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東淄博高青縣蘆湖街道鄉村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2022年高青縣蘆湖街道鄉村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根據魯人社字〔2022〕108號《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民政廳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加強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街道開發了48個鄉村公益性崗位,面向全街道公開招聘,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1.村級綜合服務崗位(24個):寨子管區8個(蔡家村、苗家村、東朱村、大官村、寨子村、魏堡村、屋子村、董家村,以上自然村各1個);西馬管區7個(耇士孫村2個、付光輝村2個、霍劉村1個、高官寨村1個、業繼王村1個);趙店管區6個(崔家村2個、樊家村1個、李長奇村1、趙店村1個、索家村1個);道堂李管區3個(小王村1個、楊家村1個、賈家村1個);主要在本自然村工作,協助村“兩委”從事便民服務、勞動保障、疫情防控、安全環保等工作,服從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管區及村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2.保潔員崗位(2個):大盧村2個,主要在蘆湖村黨群服務中心工作,從事保潔、衛生清理等工作。
3.“如康家園”(1個):小安定村1個,農村殘疾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是我縣各級殘聯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主要在小安定村“如康家園”工作,主要負責宣傳各項惠殘政策,開展惠殘業務辦理或代辦服務;協助開展殘疾人輔助性就業工作;服從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管區及村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4.河道管理員(21個):每個行政村1個,開展每日巡查,主要在村級河流,從事河道巡查、排水口巡查、河道看護、河面河岸保潔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上報;服從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管區及村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安置對象
鄉村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主要是年滿16周歲具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意愿的以下5類人群。
1.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以我縣各級鄉村振興部門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2.農村低收入人口,指我縣各級民政部門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3.農村殘疾人,指我縣各級殘聯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4.農村大齡人員(45-65周歲)群體,指公安部門登記的我縣農業戶口人員。
5.戶籍在村民委員會的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
三、招聘人員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服從單位統一安排調度。
2、熱心群眾工作,能夠勝任申請崗位的日常工作。
3、名下沒有營業執照、不是股東,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
4、報名人員需戶籍在蘆湖街道所屬村,且在本村居住,對村情熟悉。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22年10月19日—10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報名地點:戶口所在地管區黨群服務中心。
3、報名要求:帶身份證、社保卡、戶口本、1寸近期照片及其他身份證明材料等參加報名;每人限報1個崗位,重復報名者取消資格。
(二)民主評議
鄉村公益性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村召開由“兩委”成員和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參加的專題會議,在綜合考慮人員類型、申請意愿、個人能力等因素的基礎上進行民主評議,根據用人條件要求,確定相關人員。
(三)審核
民主評議結束后,根據申報材料和選聘條件,由街道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召開黨工委會議,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同時,將《公益性崗位報名登記表》、《公益性崗位擬聘用人員花名冊》加蓋公章后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進行復核。
(四)公示
經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復核無誤后,由街道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一定范圍內公示,征求群眾意見,公布舉報電話,公示期不少于3個工作日。
(五)崗位聘用
由街道與擬聘用人員簽訂《鄉村公益性崗位勞務協議》,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協議簽訂進行政策指導。
五、薪酬待遇
鄉村公益性崗位包括崗位補貼和意外傷害險補貼。崗位補貼按照不低于我縣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月平均工資750元,按月發放,縣政府統一為鄉村公益性崗位在崗人員購買每年不超過100元的意外傷害商業保險,已購買的不再重復購買。
已享受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靈活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且達到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規定中補貼享受最長年限的不在安置范圍。
高青縣蘆湖街道辦事處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