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東泰安寧陽縣鄉村公益性崗位招聘1560人公告
寧陽縣2022年第二批鄉村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寧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寧陽縣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寧政辦字[2022]3號)要求,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村公益性崗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第二批開發鄉村公益性崗位1560個,其中設置環衛保潔員、疫情防控員、鄉村網格員、環境保護員等崗位1246個(崗位計劃見附件1),鄉村公益性崗位按照就地招聘的原則由村(社區)組織招聘。巡庫員和護林員崗位分別由水利部門和林業部門按程序進行招聘。
二、招聘范圍
鄉村公益性崗位主要安置我縣鄉村公益性崗位主要安置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農村低收入人口、農村殘疾人、農村大齡人員(45-65周歲)、農村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等有勞動能力、能適應崗位工作要求的人員。
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是指鄉村振興部門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農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門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以崗位聘用時認定狀態為準,實行低保漸退政策,低保人員因參加鄉村公益性崗位不再符合低保條件的,按規定延長低保待遇3—6個月。)。
農村殘疾人,是指殘聯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農村大齡人員,是指年滿45周歲至65周歲的相應人員。
農村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是指戶籍在村民委員會的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
以上人員除農村大齡人員外,其余人員年齡不得超過69周歲。
三、招聘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崗位需要的專業和技能;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招用單位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2、公職人員、鄉鎮(街道、園區)備案且受財政供養或村(社區)集體經濟補貼的村(社區)干部、享受公職或職工退休待遇人員不在本次招聘范圍內。
3、已經享受過公益性崗位、企業吸納、靈活就業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滿三年的和通過企業吸納、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等途徑已經實現就業的人員不在本次招聘范圍內。
四、招聘程序
(一)申請報名
1.報名時間:10月29日—11月1日。
2.報名方式:申請鄉村公益性崗位就業的人員,向所在地的村(社區)提出申請,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內身份證原件,現場填寫《寧陽縣2022年鄉村公益性崗位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見附件2)。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重復報名者取消資格。
3.報名地點:各村(社區)。
(二)資格審查(11月2日-11月6日)
1、民主評議。村(社區)根據報名申請情況,結合鄉村公益性崗位職責要求,由村(社區)進行民主評議確定擬安置上崗人員。
2、資格審核:鄉鎮(街道和園區)組織扶貧辦、民政室、殘聯、人社所分別對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農村低收入人口、農村殘疾人、農村大齡人員(45-65周歲)、農村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進行資格審查。
(三)人員公示(11月7日—11月9日)
各鄉鎮(街道和園區)指導村(社區)對鄉村公益性崗位上崗人員在村(社區)政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公示內容應包含姓名、性別、身份證隱藏段號碼。公示期3天,并留存截圖資料。對報名、評議、考察、公示等材料由鄉鎮(街道和園區)自行留存,公示名單報縣人社局備案。
(四)培訓上崗(11月10日)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安排上崗。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由鄉鎮(街道和園區)簽訂公益性崗位勞務協議。
五、崗位待遇
鄉村公益性崗位統一實行政府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816元,統一為在崗人員購買每年不超過60元的意外傷害商業保險,已購買的不再重復購買。
五、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接受社會監督。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資格,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二)鄉鎮(街道和園區)要組織村(社區)通過公開欄、微信群等渠道廣泛宣傳招聘公告。
(三)應聘人員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的相關后果由本人負責。
附件1:寧陽縣2022年第二批鄉村公益性崗位計劃表.xlsx
寧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