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長春事業單位面向2023年應屆生開展“強師計劃”招聘974人公告(1號)
長春市面向2023年應屆畢業生開展“強師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1號)
為落實省委、省政府全力應對穩就業面臨的挑戰,打好擴就業“組合拳”的指示精神,深入實施長春市新時代人才振興工程,助推實施“六城聯動”戰略和長春現代化都市圈建設,大力營造畢業生留長就業、扎根長春、助力發展的濃厚氛圍,進一步為我市基礎教育招才引智,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長春市教育局研究決定,啟動面向2023年應屆畢業生的“強師計劃”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有198所公辦學校,擬招聘公辦教師974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長春市面向2023年應屆畢業生開展“強師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1號)》(附件1)。
二、招聘范圍
本次招聘面向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和吉林大學2023年應屆畢業生。2023年吉林省部屬公費師范畢業生,不再另舉辦專場招聘會,并入此次“強師計劃”招聘。
三、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具有履行崗位職責需要的身體條件。
5.2023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必須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7月31日(鑒于新冠肺炎疫情形勢,最終以教育部認證時間為準)期間獲得相應的畢業證和學位證;2023年應屆碩士畢業生,必須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間獲得相應的畢業證和學位證。畢業證、學位證有一個時間為2023年的,視為2023年畢業生。
6.擬聘人員必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教師資格證(在2023年7月31日前已經通過相應教師資格證筆試和面試考試未進行認定的,必須在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取得招聘崗位所要求的教師資格證)。
7.具備招聘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等相關條件詳見附件1。招聘專業以國家教育部門公布的研究生、本科專業目錄為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在讀的非2023年畢業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23年畢業生)。
4.在讀人員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5.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回避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四、招聘活動安排
(一)政策宣講會。
時間:2022年11月12日8:30--9:00。
地點:東北師范大學學生就業指導中心三樓報告廳。
僅限東北師范大學2023年應屆畢業生參加,會議期間全程佩戴口罩。政策宣講會全程通過騰訊會議同步直播,無法到現場參加的畢業生,可登錄騰訊會議收聽收看宣講會
會議ID:728 622 133。
(二)現場報名、初篩初選。
時間:2022年11月12日9:00—11:30。
地點:1.東北師范大學和吉林大學2023年應屆畢業生在東北師范大學(自由校區)綜合體育館。
2.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2023年應屆畢業生在東北師范大學基礎教育發展中心(自由大路1602號)。
3.面試考試。
時間:2022年11月12日13:00—17:00。
面試地點:初篩初選后電話通知。
五、招聘方法和步驟
1.信息發布:本次招聘的崗位信息在北京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和吉林大學就業信息網發布。
2.現場報名:本次招聘采取網上登記,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有應聘意向的畢業生須于11月11日前向招聘單位的報名郵箱投遞簡歷、填報《長春市面向2023年應屆畢業生開展“強師計劃”報名登記人員情況統計表(1號)》(附件3)。應聘人員必須在招聘會當天進行現場報名,現場報名時需攜帶以下材料:
(1)《長春市面向2023年應屆畢業生開展“強師計劃”報名表(1號)》(附件2,須加蓋院系公章、就業指導中心印章)。
(2)本人身份證(臨時身份證)。
(3)本人學生證(如丟失請到所在院系開具證明)。
(4)個人簡歷(自然情況,個人榮譽和社會實踐經驗等)。
(5)專業課成績單(加蓋院系公章)。
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的考生,于12日上午9:30—11:30期間進入東北師范大學基礎教育發展中心(自由大路1602號),提供本人身份證和學生證的復印件,檢驗本人的“吉祥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還要提供長春市有資質的新冠肺炎檢測機構出具的24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否則不得參加此次招聘。
3.報名要求:一是畢業生只允許報考一個招聘崗位,要如實填寫投遞的個人簡歷,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按相關規定處理;二是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4.資格審查:招聘單位對投遞簡歷、報名表及畢業生推薦表的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要求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
5.初篩初選:招聘單位在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中,進行初篩初選。初篩初選主要圍繞考生的思想品德、儀容儀表、言語表達、專業課成績、個人榮譽和社會實踐經驗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定。初篩初選按照1:3比例(報名崗位比例不足1:3的,按照實際報名情況確定)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初篩初選結果通過電話通知本人。
6.面試考試:面試采取試講的形式進行。試講主要考察應聘考生對教材的理解、課程設計、邏輯思維、語言表達和交往溝通等綜合素養。面試時,應聘人員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等相關材料,由招聘單位進行審核。
7.確定擬簽約人選:面試結束后,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簽約人選,并通過應聘人員所留的聯系電話通知本人。在考生面試成績相同情況下,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優先聘用(如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優先等);沒有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人選。擬簽約人選名單(含各縣市區)必須于面試結束當天報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長春市教育局備案。
8.經用人單位同意后,擬簽約人選必須攜帶加蓋高校就業指導中心公章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到指定的地點簽訂就業協議,且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雙方簽約工作,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簽約資格。
六、報到、體檢和考察
所有簽約的畢業生按用人單位通知的時間要求,到簽約的招聘單位人事科(處)報到。報到時,要攜帶簽約的就業協議書、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和材料,經招聘單位審核通過后,參加由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并結合事業單位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體檢合格的,由招聘單位對擬聘用人員遵紀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考察有一項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人選資格。考生在體檢、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或違法違紀情況等導致體檢、考察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聘用
(一)體檢、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二)考生在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不能獲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或因違紀受到學校處分或行政處罰的,就業協議書自動終止,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三)被聘用人員一律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正式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政策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所示的招聘單位電話。
人社部門電話:
0431—88521577(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考核培訓處)
主管部門電話:
0431—88787058(長春市教育局人事處)
紀檢監督電話:
0431—88787036(長春市教育局)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附件1:長春市面向2023年應屆畢業生開展“強師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1號).xlsx
附件2:長春市面向2023年應屆畢業生開展“強師計劃”報名表(1號).docx
附件3:長春市面向2023年應屆畢業生開展“強師計劃”報名登記人員情況統計表(1號).xlsx
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長春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