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儋州市營商環境建設局招聘公告
儋州市營商環境建設局招聘臨聘人員公告
為加快推進儋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結合儋州市營商環境建設局實際用人需求,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計劃招聘共2人。具體招聘崗位和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儋州市營商環境建設局招聘臨聘人員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人員,1名考生只能報考1個崗位。
三、招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無犯罪記錄;
4.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5.學歷、年齡符合《儋州市營商環境建設局招聘臨聘人員崗位表》(附件1)的要求;
6.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2.刑事處罰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失信被執行人。
四、報名
(一)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信息將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s://www.danzhou.gov.cn/danzhou/index.html)和儋州市營商環境建設局微信公眾號同時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核
1.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免費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崗位相關信息,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有意者請將應聘材料投遞至郵箱:1554112526@qq.com
2.報名時間:2022年10月27日8:00至2022年11月9日17:30止,逾期不予受理。
3.報名人員必須發送以下材料:
(1)如實完整填寫《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下載附件2),本人免冠證件照一張,報名表原件備驗;
(2)有效身份證正、反兩面合成一張圖片;
(3)學歷、學位證書;
(4)學信檔案《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必須為有效期內帶有清晰可查的在線驗證編號(登陸學信網下載學信檔案http://www.chsi.com.cn/)。
五、資格審核與考試
(一)資格審核
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公布審核結果,并電話通知本人。
(二)面試
1.人選確定:根據資格審核情況,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方式:面試采用半結構化方式進行。
3.面試時間、地點: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電話通知為準。考生應攜帶報名時使用的身份證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
4.面試成績公布: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面試結果,并通過儋州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面試成績。
(三)體檢
1.體檢人選確定:按1:1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資格的,按面試成績排名順序遞補。
2.體檢方式: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體檢。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體檢費用由體檢醫院按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向考生統一收取并出具票據,費用(含復檢費)由考生自理。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定點醫院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僅檢驗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項目,該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四)公示和聘用
資格復核、體檢合格者為擬聘人員,擬聘名單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查實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維護應聘人員權益,舉報人須實名舉報,逾期舉報不再受理。
六、 薪酬待遇
工資待遇為本科生4500元/月(含個人部分社保公積金),研究生8500元/月(含個人部分社保公積金),不提供食宿。
七、合同管理
簽訂勞動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結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辭退。
八、紀律與監督
在規定時間內,未按有關通知、規定參加考試工作的報考者,均視為自動放棄。
招聘實行自律制度,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資料的真實情況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或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聘紀律,主動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
九、其他事宜
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98—28810252
附件1:儋州市營商環境建設局招聘臨聘人員崗位
招聘崗位 |
招聘職數 |
招聘范圍 |
年齡 |
工作職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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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
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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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行政專員 |
1名 |
行政管理、漢語言文學、新聞學。 |
全日制本科學歷 |
35周歲及以下(1987年10月25日后出生) |
1.負責誠信宣傳和誠信文化建設; 2.負責“信用儋州”平臺和公眾號日常維護; 3.負責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辦公室日常行政事務。 4.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業務專員 |
1名 |
經濟學類、財政學類、金融學類、經濟與貿易類、法學類。 |
研究生學歷 |
35周歲及以下(1987年10月25日后出生) |
1.負責指導貫徹實施國家有關信用體系建設的法律法規; 2.負責擬定全市信用體系建設的標準、規劃、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 3.負責信用產品的市場培育和應用推廣工作。 4.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附件2: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
應聘崗位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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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別 |
出生 年月 |
籍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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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政治 面貌 |
婚姻 狀況 |
健康 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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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工作時間 |
身高 |
學歷 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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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何校何 種專業畢業 |
檔案保管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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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單位 及職務(崗位) |
熟悉何種外語及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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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術職稱 及獲得時間 |
證書名稱及 注冊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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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居住地址 |
有何特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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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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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何地受過何種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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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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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員 |
稱 謂 |
姓 名 |
年 齡 |
現工作單位及職務(或居住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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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
本人承諾填寫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均合法、真實、有效,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要的資格條件。如有弄虛作假或填寫失實、失誤,承諾自動放棄。 考生(簽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