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九江市彭澤縣縣直事業單位選調31人公告
彭澤縣2022年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縣直事業單位工作力量,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根據《彭澤縣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進出管理的規定》,決定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選調部分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1名。現將部分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工作原則
選調工作堅持面向基層、德才兼備、人崗相適、事業為先的選人標準,按照“公開、民主、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把政治素質好、工作能力突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與人民群眾關系密切、群眾認可的工作人員選調到縣直事業單位工作。
二、選調崗位
縣社會綜合治理中心2名,縣紀檢監察綜合保障中心2名,縣融媒體中心2名,縣政協履職服務中心1名,縣政府發展研究中心2名,縣財政公共服務中心4名,縣鄉村振興發展中心2名,縣就業創業服務中心2名,縣文化旅游發展中心1名,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1名,縣群眾文化服務中心1名,縣文物保護所1名,縣醫療保險事務中心1名,縣水利事務中心2名,縣農業農村產業發展服務中心5名(含農業園區管委會2名),縣糧食安全保障中心1名,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1名。
三、公開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選調范圍為彭澤縣在編在崗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二)選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試用期、見習期除外);
3.具備公開選調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體選調條件見《彭澤縣2022年部分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資格條件中的學歷、資格證、工作經歷等計算截止時間為2022年7月31日,年齡認定以個人人事檔案記載為準。
崗位要求的專業參考《學科專業目錄》(附件2),報名人員不得報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學科專業目錄匯編》(沒有專業代碼)的,符合崗位需求及專業分類原則的,可咨詢各用人單位,由各用人單位報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相關部門審查,尚未終結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和省、市、縣有關規定,參加公開招聘、遴選、調動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開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開選調公告
本次公告在彭澤政府網公開發布。
(二)組織報名
本次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堅持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原則,統一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多報無效。
報名時間:2022年8月17日-25日,8月26日改報一次。
報名地點和聯系人:見《彭澤縣2022年部分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地點和聯系人一覽表》(附件3)
報名時需提交下列材料,接受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如實填寫《彭澤縣2022年部分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見附件4),《報名登記表》須報本人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參加選調并簽字蓋章后交報名處。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張(不含粘貼在報名信息表上的2張,背面寫上姓名);
4.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表(考核花名冊)復印件1份;
5.所在單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附件5);
6.報考人員須出具本人同意按調入崗位工資福利待遇管理及身份轉變的書面承諾書(附件6)。
(三)資格審查
報名時現場進行資格審查,各選調單位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申請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報名結束后將資格審查結果報至縣人社局。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發現資格不符的立即取消本次選調資格。
報考人員報考時提供、偽造虛假材料、證件等信息騙取報考資格,以及在選調中進行非法組織活動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參加本次公開選調資格。
(四)考試
各選調單位選調崗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3以上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或取消選調計劃數。如遇選調崗位計劃被取消的情形,報名人員在開考前可改報崗位一次。
選調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的具體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牽頭負責組織實施。
1.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考試不指定范圍、不指定參考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成績按百分制計。
筆試時間:見準考證。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準考證發放時間和地點:考生于筆試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2.面試
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選調崗位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如因缺考、棄權等原因導致入闈面試人員達不到1:2要求的,則參加入闈考察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
面試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成績按百分制計。
面試時間、面試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人員持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入場。
3.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項組成,筆試、面試成績按百分制比例進行折算,其中筆試、面試成績各50%。即: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五)組織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同一崗位入闈考察考生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的考生列為考察對象,如出現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對其重新進行面試,以再次面試成績高的列入考察對象)。
考察由選調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按發布考察預告、個別談話征求意見、審查干部檔案、征求廉潔自律情況、查閱有關資料、與考察對象面談了解個人能力及撰寫考察材料等程序進行。經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并根據本《公告》規定程序及條件,按該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在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選調資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經濟或其他違法違紀問題;
3.發現有其他較嚴重疾病;
4.組織紀律渙散、經常違反勞動紀律,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等次的;
5.在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6.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7.不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的;
8.其他不能選調的情況。
(六)體檢
各選調單位在考察結束后,組織擬選調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收費標準收取,由個人承擔。
(七)遞補
考察和體檢階段,考生本人自愿放棄選調資格或體檢不合格導致選調崗位人員出現空缺時,按照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進行考察、體檢(如遇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如無遞補人員則取消選調崗位計劃。
(八)公示與調動
彭澤縣2022年公開選調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將會議研究確定的擬選調人員名單,在彭澤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擬調人員先到選調單位報到上班,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間由原用人單位負擔擬調動人員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滿,經選調單位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選調單位退回原用人單位,不再遞補。考核合格的,由擬調動人員提出申請,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調動手續。
五、選調人員待遇
(一)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公開選調進入縣直事業單位的,按公布的選調崗位重新明確(聘用)其職務職級(崗位),并按新明確(聘用)后的職務職級(崗位)兌現其工資福利待遇。
(二)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公開選調進入縣直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調入單位根據本單位崗位設置和崗位空缺情況聘用,并執行新聘崗位相應工資福利待遇。
六、紀律要求
公開選調工作嚴格遵守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并主動接受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七、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防疫工作有關要求,參加選調人員須做好自我排查,具體疫情防控要求按《關于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71號,詳見附件7)執行。如有其他防控要求,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變化,按照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本公告及其他未盡事宜由彭澤縣2022年公開選調部分事業單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彭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8月16日
附件1:彭澤縣2022年部分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doc
附件3:彭澤縣2022年部分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地點和聯系人一覽表.doc
附件4:彭澤縣2022年部分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附件7:關于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