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韶關南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公告
南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南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行政輔助類人員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類型:現場招聘。
二、招聘人數:1人。
三、招聘崗位:行政輔助類人員(非公務員編制、非事業編制)。
四、工作職責
(1)負責協助做好辦公室相關工作;
(2)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
五、招聘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犯罪記錄;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工作責任心強,遵紀守法,清正廉潔,能嚴格遵守保密紀律;
(3)中共黨員;
(4)國家承認大專及以上學歷,行政管理、漢語言文學或文秘專業優先;有一定的文字書寫、語言表達、組織協調能力,能熟練操作辦公軟件;
(5)身體健康,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工作積極主動,能吃苦耐勞,愿意接受非上班時間、節假日期間的值班或加班調休安排;
(6)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7)具有南雄市戶籍;
(8)有機關單位辦公室相關工作經驗人員,學歷條件放寬至初中及以上,年齡條件放寬至45周歲以下。
六、工資福利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被舉報經查實后無異議者,確定為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后,能勝任工作崗位者,繼續聘用。不能勝任工作者,解除聘用關系。聘用期內,年薪33600元(含社保),并按規定辦理個人社會保險。
七、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公平、公開、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報名、筆試、考察、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2年11月24日-1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和節假日不受理考試報名。
2、報名方式和提交材料:現場報名方式。
請報名者攜帶①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畢業證等資料原件及復印件;②南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報名表(附件3)到南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4樓辦公室進行現場報名。
3、資格審查:主要審查報考者是否符合招聘方案規定的范圍和資格條件。凡發現報考者與選聘所要求的范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聘用資格。
4、聯系電話:0751-3822748,聯系人:黃慧玲。
(二)考試
本次考試由南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組織實施。本次考試原則上只采用筆試遴選的方式,根據報名人數和筆試合格人數視情況安排面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待定(資格審查合格者通過電話、手機短信通知參加考試)。
2、其他說明:報考人員憑二代身份證原件和短信通知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和排名將在相關網站公布,考生自行到相關網站或致電南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查詢本人成績和排名。
(三)考察
對被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
1、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2、曾受到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3、正在接受違法違紀審查、審計尚未終結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曾因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未按規定接受處理的;
6、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
(四)體檢
按照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費由個人負擔。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體檢標準及項目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或出現空缺的,按成績依次替補。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名單對外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被實名舉報,經查證屬實,取消聘用資格。
九、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南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工作需要,統籌安排受聘人員工作。
十、遞補聘用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從成績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擬聘人員公示結束且無異議的,不再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3)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4)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者;
(5)個人放棄聘用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下開展,報考人員應當按照有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如因疫情影響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在公告發布網站上發布相關信息,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嚴格執行、理解支持。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防疫須知》(附件1),簽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附件2),如違反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須承擔相關責任并接受相應處理,造成不良后果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附件3:南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報名表.docx
南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