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省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招聘公告
海南省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2023年度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
海南省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是海南省委編委批準設立的,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管理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職責為支撐服務中小企業工作主管部門,引導和協調全省各類社會服務機構建立完善全省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為全省中小企業提供綜合性公共服務,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等。
根據事業單位招聘相關規定,結合中心實際工作需要,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心事業編制工作人員7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
2.政治素質高,品行端正;
3.具有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國(境)外學歷學位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4.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邏輯思維能力,具有較強的政策敏感度,對國家政策有一定的理解和研究;
5.愛崗敬業,團隊精神強,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和溝通協調能力,做事積極主動,業務學習能力強,具有奉獻精神;
6.身體健康,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應聘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5.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失信被執行人;
7.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
8.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有逃離部隊且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
9.依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規定應當回避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三、聘用人員工資待遇
聘用人員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此次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從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聘用合同應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在最低服務年限內,聘用人員不能調動,不能報名參加其他招聘考試、考核。
四、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網站以及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組織報名。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招考崗位,按崗位的招聘數與應聘該崗位符合報考條件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進行筆試,未達到比例的,則相應遞減該崗位的招考名額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考。招聘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關考生再次報名。
2.報名時間:2023年1月3日9:00至1月10日12:00止。
3.報名方式: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須在報名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hain/12zxqy/進入報名專區填寫報名表進行報名。包括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和證明材料等、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打印準考證等環節。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專業參考目錄、招考崗位表等,根據個人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并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相關信息。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上傳證明材料(以JPG圖片格式,圖片大小按系統要求上傳):
(1)身份證掃描件(含正、反兩面)。
(2)學歷、學位證書及相關專業技術職稱、資質證書掃描件,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的學歷認證材料掃描件。
(3)本人近期2寸免冠藍底證件照片及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
(4)報考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人員須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材料。
(5)委培、定向及財政預算管理在編在崗人員,須提供委培、定向單位及在編在崗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6)誠信承諾書掃描件。
(7)未被失信懲戒承諾書。
4.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公告的選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網上報名系統在2023年1月10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冊報名。考生須在2023年1月10日12:00前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核通過的,不得改報或再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核為材料不齊的考生請于2023年1月10日16:00前及時補充材料并重新提交,如果在規定時間內資格審核仍未通過的,不能參加考試。系統將于2023年1月10日16:00準時關閉。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三)考試(筆試和面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兩部分組成,各部分滿分均為100分。筆試合格分數線由領導小組根據各崗位筆試成績分別確定,但不得低于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筆試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筆試成績按60%計入綜合成績、面試成績按40%計入綜合成績。依據“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績折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1.筆試時間與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筆試采取閉卷形式。考試內容為:管理崗位:政治理論和公共基礎知識、中小企業發展相關政策理論知識等;專業技術崗:政治理論和公共基礎知識、中小企業服務相關技術知識等。
3.資格復審: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從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末位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確定。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缺,應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在面試前3天在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網站以及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資格復審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二維碼標識)及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查驗原件,收復印件)。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的學歷認證。報考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委培、定向及財政預算管理在編在崗人員,須提供委培、定向單位及在編在崗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資格復審期間未能提供上訴材料,取消面試資格。
4.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5.面試形式
結構化面試,重點測試綜合素質(綜合分析、語言表達、計劃組織、人際關系、應變能力及自我認知程度等)。面試成績在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網站以及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公布。
面試設定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
報考同一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筆試成績再出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加試以面試形式進行,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1.根據崗位的招聘人數,從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可在應聘相同崗位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和流程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體檢結果應及時告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天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應另外選擇同級別醫療機構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時應當有紀檢監察人員參與。
2.根據考試、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主要是對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查閱個人檔案并形成考察報告。
(五)確定擬聘用人員
根據考試、考察及體檢情況,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
(六)擬聘人員公示
擬聘人員確定后,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傾聽群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省工信廳人事處與中心進行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報送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但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
3.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七)核準備案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經調查不存在問題的,中心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花名冊》、擬聘用人選的考試成績、集體研究擬聘用人員的會議紀要等材料報送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廳審核后報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經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中心發出《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八)辦理聘用及其他手續。
中心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對初次就業或工作時間未滿一年的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一年,工作時間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員可憑《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辦理黨(團)關系、檔案、戶口遷移等相關手續。
五、紀律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各項紀律規定,實行回避制度,嚴格組織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參加考察的人員要公道正派,不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組織或紀律處分。
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作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監督或投訴電話:0898-65390325、65232975。
六、聯系方式
崗位信息咨詢電話:0898-65239272、65362210。
報名系統咨詢電話:400-838-9296。
電話咨詢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及節假日不接受咨詢。
附件1.海南省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2023年公開招聘崗位信息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