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徐州豐縣不動產登記交易服務中心招聘編外工作人員20人公告
2022年豐縣不動產登記交易服務中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豐縣不動產登記交易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相應的年齡條件:應聘人員年齡須在18周歲及以上、30周歲及以下(1991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之間出生);
(六)具備《2022年豐縣不動產登記交易服務中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中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及其他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參照《江蘇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設置;
(七)限豐縣戶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2屆畢業生;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尚未解除紀律處分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曾有刑事犯罪、受處分記錄的人員;有政策規定或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有相關規定不宜報名的人員。
二、報名辦法
(一)招聘公告、崗位發布網址:
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版塊”(http://218.3.233.8:8181/Default)
(二)報名時間、方式
1.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信息和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不接受現場報名。
報名網址: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版塊”(http://218.3.233.8:8181/Default)
2.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2年8月22日9:00-8月26日16:00
3.資格初審時間:2022年8月22日9:00-8月28日16:00
4.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2年8月22日9:00-8月29日16:00
5.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2年8月22日9:00-8月30日12:00
6.繳費確認時間:2022年8月22日9:00-8月30日16:00
(三)網上確認
1.豐縣不動產登記交易服務中心及其主管部門豐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按照本公告、國家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定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并負責解釋。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意見。豐縣不動產登記交易服務中心及其主管部門豐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應聘人員網上作出資格初審不合格決定時,應告知應聘人員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應聘人員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豐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陳述申辯。
2.通過初審后的應聘人員須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申請辦理報名筆試費用減免手續。辦理地點:豐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7樓709室(豐縣中陽大道296號)。
3.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照片上傳、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繳費成功后,除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
4.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原版電子照片(近期免冠證件照,jpg格式,大于30k且不超過200k,像素≧300×215)。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報名,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個人信息應針對崗位資格條件,真實、準確、有效的填寫。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或豐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者,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如在聘用后查實,將予以清退。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國家、省另有規定,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2.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打印筆試準考證: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在豐縣人事考試報名系統(http://218.3.233.8:8181/Default)自行下載打印。具體打印時間請關注報名網站“招聘通知”欄發布的相關筆試通知。
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豐縣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516-89215108(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內容
公共基礎知識。卷面滿分為100分。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大綱、教材及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筆試時間、筆試地點以報名網站發布的筆試通知規定的為準。
3.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考生應嚴格按照考試前發布的相關考試通知中新冠肺炎防疫相關要求參加考試,請參加考試的應聘人員及時關注報名網站發布的公告。筆試閱卷結束后,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各類崗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
考生可登錄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版塊(http://218.3.233.8:8181/Default)查詢筆試成績。
(二)資格復審
從應聘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不超過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并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板塊”公布。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包括:
1.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上打印,網址為:http://www.chsi.com.cn );
3.國(境)外學歷學位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4.本人戶口簿(含戶主頁)原件及復印件。
在資格復審時,考生信息與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資格復審為不合格。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應聘人員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1個工作日內向豐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陳述申辯。
因應聘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出現的崗位空缺,從該崗位筆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資格復審合格的當場發放面試通知書,面試費每人100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板塊”公布。
(三)面試
應聘人員須攜帶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面試成績當場書面告知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為百分制,60分為合格線。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準考證的考試時間、地點為準。
(四)總成績計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所有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有效數字,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試工作結束后,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板塊”公布應聘人員總成績。
四、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筆試、面試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崗位擬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選(總成績并列,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成績再并列,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加試)。
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聯系方式的通暢,以便通知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在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行業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參照我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要求,屬于當場或者當日復查的體檢項目須當場或者當日提出申請,其他項目可以在收到體檢結果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一次。體檢組織單位對申請復查人員組織復查,體檢結果以復查結論為準。復查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對應聘人員作出考察體檢不合格決定前,豐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應當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豐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應聘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對應聘人員作出考察體檢不合格處理決定的,應當制作考察體檢不合格決定書,依法送達應聘人員。
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應聘人員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缺額時,在筆試、面試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總成績并列,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成績再并列,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加試)。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結束后,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板塊”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報考人員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由豐縣不動產登記交易服務中心及其主管部門豐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查實。公示期滿,符合錄用條件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公示期間及期滿后,出現的崗位缺額不再遞補。
六、相關待遇及管理辦法
被錄用人員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派遣至豐縣不動產登記交易服務中心工作,期限3年,試用期2個月,嚴格按照勞動合同進行管理。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被錄用人員不服從用人單位工作崗位安排的,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工資3000元/月(含“五險一金”個人承擔部分),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專科崗位工資為3260元/月(含“五險一金”個人承擔部分),本科崗位工作為4260元/月(含“五險一金”個人承擔部分),合同期間根據崗位需求兌現相應學歷晉升、工齡增加、職稱評聘等工資待遇。
被錄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本人負責在合同簽訂前解除與原單位的人事或用工關系,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七、考試聘用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把人員“進口”關。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八、其他事項
所有招聘工作進度信息均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板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及時上網查詢,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延誤的,應聘人員自主承擔相關責任。
本公告由豐縣不動產登記交易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豐縣不動產登記交易服務中心政策咨詢電話:0516-68890029;豐縣人事考試中心技術咨詢電話:0516—89215108(受理涉及網報系統使用、照片處理、密碼遺失等技術保障問題)
附件1:2022年豐縣不動產登記交易服務中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xls
附件2:2022年度江蘇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doc
2022年豐縣不動產登記交易服務中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