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泉州市惠安縣招聘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行政執法輔助人員公告
關于2022年惠安縣公開招聘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行政執法輔助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惠安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行政執法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一)招聘計劃、人數和條件
招聘20名行政執法輔助人員。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詳見《2022年惠安縣公開招聘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行政執法輔助人員崗位信息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責任心強,熱愛工作,無違法犯罪記錄;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紋身,身體符合執法工作要求;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崗位對年齡條件有要求的,以崗位所要求的年齡為準;
7.符合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8.符合報考條件的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編外工作人員,須具有所屬服務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后方可報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③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④現役軍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⑥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⑦記入我縣公開招聘考試誠信檔案期內的人員。
(三)其他條件及要求
1.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報考人員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學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改委《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人員,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注冊,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人員的“雙學位”、“雙專業”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畢業生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信息查詢平臺(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進行查驗。
2.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崗位,所學專業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2年)》(以下簡稱
3.以下兩類人員視為符合泉州戶籍條件要求:(1)2022年8月16日前常住戶口在泉州的報考人員;(2)2022年8月16日前取得《福建省居住證》,且居住證居住地住址在福建省泉州市內的流動人口(居住證須在有效期內),視同具備居住地戶籍條件。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方法
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點。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1個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成功后不得改報,報考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崗位。
1.網上提交個人信息(2022年8月16日9:00至8月21日17:30)。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惠安人才網(http://www.huianrencaiwang.com)的“考試報名”欄目查詢崗位,提交個人信息、一張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數碼證件照及相關證件材料掃描件(照片或掃描均可,文字圖片要求清晰可辨):①本人身份證、戶口簿;②學歷證書、學位證書;③考試誠信承諾書(見附件2,考生本人簽字并加摁手印后以掃描或拍照形式上傳);④工作經歷證明(證明材料要求詳見本公告第一條第三項第四點)。報名系統將于2022年8月21日17:30關閉。
2.資格初審(2022年8月16日9:00至8月23日17:30)。報考人員報名并成功后,由招考單位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應在報名成功后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本人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有異議的,應在資格初審時間段內撥打咨詢電話進行申訴,因未及時關注資格初審結果而錯過申訴或改報機會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3.報考人員所填寫的報名信息、聯系方式(包括移動電話、家庭電話、郵箱、地址等)等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因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4.準考證下載及打?。ㄕ堦P注惠安人才網通知)。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本人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時打印并保管好準考證,直至招聘工作結束。報考人員應于筆試前14天登陸“閩政通APP”通過L4級的身份認證(人臉識別)。
5.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并對網上提交的信息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核實,按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等處理。
(2)報考人員必須如實、完整地填寫報名系統所要求填寫的各項信息,對于因信息填寫不完整而影響資格條件判斷的,將不予通過資格審核。
(二)考試辦法
本次考試采取筆試、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由用工單位研究同意后方可開考。
1.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不指定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各崗位的具體筆試科目詳見《崗位信息表》說明。筆試成績合格線將統一劃定,與筆試原始成績一并公布。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者不予參加下一環節。
2.面試。具體要求另行通知。有關事項如下:
(1)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及以上的報考人員中,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報考人員為面試人選。招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的崗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為合格。
3.考試時間及地點。以惠安人才網公布的時間地點為準。
4.考試成績將在惠安人才網公布。
5.綜合成績計算。按《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筆試面試成績折算比例”計算其綜合成績。
(三)資格復核
1.體檢前,惠安縣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將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書面原件材料審核,如有影響招聘程序,即刻取消入職資格。
2.進入體檢人員在資格審核時放棄或資格不符的,按該崗位合格線上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工作在體檢資格復核期限內完成。
3.資格審核主要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報考條件,查驗有關證書、文件資料和本人身份證件等方式,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資格審核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復核請攜帶以下材料:
(1)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復印件);
(2)個人學歷、學位(原件、復印件);
(3)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4)考試誠信承諾書(見附件2);
(5)惠安縣綜治情況審核表(經有關部門蓋章)(見附件3);
(6)個人信用報告(行政服務中心查詢);
(四)入職體檢
1.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體檢人數1:1比例,報考者成績合格,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若同一職位最后一名體檢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者綜合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為體檢人選,若綜合成績相同且筆試成績相同者,則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申請復檢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2.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五)公示
對擬聘用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不存在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六)辦理入職
聘用人員須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的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若有特殊情況經批準的,可延期報到。
(七)本次招聘如出現崗位未招滿的情況,將在后續進行補充招聘,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三、管理與待遇
(一)管理
根據報考人員資格審查、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聘用人選。本次招聘人員由惠安縣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進行管理、聘用、簽訂合同,由用工單位負責考核管理。聘用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在試用期期間不能勝任工作的,不予繼續聘用。聘用期間年度考核等相關材料存入其個人檔案。年度考核及聘用期滿考核結果作為是否續聘的重要依據。
(二)待遇
統一辦理“五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手續。工資待遇參照惠安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工資標準發放,自合同簽訂當月起執行。
四、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嚴格遵守“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并主動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五 、其他事項
(一)為嚴肅本次公開招聘紀律,規范招聘工作秩序,對報考人員雖不構成違紀違規,但無正當理由故意浪費考試資源的不誠信行為,記入我縣公開招聘考試誠信檔案。
具有以下行為的,記入誠信檔案2年:(1)通過資格復核并入圍體檢后棄權的、或已確認參加面試卻在面試當天臨時棄考的;(2)進入擬聘用公示等環節后棄權的。
被核準聘用為工作人員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報到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記入誠信檔案2年。
(二)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報考人員在資格復核、面試(含專業技能測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造成崗位空缺的,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四)本次公開招聘成績將保留6個月,后續出現崗位空缺的,由用工單位決定是否在符合該崗位條件的其他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五)本次公開招聘的相關信息將通過惠安人才網發布,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了解最新考試相關信息。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可通過下方電話進行咨詢:0595-87392792(惠安縣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六)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惠安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和惠安縣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共同負責解釋。
附件1:2022年惠安縣公開招聘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行政執法輔助人員崗位信息表 .xls
惠安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
惠安縣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