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國浦東干部學院招聘專職教師公告
中國浦東干部學院2023年度公開招聘專職教師公告
中國浦東干部學院是中共中央直屬事業單位,由中共中央組織部直接管理,中共上海市委協助管理。學院于2005年3月建成并正式開學。學院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按照“實事求是、與時俱進、艱苦奮斗、執政為民”的辦學要求,堅持政治性、實踐性、國際性、時代性、開放性特色定位,堅持忠誠教育、能力培養、行為訓練的教學布局,依托上海及長三角地區優質教學資源,將黨的理論教育、黨性教育與專業化能力培訓有機結合,努力做學懂弄通做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踐行者推動者,做“兩個維護”的踐行者推動者,做不折不扣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的踐行者推動者,做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的踐行者推動者,做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的踐行者推動者。經過十多年探索,初步走出一條具有自身鮮明特點的辦學新路,為高質量教育培訓干部、高水平服務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發揮主陣地主渠道作用。
學院培訓對象包括中高級黨政領導干部、企業經營管理者、專業技術骨干及駐外使節、軍隊院校干部等各類領導人才。同時,承接國內外有關黨政、企業和社會團體委托的培訓項目。建院以來,在院培訓的各類各級干部15萬余人次,通過網絡學院注冊培訓的中西部和邊遠地區干部6萬多名。
學院設辦公廳、教務部、培訓部、對外交流與培訓開發部、教學研究部、科研部、信息技術部、人力資源部(機關黨委)等8個內設機構。學院占地面積619畝,建筑面積11.5萬平米。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2023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教師4名。現將有關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人員基本資格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3. 熱愛干部教育培訓事業,富有創新、團結協作精神和良好的道德修養,身心健康。
5. 具有良好的專業素養,在所從事的工作領域有較好的積累,熟練掌握英語和計算機操作技能。
6. 具有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7. 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二、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此次招聘涉及4個崗位、計劃招聘4人,具體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中國浦東干部學院2023年度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其中,有關崗位專業條件參考教育部公布的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報名應聘人員在報名時對專業有任何疑問的,可以直接撥打報名咨詢電話進行咨詢了解。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應聘方式和時間
請于即日起,下載并按要求填寫“應聘自薦表”,將填寫完整的“應聘自薦表”電子版及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的證明材料、反映個人工作能力和學術水平等相關材料掃描件發送至郵箱hr@celap.org.cn,應聘簡歷接收時間截止至2023年4月30日,過期不予受理。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學院負責,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根據本公告規定的報名資格條件和招聘崗位要求,對報名申請進行審查,做到客觀、公正、及時,對所有報名應聘人員一視同仁。將以郵件或短信、電話等形式通知進入面試的人員,請保持通訊暢通。未通過資格審查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試
根據應聘情況,符合應聘條件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至少達到3:1方可組織面試,達不到該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面試前,對報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參加面試人員須按要求及時提交相關材料。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具體面試安排由學院提前統一通知應聘人員。
(四)體檢、考察
按照報名應聘人員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考察人選在學院有近親屬關系和主要社會關系的,需主動向學院報告。
1. 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組織實施體檢。
2. 考察。按照新時代好干部標準及相關政策規定,根據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和要求開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組應當深入考察對象所在學校或者單位,采取個別談話、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選面談等方法進行,根據需要也可以進行延伸考察。
人選體檢或者考察不合格的,經研究,可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也可不遞補。
(五)公示
根據報名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央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和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辦理聘用手續。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聯系方式
中國浦東干部學院人力資源部
上海市浦東新區前程路99號(郵編:201204)
網址:www.celap.org.cn
E-mail:hr@celap.org.cn
聯系人:夏老師,聯系電話: 021-28288618
監督電話:021-28288725
本公告由中國浦東干部學院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中國浦東干部學院人力資源部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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