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湖州市市級醫療衛生單位招聘事業編制衛生人才204人公告
浙江省湖州市市級醫療衛生單位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衛生人才公告
根據《中共湖州市委 湖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市戰略服務湖州高質量趕超發展的意見》《湖州市市級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急需緊缺衛生人才實施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湖州市市級醫療衛生單位人才隊伍建設需要,2023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衛生人才204名。招聘單位、崗位及具體要求等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定向培養生除外)。
在國家就業政策規定的兩年擇業期內(2020年11月起算)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未簽或簽后依規撤銷,無社保繳費記錄,人事檔案仍保留在畢業學校或各級人才中心、就業指導中心、公共服務機構),可視同2023年應屆畢業生;
留學歸國人員按畢業時間或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時間,視同國內普通高校同年度應屆畢業生;
列入國家統招計劃,由培養學校統一進行就業推薦和畢業派遣,按培養計劃于2023年畢業,有初次就業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職攻讀學歷學位人員),可視同2023年應屆畢業生。
上述符合“可視同2023年應屆畢業生”范圍的,亦可選擇招聘對象為“社會人員”的崗位報名。
2.社會人員(湖州市<含區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除外)。
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按社會人員報名應聘。
上述人員中,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歸國人員須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社會人員須在報名時提供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需執業資格的,應聘人員為應屆畢業生的,須在辦理報到聘用前提供相應證書證明;應聘人員為社會人員的,須在報名時提供相應證書證明。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有關證書證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3.報考人員為博士研究生的,經招聘單位和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研究同意,可不受本公告計劃的限制。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愿意履行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3.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1986年12月1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齡要求按浙人社〔2013〕197號文件執行;
4.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專業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可報專業由招聘單位及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根據招聘崗位特點,結合《2023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進行審定,并負責具體解釋;
留學人員認證專業與國內專業表述不一致的,由招聘單位及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按照相近原則審核并負責解釋。
三、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期間有效,分批組織實施,直至相應崗位落實聘用人員為止。
經商議,第一批報名截止時間為2023年1月31日;第二批報名截止時間為2023年2月28日;第三批報名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31日;第四批報名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30日。在同一批報名時間內,應聘人員只允許報考一家單位的一個崗位。如招聘單位某一崗位在前批次考核后得以落實,則該崗位自動取消招聘,建議應聘人員提早報名。
2.報名方式:統一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應聘人員須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報名表(附件3)和應聘人員基本信息表(附件4),同時根據崗位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或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印證材料掃描件。如招聘崗位有其他要求,還需按要求另行提供相關證書證明等掃描件。請將報名材料以壓縮包的形式于規定時間發送至招聘單位的電子郵箱(詳見附件1),郵件標題須注明“招聘單位+2023衛生人才招聘”,壓縮包統一命名為“招聘單位+招聘崗位+姓名”。逾期未發送相關資料到指定電子郵箱的,視作放棄報名。為確保郵件成功投遞,應聘人員發送郵件后應及時與招聘單位聯系確認。
(二)資格審查
各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分批確定入圍考核人員名單,并由主管部門在指定網站予以公示。
(三)考核
采取專業能力考核和結構化面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專業能力考核。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專業素養、崗位匹配度等要素。考核評分采取百分制,不滿60分的為不合格,不予進入后一考核環節。根據專業能力考核成績,以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確定入圍結構化面試考核的名單,如實際考核合格人數不足3倍,以實際人數為準。專業能力考核由招聘單位實施并負責解釋。
2.結構化面試考核。旨在測評應聘人員的自我認知、語言表達、綜合分析、解決問題等方面的能力。面試評分采取百分制,不滿60分的為不合格,不再列為體檢對象。結構化面試考核由招聘單位和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實施并負責解釋。
專業能力考核占總成績的比重為40%,結構化面試考核占總成績的比重為60%,即總成績=專業能力考核成績×40%+結構化面試考核成績×60%。依據考核總成績,按各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
根據疫情防控要求,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四)體檢
體檢項目、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相關政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結果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五)考察
體檢結束后,按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標準和程序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執行。考察一般在考察對象名單公示之日起60天內完成。
(六)公示
根據考核總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指定網站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經招聘單位及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同意后,在相應崗位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在前批次考核后入圍體檢、考察環節的擬聘人員,或主動放棄擬錄用資格的擬聘人員,不再允許報考本公告后續不同批次的任一招聘崗位(體檢不合格的除外)。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人員查詢和社會監督:
1.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hrss.huzhou.gov.cn/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錄(聘)欄目)。
2.健康湖州服務平臺(http://wjw.huzhou.gov.cn/)。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公告有效期內向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人事處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聯系電話0572-2760086。
(三)監督電話
市紀委、監委駐市衛生健康委紀檢監察組0572-2760058。
(四)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等環節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二)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34號),按照相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予以明確: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一致)。
(三)對報考專業、學歷、資格條件以及相關內容需要咨詢時,請于工作日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附件:
1.編制衛生人才崗位信息表">浙江省湖州市市級醫療衛生單位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衛生人才崗位信息表
3.報名表
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