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慶市墊江縣教育事業單位招聘67名公費師范生公告
重慶市墊江縣教育事業單位2022年考核招聘公費師范生公告
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現面向2022年應屆畢業的小學全科及學前教育公費師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高校畢業生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7名。其中:
1.我市為墊江縣農村小學訂單定向,公費培養的2022年應屆畢業的全科師范生。(長江師范學院40人、重慶第二師范學院19人);
2.我市為墊江縣農村小學訂單定向,公費培養的2020屆畢業未就業的全科師范生(重慶師范大學1人);
3.我市為墊江縣訂單定向培養的2022年應屆畢業的學前教育公費師范生7人(重慶幼專7人)。
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7.符合事業單位人事回避規定。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擬聘用人員。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2年8月6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6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四)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報考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專業資格審查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2)進行專業資格審核。
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但包含第二學士學位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六)特別說明
本公告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如職員9級以上,均含職員9級,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本公告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須在報名時提供。
對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含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考試中受疫情影響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筆試成績單或面試成績單“受到疫情影響”欄標注為“是”),可按“先上崗、再考證”有關規定,報名應聘相應崗位,如被用人單位聘用后,在取得教師資格之前主要從事輔助性工作,在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時,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教師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開招聘各環節時間安排相應調整的,將通過墊江縣人民政府網站-部門鎮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欄目(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及時公告,請報考人員關注。
四、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報考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條件的人員報名。長江師范學院、重慶第二師范學院2022屆定向墊江的小學教育全科師范生,按報名時間先后順序,自愿選擇對應組別中的一組報名;當其中某個組報名人數滿額后,只能選擇另一個組報名。
所有參加現場報名和面試的考生均須遵守《考生疫情防控須知及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附件3)規定,并按照要求提供“渝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以及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等相關材料方可進入報名現場。
報名時間:2022年8月7日(星期日)9:00—12:00,14:00-17:00。
報名地點:墊江縣教委(桂溪街道書院街1號),聯系電話:74669348。
現場資格審查所需資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崗位要求的職業(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獎學金原件及復印件。
所有報考人員均須接受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主動放棄面試的,不能進入面試。
五、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內容分學業成績考核、獎學金加分和面試。
(一)學業成績考核
學業成績以就讀高校提供的綜合成績為依據。
(二)獎學金加分
獲得綜合獎學金,一等加0.5分/次,二等0.3分/次,三等0.2分/次。校級單項獎學金及未明確等級的其它類獎學金,按三等綜合獎學金計算;高于校級以上獎學金均按一等計算。
獎學金加分最高不超過3分。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
時間:2022年8月8日(星期一)早上7:00
地點:墊江縣職教中心
2.面試方式
本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對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應變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時間10分鐘,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組織面試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員。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四)考核總成績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學業成績×60%+面試成績×40%(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獎學金加分
六、體檢、選擇聘用單位和考察
(一)體檢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名額,根據報考人員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若考生考核總成績并列,則按考生在校學業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墊江縣教育委員會按規定組織,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墊江縣人力社保局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墊江縣教育委員會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二)選崗
資格復審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根據崗位的招聘名額,按成績由高到低,由考生自愿在崗位中選擇確定一個聘用單位,若考生考核總成績并列,則按考生在校學業成績高者優先。
經確定聘用單位后,考生不得更改或相互調換單位。
選崗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后果自負)。
(三)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用人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查”原則,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要求,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考察對象本人說明原因。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其中,在面試組織實施前查實的,其缺額按面試人選遞補規則進行遞補;在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將墊江縣人民政府網站-部門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欄(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名單將在墊江縣人民政府網站-部門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欄(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考核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考生未在本公告規定期限內取得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資格證書等證書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資格。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墊江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按照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本次公招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員一經聘用,須在墊江縣服務6年以上。在未滿約定的最低服務期時,不得報考或調動到其他機關事業單位。在最低服務期內提出解除人事關系的,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九、紀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事業單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工作規范進行。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公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報考人員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報考人員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合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限制招聘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十、其他
1.本公告由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墊江縣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現場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咨詢電話023-74616156(墊江縣人力社保局)、023-74669348(墊江縣教委)。
2.考試考務咨詢電話:023-74669348 、023-74616156。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收簡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