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南江縣鄉鎮事業單位從大學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招聘15人公告
南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2年從南江縣大學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四川省委辦公廳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鼓勵引導人才向基層流動十條措施>的通知》(川委辦〔2019〕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鄉鎮事業單位用人需求,2022年擬面向在南江縣服務期滿大學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在南江縣服務期滿在崗且服務期內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等)。服務期滿時間計算至2022年9月31日。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符合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回避的有關規定;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聘用崗位職責;
4.愿意在聘用單位服務5年以上。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紀、違法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
5.在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考錄(聘)中違規違紀且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6.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不能報考事業單位的情形。
三、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均在事業單位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招聘名額為15名,具體單位為:八廟鎮、赤溪鎮、高塔鎮、關壩鎮、和平鎮、神門鄉、石灘鎮、楊壩鎮、正直鎮、橋亭鎮、仁和鎮、侯家鎮、雙流鎮、長赤鎮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各1名,正直中心衛生院1名,具體擬聘單位和擬聘崗位在發布擬聘公示時一并公告。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22年10月25日(9:00-12:00)。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會調整考試日程,調整情況將提前在本公告發布網站予以發布,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變化情況并做好相應安排。
(二)報名地點
南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七樓會議室(南江縣南江鎮光霧山大道朝陽段濱河西路290號)。
(三)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
1.《從大學生服務基層(南江縣)項目人員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2份;
2.本人近期2寸正面證件照片2張;
3.學歷證書原件(附學歷電子備案表)及復印件1份;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5.服務協議、服務證、年度考核鑒定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服務單位和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原件1份(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四)資格審查
報考者報考時即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南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南江縣衛生健康局組織實施。資格審查貫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五)繳費
經資格審查通過的人員參加考核,考核不收取費用。
(六)領取準考證
資格審查合格當場領取。
五、考核招聘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等額進行,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責任感和進取心,工作能力和水平,組織協調和應變能力、儀表舉止等,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及最低分計算出考核成績,考核成績低于75分為不合格,不得確定為擬聘對象。
面試的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面試成績于考核工作結束后在南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scnj.gov.cn)“人事信息”欄進行公布。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本人持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到南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06室書面申請復檢一次。復檢在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棄權。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報考者承擔。
七、政審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實施政審考察,招聘單位會同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
對政審考察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公示
對考核、體檢、政審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南江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或調查線索,凡以匿名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擬聘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確認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辦理聘用確認;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辦理聘用確認,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辦理聘用確認。
九、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招聘單位報南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填寫《南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一式四份),聘用人員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同時簽訂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十、工作紀律
(一)為保證考核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已經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紀律追究當事人責任。
(三)招聘單位負責人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工作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近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十一、本公告由南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南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27-8227499)
監督電話:南江縣紀委監委派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
(0827-8639161)
附件:《從南江縣大學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docx
南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