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湘西州永順縣教育和體育局下屬城區學校選調91名教師公告
2022年永順縣教育和體育局下屬城區學校(事業單位)公開選調教師公告
為改善我縣城區學校(事業單位)師資緊缺現狀,合理調配師資隊伍,促進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農村學校在編教師公開選調91名教師進城區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競爭”的原則。
二、選調計劃及崗位
詳見附件1。
三、選調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操守;
3.在本縣農村學校工作滿三年的在編教師(有服務期限的除外);
4.具備選調崗位所需的條件和要求。
(二)具體條件
1.近三年年度考核結論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崗位要求按照附件1其他要求執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調動工作未滿一年的;
5.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為確保公平公正有序,選調工作由縣委編辦、縣人社局進行指導,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組全程監督,縣教體局及相關學校組織實施。
(一)發布信息
公告和相關選調信息通過永順縣人民政府官網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2022年8月13日-1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永順縣靈溪鎮第二完全小學教學樓一樓。
3.報名方式:本人持相關證件到現場報名。
4.報名要求:
(1)每個考生限報1個崗位,報名后不得更改報考的崗位;報考人員崗位級別原則上與選調崗位級別相吻合,高職需低聘。
(2)報名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從事相應教學工作的證明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2寸近期免冠藍底照片3張;報考教研員的須提交上級相關部門任職文件的復印件(如有多項任職選項條件的只需提供其中一項復印件);報考檔案管理員崗位的須提交所在學校黨支部出具的中共黨員證明。
(3)報考人員須下載填寫提供《2022年永順縣教育和體育局下屬城區學校(事業單位)公開選調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2022年永順縣教育和體育局下屬城區學校(事業單位)公開選調教師工作證明》(附件3)。
5.開考比例:每個崗位的選調計劃數與報考人數原則上應達到1:3的比例方能開考,如達不到開考比例,可根據報名情況,按選調計劃數與報考人數1:2的比例,重新確定選調計劃數。實際參考人數未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筆試成績至少達到60分,方能進入下一個程序。
6.資格審核:縣教體局根據選調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公開選調過程,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取消本次選調資格。
(三)考試
1.選調考試方式:筆試。
2.領取準考證時間及地點:2022年8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縣教體局陽光服務大廳(一樓)領取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范圍內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選調考試。
3.筆試時間及地點:2022年8月19日(上午9:00-11:00),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內容: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與專業知識,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內容為教育政策法律法規和教育學、心理學等知識;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相應學科教學或崗位必備知識。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4.筆試分值:總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占20%,專業知識占80%。
5.成績公示:考試結束后,適時在永順縣人民政府官網進行成績公示。
五、確定考察對象
根據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若總分相同,則按專業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專業知識成績也相同,則按專業知識最后一道題的得分多少依次確定;若再相同,則依次往前一道題類推。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崗位,按考試成績依次遞補,同一崗位遞補次數不超過兩次。
六、考察
考察由縣教體局與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實施,由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小組,采取個別談話、查閱資料和人事檔案、實地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多種方式進行。重點了解考察對象資格條件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并審查“三齡兩歷一身份”、編制性質等情況,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七、公示及聘用
縣教體局將研究擬聘人員報縣人社局備案后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縣教體局下發聘用通知,各選調學校按相應選調崗位等級對崗聘用,簽訂聘用合同。本次選調人員自聘用之日計算,三年內不得提出調動申請。
八、選調紀律
1.報考人員要嚴格遵守組織紀律,禁止使用任何不正當方式參與競爭,不得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且3年內不得參加縣城區學校公開選調。
2.單位出示證明時需認真審核,因審核產生的相關問題由所在單位承擔,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3.考試工作人員要公正清廉,杜絕不正之風。涉及本人親屬的,應主動申請回避。對違紀者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4.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報考人員要嚴格按照《2022年永順縣教育和體育局下屬城區學校(事業單位)公開選調教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報考人員公告》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配合的一律取消考試資格,情節嚴重的移交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理。
5.為增加選調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特設舉報電話:
縣教體局紀檢監察室:0743-5228210
縣教體局人事股:0743-5222320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永順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永順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2年8月7日
附件1:《2022年永順縣教育和體育局下屬城區學校(事業單位)公開選調教師崗位職數表》.docx
附件2:《2022年永順縣教育和體育局下屬城區學校(事業單位)公開選調教師報名登記表》.docx
附件3:《2022年永順縣教育和體育局下屬城區學校(事業單位)公開選調教師工作證明》.docx
附件4:《2022年永順縣教育和體育局下屬城區學校(事業單位)公開選調教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告》.docx
附件5:《2022年永順縣教育和體育局下屬城區學校(事業單位)公開選調教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承諾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