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南開放大學招聘18人公告
海南開放大學2022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為促進學校轉型發展,優化人才隊伍建設,結合我校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招聘18名事業編制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學校簡介
海南開放大學(原海南廣播電視大學,2020年12月更名為海南開放大學)創辦于1983年9月,是海南省政府主辦的我省唯一一所省屬成人高等學校,辦學至今已有39年。學校是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以遠程開放教育為主體,開展學歷教育、非學歷繼續教育和服務全民終身學習的開放大學。學校有以海甸校區為主的4個校區,學校還實施系統辦學,依托政府、行業和社會資源在全省設有海口學院等7個地方學院和15個學習中心,系統辦學網絡覆蓋我省各市縣(含三沙市)。
二、擬招聘崗位、職數基本條件及崗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符合崗位年齡要求;
5.身體健康,具有較好業務能力及發展潛力,能勝任招聘崗位工作;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
7.應聘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應聘者應征得原所在單位同意方可應聘;
8.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失信被執行人;
(6)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且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二)招聘范圍、職數及崗位條件
學歷、學位、專業方向及其他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招聘方案經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備案后,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網、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海南開放大學官方網站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招聘實施過程各環節的相關公告在海南開放大學官方網站上公布。
(二)組織報名
1.報名起止時間:2022年12月15日-12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此次報名采取電子郵件報名方式,報名郵箱:zzrshch_hnkfdx@hainan.gov.cn,郵件主題統一以“2022年公開招聘+應聘崗位名稱+姓名”的方式命名(郵件主題格式不規范的視為無效郵件)。
3.報名材料
(1)《海南開放大學2022年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附件2)
(2《誠信承諾書》(附件3掃描件)
(3)全部佐證材料(按崗位要求提供):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畢業證、學位證(境外學歷須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職稱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中共黨員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在編(在崗)人員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等材料;招聘條件規定的其他材料。(掃描件)
4.報名要求
(1)每位應聘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崗位者將不予受理;
(2)報考人員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是因本人填寫信息不完整、填寫錯誤,或者提交的報名材料不齊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導致審核結果不通過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3)報名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4)保持報名時間所留電話正確、暢通,如因電話不正確或不暢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責任由考生自負;
(5)30周歲及以下具體出生時間為1992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40周歲及以下具體出生時間為1982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22年11月30日。
(三)資格審查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按各崗位要求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筆試人員名單。考試招聘崗位的招聘數與應聘該崗位且經過初審符合報考條件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組織筆試,未達到1∶3比例的,將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的招聘。通過資格審查可正常開考的崗位及考生名單、未完全達到開考比例需相應核減的招聘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需取消招聘的崗位將在筆試前以公告形式通過學校網站向社會公布。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及違反招聘規定的考生,一經查實,即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
(四)組織考試
1.筆試
(1)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2)考試方式及內容
嚴格執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工作規則(試行)》,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不指定統一教材、不指定考試大綱和參考用書,主要結合崗位需要測試考生綜合素質。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各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不低于本崗位筆試平均分)由招聘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情況確定,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分數線在學校網站公布。筆試內容如下:
①教師崗位筆試:政治理論和公共基礎、教育政策理論、學科理論知識、教師職業技能測試、教學課程設計。
②教輔崗位筆試:政治理論和公共基礎、崗位專業理論、崗位技能和工作實務。
2.面試
(1)嚴格執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規則(試行)》,面試內容主要是結合崗位要求和工作職責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教師崗采取“試講+答辯”、教輔崗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2)面試時間、地點、注意事項、面試紀律、考生面試須知等將通過準考證、學校網站招聘專欄公告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3)面試人選。在筆試成績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確定,末位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面試考官人數為每組7人,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的計分方法為:對7名考官評出的分數,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剩余分數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數(5人)所得出平均分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即為該考生的面試成績。
(4)資格復審。面試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包括: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境外學歷須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職稱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中共黨員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在編(在崗)人員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等材料;招聘條件規定的其他材料。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缺,應在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成績公布
考試總成績為百分制,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照6:4的比例確定。計算考生成績時,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考試成績在學校網站進行公布。
(五)體檢
考試招聘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分數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學校統一組織體檢并開展相關的心理健康水平測試。未參加體檢及心理健康水平測試、體檢不合格及心理健康未到要求或體檢、心理健康測試結果造假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所空缺的崗位,可根據需要在應聘同一崗位且考試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體檢結果在學校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應聘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示的3天內向學校申請復檢。復檢由學校選擇同級別醫療機構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最終復查結果為準,復檢時有紀檢監察人員參與。
(六)考察
體檢合格且心理健康達到要求的,進入考察環節。主要對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團隊合作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和查閱檔案,并形成考察報告。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經學校黨委會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后在學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學校招聘領導小組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根據需要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但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
3.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八)聘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經調查不存在問題的,學校在10個工作日內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等材料報送海南省教育廳審核后報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經核準的人員,由學校發出《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如受聘人員為在職人員的,應先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并提供本人與原單位解除(或者終止)人事(勞動)關系證明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一)考生進入各考場須佩戴醫用外科或以上級別口罩(自備),進入警戒線后嚴禁擅自摘除口罩(核驗身份時可短暫摘下口罩)。考生需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綠碼)、掃描通行大數據行程碼。并接受體溫測量。考生憑37.3度以下體溫、考前48小時內2次(間隔≧24小時,以采樣時間為準)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紙質報告進入考場。
(二)考生考前7天內有風險區、重點涉疫區或有本土疫情報告的地市旅居史的考生(根據全國疫情發展情況確定),按要求落實我省疫情防控指揮部明確的防控措施。需居家隔離或集中隔離的,應提供解除隔離證明,持考前48小時2次(間隔≧24小時,以采樣時間為準)核酸檢測證明,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三)考試期間,考生身體如有不適可舉手報告監考員,出現發熱(體溫≧37.3℃)、干咳等癥狀,經防疫人員專業評估,認為不適合繼續考試的,中止其考試;如評估認為可以繼續考試的,需轉移至備用教室隔離考場繼續考試。
(四)健康碼為紅碼、黃碼、灰碼的考生應按疫情防控要求提前轉綠碼。健康碼不為綠碼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參加考試的考生均需身體健康,沒有新冠肺炎確診者接觸史。被強制隔離觀察、確診新冠病毒感染或者正在接受治療的考生禁止參加考試。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員不得參加考試:1.不提供健康碼、通訊大數據形成碼和不按要求提供考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的;2.健康碼、大數據行程碼為非綠色的;3.考前7天內有本土疫情報告的地市旅居史(根據全國疫情發展情況確定)的考生按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仍處于管控期內或是居家健康檢測期未滿的;4.尚未解除醫學觀察,處于健康監測期間的入境人員、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幾密切接觸者;5.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或已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隨訪或醫學觀察期內的;6.其他特殊情形經由專業醫務人員評估判斷為不可以參加考試的。
(六)因疫情存在動態變化,我校會根據屬地管理執行疫情防控相關政策的最新要求,對考試的疫情防控政策進行調整,如有其他情況會及時在學校官網進行公布。
六、相關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按照國家、海南省及事業單位管理的政策享受相關的待遇。
七、紀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工作規則(試行)》(瓊人社發貴〔2021〕2號)、《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規則(試行)》(瓊人社規〔2021〕3號)等各項紀律規定,試行回避制度,嚴格遵守組織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收群眾監督。參加考察的工作人員要公道正派,不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組織或紀律處分。
應聘考生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作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考生,取消考試資格。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學校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98-66256681、0898-66252357
電子郵箱:zzrshch_hnkfdx@hainan.gov.cn
聯系人:黃老師、宋老師、吳老師
監督電話:0898-66224648、0898-66251351
附件1.海南開放大學2022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招聘崗位及條件
附件2.海南開放大學2022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
海南開放大學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