.不符合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1月5日9:00--1月19日17:00。
2.報名方式。將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能夠證明符合選調資格和條件的材料逐一掃描,與《靈壽縣公開選調縣外優秀人才回靈工作報名登記表》電子版(須在張貼照片處插入本人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藍底相片)一并以壓縮文件形式發送到相應郵箱(報考鄉鎮崗位的發送到lsgbk669@163.com,報考教師崗位的發送到lsxjyjrsk@163.com)。
3.注意事項。報名時郵件主題和壓縮文件需以“姓名+身份+聯系電話”命名;發送報名資料后,請于工作時間撥打電話(0311--82961181、82521372)核實報名情況,如本人未進行電話核實導致出現遺漏的,由考生承擔全部責任。
(二)資格審核
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教育局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重點審核是否存在影響調動的情形,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并取消選調資格。
(三)面試考核
本次選調采取面試考核的方式,根據崗位計劃擇優選調。面試時間擬定于2023年2月,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此后考察等選調程序。各選調崗位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環節人員。比例內末位考生總成績如出現并列,以學歷高低、工作經歷長短進行排序。
(四)考察
對進入考察環節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個人檔案材料進行審查。
(五)辦理調動手續
由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調配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五、注意事項
1.凡考生出現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面試、考察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選調。考生務必填寫本人常用聯系方式,在選調期間保持手機等通訊設備暢通,因通訊不暢影響報名、考試、考察的,后果自負。
2.資格審核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選調資格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選調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因個人原因造成證件丟失、被他人盜用或信息被惡意篡改而影響選調的,自行承擔責任。
3.本公告由靈壽縣委組織部、靈壽縣人社局、靈壽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11--82961181
0311--82521372
中共靈壽縣委組織部
靈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靈壽縣教育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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