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饒市鉛山縣消防救援大隊人員招聘公告
鉛山縣消防救援大隊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員招聘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贛府廳發〔2014〕3號)文件精神要求,結合鉛山縣消防救援大隊實際情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宣教員,1名文員。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開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崗位設置所需條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備的消防文員、宣教員。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宣教員、1名文員
工作地點:鉛山縣消防救援大隊。
(二)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堅定的政治素質、較強的正義感;熱愛滅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獻精神;自愿從事應急救援、維穩處突工作,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2.宣教員崗位年齡要求20-35周歲,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條件優秀者年齡可適當放寬,具有扎實的文字寫作功底和較強的新聞稿件采編能力以及宣傳活動策劃能力,能熟練使用計算機及office辦公軟件,熟練使用攝影攝像器材以及圖像、視頻等剪輯處理軟件;有從事新聞媒體工作、漢語言文學、影視制作、新媒體等相關崗位工作經驗者,曾在電視、報刊、網站、新媒體等媒體發表過署名優秀作品的人員優先考慮。
(三)在同等條件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優先招聘:
1.獲得消防《建構筑員》初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報名人員;
2.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國家合格證書的報名人員;
3.取得相應學歷的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者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報名人員。
4.具有攝影等學歷和工作經驗者,在國家主流級媒體刊登過作品,及熟練使用攝影器材者。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或因違反規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2.本人或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3.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4.其他不宜進入消防救援工作隊伍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政審、試用等環節和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截止至12月9日
2.報名地點:鉛山縣消防救援大隊大廳服務窗口,河口鎮鎮政府對面。
聯系人:林嘉偉:19970331924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本人持戶口簿、畢業證、身份證、個人簡歷和其它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紅底照片2張,于8月10前到鉛山縣仕銓大道金橋 生態家園東南側約90米,鉛山縣消防救援大隊大廳服務窗口,河口鎮鎮政府對面,現場報名(報名表見附件)。對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材料存在虛假的,一經核實,取消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由縣消防救援大隊按照規定的條件和要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料審查,審查通過后通知考試時間。
(三)考試和體檢
宣教員、文員崗位總成績由面試和筆試兩部分組成,采取總分排名依次錄用,在同等條件下,符合優先錄用規定的優先錄用。
總成績計算方式:宣教員總成績=面試成績×30%+筆試成績×70%。(總成績取小數點后兩位,從高到低排列名次,若出現并列成績以面試分高者優先確定人員名單。)
文員總成績=面試成績×30%+筆試成績×70%。(總成績取小數點后兩位,從高到低排列名次,若出現并列成績以面試分高者優先確定人員名單。)
1.筆試
(1)時間:另行通知。
(2)地點:縣消防救援大隊。
內容:綜合基礎知識,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時事政治知識、法律基礎知識、消防安全知識、新聞稿件編寫、辦公軟件基礎使用知識、攝影基礎知識等;成績評定將按照實際得分進行統分。
2.面試
(1)時間:另行通知。
(2)地點:縣消防救援大隊。
內容:舉止儀表、應變能力和個性穩定、責任感與進取心、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思維能力。
3.體檢
(1)時間:另行通知。
(2)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和政審合格人員(電話提前通知)到縣人民醫院體檢,標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衛生標準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員職業健康標準》和《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等有關規定執行,費用由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
(四)政審
1.時間:另行通知。
2.方式:由縣消防救援大隊等單位安排工作人員深入到應聘者的家庭、村委、派出所聽取審查其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員的現實表現。政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額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五)聘用
1.擬聘用人員參加崗前培訓和培訓考核(培訓時間不少于30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考核不合格的崗位不再遞補,由下一次統一進行招錄;考核合格者,確定為聘用人員,錄用崗位由鉛山縣消防救援大隊按照崗位需要統一分配。
2.確定為聘用人員后,按崗位進行試用,試用期滿合格后由縣消防救援大隊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四、聘用人員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文員和宣教員參照《鉛山縣消防救援大隊消防文員、宣教員管理規定》實行國家法定8小時上班制,有勤務、值班、出警等特殊任務另行安排。
(二)工資待遇
1.大隊消防宣教站宣教人員,綜合工資不低于4500元/月(基本工資+考勤費+六險),另實行稿費制。
2.大隊文員基本工資不低于3500元/月(基本工資+考勤費+六險)。
備注:六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大病保險和生育保險
3.工作成績突出者,參照上饒市消防救援支隊表彰獎勵辦法,予以表彰獎勵。對違反規章制度的,應當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予以處分,直至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五、本公告解釋權歸鉛山縣消防救援大隊所有。
聯系人:林嘉偉:1997033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