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南沙區萬頃沙鎮招聘編外人員23人公告
南沙區萬頃沙鎮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特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人員2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一)普通輔助類(崗位一)2名:從事一般行政事務輔助工作(主要從事城中村治理工作),要求具備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
(二)普通輔助類(崗位二)4名:從事一般行政事務輔助工作,要求具備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
(三)普通輔助類(崗位三)17名:從事一般行政事務輔助工作,要求具備本科以上學歷。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無犯罪記錄,無黨紀、政紀處分;
5.確定聘用后能馬上到崗工作,入職后不能構成回避關系;
6.無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崗位所需條件
詳見《萬頃沙鎮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崗位表》要求。
(三)不得報名情形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4.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3年1月9日。
三、報名安排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
2023年1月4日18:00至2023年1月9日18:00止。
2.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逾期不接受報名。
(二)打印準考證
打印時間:報名成功的考生在2023年1月12日9:00時起至1月13日18:00期間,登錄原報名網站(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www.qgsydw.com)自行下載打印。
(三)報名要求
1.每名報考人員僅限報考一個崗位。
2.報考人員的年齡、學歷、學位應符合報考崗位要求,提供與本次招聘條件不相符及虛假材料未能通過資格審查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順暢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關閉通信工具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四、考試安排
考試以筆試和面試形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能力、公共基礎知識、文字表達能力等內容。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筆試成績不合格不能進入下一環節。報名人數與該崗位招錄人員比例大于3:1時開考,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二)資格審核
面試前將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面試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審查,原件審查后退還。凡與招聘條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或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查的,均不得參加面試,由此出現的面試人選空缺,可按該崗位考生的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資格審核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考生報名資料不符合,取消報考人員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三)面試
面試范圍: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照招聘崗位1:3比例確定。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評分,滿分100分,合格成績60分。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應變能力、綜合協調能力及崗位匹配情況。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在考試總成績合格的報考者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以擬聘崗位數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總成績相同而無法確定體檢對象的情況,根據面試成績高低進行確定;如面試成績仍相同,根據筆試成績高低進行確定。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在考試總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醫院建議復檢的考生,自通知復檢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指定醫院進行復檢,仍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取消聘用資格,可在考試總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五)考察
按照體檢合格確定考察人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與崗位是否匹配、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同時復核考生的應聘資格。經考察不符合所聘崗位專業能力、道德素質等要求或經資格復核不符合招聘崗位的招聘條件要求的,均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在廣州市南沙區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公示期限為3個工作日。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六、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根據實際需要,可在同一崗位按照合格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1.考生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4.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事項
(一)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
(二)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證件報考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已經聘用的,取消聘用。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依據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八、注意事項
(一)考生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即視為認同并簽署《健康承諾書》(附后),已報名參加本次考試的人員在身體條件允許情況下均可參加。
(二)考試實施期間考生管理要求
1.考生應自備 N95/KN95 口罩,在考點期間(除核驗身份時摘除口罩)須全程規范佩戴口罩。
2.考生進入考點時應沿防疫檢查通道,保持 1 米以上間隔,分散有序入場。
3.考生進入考場前要用快速手消毒液消毒雙手,消毒后應直接進入考場考試。
4.凡不配合防疫檢測、問詢、排查的應聘人員,不得參加考試,造成嚴重后果的,由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理。
(三)考生如出現不適癥狀,應及時報告并自覺服從考務人員管理,配合接受相應安排。
(四)因本次考試疫情防控政策做出調整,請考生隨時留意手機短信通知(避免攔截),并按時做出回復。
廣州市南沙區萬頃沙鎮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