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無錫市選調事業單位高端型、緊缺型雇員26人公告
無錫市公開選調事業單位高端型、緊缺型雇員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引才渠道,擴大選人用人視野,推動我市城市治理數字化轉型、城市重點項目建設工作高質量發展,結合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高端型、緊缺型專業技術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面向社會各界公開招聘26名事業單位雇員制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
3、熱愛應聘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1976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之間出生),對年齡有其他要求的,以崗位表中注明的為準,年齡計算方法不變。崗位條件中的工作年限要求,是指截至2022年11月1日前的累計工作經歷;
6、具有國家認可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7、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包含正在接受處分審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調查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
8、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它條件(詳見附件1,附件1中有其他條件的,以附件1條件為準)。
三、招聘程序
1、報名與初審。招聘單位自招聘公告發布日起接受報名,截止至2022年11月30日24︰00。崗位報名采用直接投遞相關報名材料電子版的方式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將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命名為“單位名稱+崗位代碼+崗位名稱+姓名”發至報名郵箱wxgyzzp@163.com。
報名材料包括:
(1)《2023年無錫市公開選調事業單位高端型緊缺型雇員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因《報名表》需要考生簽字,請將報名表打印掃描成PDF格式);
(2)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3)大學以來學歷學位證書;
(4)學術成果及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
(5)相關重點項目參與證明與成果展示;
(6)相關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經歷及年限證明材料(合同、社保繳費清單或工資流水等)。
招聘單位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初審結果直接通過報名郵箱回復,請及時關注。
2、適崗能力評價。對通過初審的人員,根據提供的報名信息,進行適崗能力評價和筆試。其中A類雇員崗無需參加筆試,B類雇員崗需筆試,根據適崗能力評價、筆試情況,按照不高于1:5的比例,確定進入復審人員名單。
3、資格復審和面談。對進入復審人員進行面談,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談時進行資格復審,報名人員須提供報名材料原件,未能完整提供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視為復審不通過。
4、確定擬招聘人選。根據適崗能力評價、資格復審和面談、筆試結果確定擬招聘人選。
5、體檢考察。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前,在職人員必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對體檢合格的人選進行考察政審。
6、公示聘用。對通過體檢和考察政審的擬招聘人選進行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四、聘用管理
1、雇員制人員一經錄用簽訂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并按勞動合同法要求,在合同內規定合同期限、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及違反合同所應承擔的責任。首次簽訂合同實行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不合格可按勞動合同及試用期考核規定解除合同。
2、雇員制人員采取帶寬薪酬模式,根據人員實際能力、崗位級別與參照市場薪酬狀況,設定合適薪酬。薪酬包括崗位工資、職級工資、績效獎金三部分。A類雇員崗年薪約50-150萬元,B類雇員崗年薪約32-50萬元。崗位工資、職級工資隨雇員制人員晉升、降級等情況調整,績效獎金根據績效考核結果體現變化。
3、因合同期滿,項目任務完成不再續約,或是事業機構改革人員精簡,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將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無錫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報考人員對疫情防控有關措施和要求給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其他事項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程序和標準,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信息發布網址:http://hrss.wuxi.gov.cn(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政策咨詢電話:0510-81827866、0510-81827864(無錫市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0510-82850796(無錫市城市重點建設項目管理中心)。監督電話:0510-81827862(無錫市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0510-82859003(無錫市城市重點建設項目管理中心)。
七、本公告由無錫市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城市重點建設項目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無錫市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
無錫市城市重點建設項目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