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攀枝花學院招聘事業編制管理崗工作人員公告
攀枝花學院2022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管理崗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中共攀枝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攀人社發〔2020〕479號)《攀枝花學院直接考核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攀學院〔2018〕1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學校2022年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管理崗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要求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學校紀委工作人員1名,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考生須為2022年12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的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或為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國(境)外碩士研究生。且同時符合招聘公告及崗位條件要求(詳見表1)。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考生主動放棄,責任自負。
表1攀枝花學院2022年直接考核招聘事業編制行政管理人員崗位和工作條件一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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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崗位 |
其他條件要求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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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 類別 |
崗位 名稱 |
年齡 |
學歷、學位 |
專業條件要求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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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崗D |
派駐紀檢監察組職員 |
30周歲以下(即1992年9月19日以后出生) |
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碩士及以上學位 |
法學一級學科各專業(030100—030109)、法律(法學)(035102)。同時要求本科階段為法學類相關專業。 |
1.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2.英語四級及以上或同等英語語言水平及以上。 |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考生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沒有中國大陸以外戶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自律精神較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回避相關規定。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思想政治素質不高,在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問題上態度曖昧,或存在言行不一、參加宗教迷信等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行為的;
2.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學術不端或道德品行等問題的;
3.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4.曾被開除公職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7.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
8.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報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時間:2022年9月19日-10月8日。
2.報名方式:
采用公告期電子郵件方式報名。每位考生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材料制作成壓縮包發送至報名郵箱pzhxyrsc@pzhu.edu.cn,壓縮包名稱及郵件標題均為“報名崗位+姓名+畢業院校+所學專業”。收到報名郵箱發出的回復郵件為報名成功。本次招聘崗位與攀枝花學院2022年第二批直接考核招聘事業編制碩士研究生招聘崗位不可兼報。
考生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并保證所提交的材料真實、準確、完整。考生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報考資格,涉及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通報原單位。
3.報名材料:
考生提交報名材料不齊或不按規定提交報名材料或不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提交報名材料者,視為無效報名,不予受理。報名材料如下:
(1)《報名信息表》(附件1,含近期免冠二寸彩照);原始文檔格式不可更改;
(2)個人簡歷;
(3)身份證復印件;
(4)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復印件(從大學本科階段開始提供。擬于2022年12月畢業的考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歸國留學人員須同時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5)中共黨員證明(附件2);
(6)考生健康卡及承諾書(附件3);
(7)崗位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等。
(二)資格審查
報名截止后,學校將對考生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查通過的,郵件發放《綜合考核通知書》,并進行電話通知。請考生注意查收郵件和電話。
(三)現場資格驗證和心理健康測評
1.考生須攜帶本人報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在規定時間(10月17日8:00-9:00)到學校進行現場驗證。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考核招聘資格。
2.完成現場資格驗證的考生當場進行心理健康測評(10月17日8:30-10:30)。心理健康測評結果不計入總分,且嚴格保密。不參加心理健康測評的,視為主動放棄考核招聘資格。
(四)綜合考核
綜合考核由筆試、答辯組成。
1.筆試
(1)筆試時間:10月17日15:00-17:30。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綜合應用能力、公文寫作等。
(3)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答辯
(1)答辯時間:10月18日15:00-18:00。
(2)答辯重點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及職業道德素質(動機愿望、職業責任感、敬業精神、競爭意識、師德師風等)、智能素質(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創新能力、組織管理能力、人際協調能力等)、人格素質(舉止儀表、性格氣質、興趣愛好等)和知識素質(綜合知識、教學技能、專業知識等)等方面。時間為每人20分鐘以內。
(3)答辯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70分。
3.綜合考核成績計算
綜合考核成績=筆試成績+答辯成績,滿分200分。其中,答辯成績低于70分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五)體檢、考察
體檢和考察對象按本崗位考生綜合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如出現總成績同分者,按答辯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綜合考核成績及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在攀枝花學院人事處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
1.體檢標準。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開招聘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
2.體檢時間和地點。體檢由攀枝花學院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地點電話通知體檢對象。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3.復檢。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七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攀枝花學院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4.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考生承擔。
5.考察工作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中共攀枝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攀人社發〔2020〕479號)、《攀枝花學院直接考核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攀學院〔2018〕13號)執行。
6.在體檢、考察等環節中,因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考生中按綜合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2次。若考試綜合考核成績相同,則按答辯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員。若招聘崗位所有參加考核的人員體檢、考察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的,不再遞補。
(六)公示
依據招聘體檢和考察結果,經學校會議研究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攀枝花學院官網和攀西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公示后因擬聘人員放棄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缺,不再遞補。
(七)簽約聘用
1.經綜合考核、體檢考察合格且公示無異議者,由攀枝花學院按照直接考核招聘的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2.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到學校報到,學校按國家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等手續。
3.受聘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學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有違法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達不到學校要求的,取消聘用。
4.新聘用人員應按照學校相關政策規定確定服務期并簽訂聘用合同,有特殊服務期約定的按特殊服務期約定執行。
四、防疫要求
(一)考生進校參加考核時應主動出示身份證、《綜合考核通知書》、健康碼、綠色行程碼、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以出具報告時間為準)并配合檢測體溫。
(二)外地來攀的考生應提前了解攀枝花市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特別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臺地區)和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應預留足夠時間,嚴格遵守攀枝花市疫情防控具體要求和規定。
(三)考前14天內出現過發熱、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可疑癥狀、有境外(含港澳臺地區)或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或健康碼為紅碼的考生,不得進入學校。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進入學校參加考核:1.診斷為疑似/確診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診斷為新冠病毒無癥狀感染者的考生;3.正處于隔離醫學觀察治療、集中隔離觀察期的考生;4.確定為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的考生;5.面試當天健康碼為紅(黃)碼或體溫³37.3℃的考生。
(五)進校參加考核的考生應準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除身份確認環節或答辯環節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
(六)考生隱瞞身體異常情況,或隱瞞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取消考核資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其他事項
(一)視疫情發展,如遇國家或省、市出臺相關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將適時予以調整日程,相應補充公告將在攀枝花學院官網和攀西人才網發布,請考生隨時關注變化情況并積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關要求。
(二)本次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等規定組織實施,學校紀檢部門全程參與監督,歡迎社會和廣大教職工監督,監督電話:0812-3371956(攀枝花學院紀委機關)。
(三)考生應對照招聘條件要求投遞簡歷,對不符合學校招聘條件要求的人員學校一律不予聘用。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者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四)最終擬聘用人員必須在入職報到時向學校提交招聘計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海外學歷教育部認證、就業報到證等材料,否則學校將不予聘用。
(五)本公告未規定的以上級主管部門政策為準,未盡事宜,由學校人事處負責解釋。
(六)咨詢電話:
攀枝花學院人事處:0812-3370687沈老師、吳老師
攀枝花學院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