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新鄉縣鄉鎮機構改革選聘調劑事業工作人員100名公告
新鄉縣2022年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公開選聘調劑事業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鄉鎮和街道機構改革的意見》(豫辦[2019]10號)、《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鄉鎮管理體制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的通知》(豫辦[2022]20號)、《中共新鄉市委辦公室 新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鄉縣深化管理體制機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新辦文[2022]39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為了用好用活現有人員編制資源,努力實現編制資源使用效益的最大化,現將新鄉縣2022年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公開選聘調劑事業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對象和報名條件
(一)選聘對象
新鄉縣縣直事業單位中在編在崗的事業自籌人員(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和2016年2月22日之前進入縣生態環境分局所屬事業的自籌人員、新鄉經濟開發區雙軌制管理人員和通過新鄉經濟開發區三化三制改革“減縣補鄉”公開選聘事業工作人員工作到鄉鎮參加工作的自籌人員除外,2016年2月22日之后進入縣生態環境分局所屬事業的自籌人員可以報名)。
(二)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男50周歲以下(197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歲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或以上等次;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人員;
3、因違法違紀正在調查處理的人員;
4、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其他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
二、招聘計劃
本次新鄉縣2022年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公開選聘調劑事業工作人員,共計劃為新鄉縣各鄉鎮政府下屬事業單位選聘事業工作人員100人。
三、招聘程序與相關事宜
(一)發布信息
公開招聘實施前,由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新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xinxiangxian.gov.cn)發布公告。新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xinxiangxian.gov.cn)為本次公開選調信息發布的指定網站,有關考試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該網站進行發布。請報考人員及時查看發布的相關信息,并保證通訊暢通,因通訊不暢影響考試及考察等后果自負。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2年7月12日至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報名地點:新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320房間,聯系電話:0373—5618508。
3、報名辦法:報名人員需持有效身份證、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張、本人近三年度考核單表,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審驗后交復印件一份(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須交原件)。報名時填寫《新鄉縣2022年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公開選聘調劑事業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
4、資格審查:本次選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選聘工作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名者與選聘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選聘資格。
對資格條件審查合格的人員,由中共新鄉縣委編辦審核在編情況,由工作人員填寫《新鄉縣2022年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公開選聘調劑事業工作人員報名人員情況登記表》。
(三)考試
1、領取準考證:考生于2022年7月16日上午9:00至11:30憑個人身份證到新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320房間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
2、考試方式:7月17日下午進行筆試。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卷面滿分為100分。
3、加分事項
根據新鄉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考核結果,每個優秀等次筆試成績加2分。
按照《國務院 中央軍委關于2013年士兵退出現役工作的通知》(國發〔2013〕22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軍區關于做好2013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豫政〔2014〕2號)文件規定,服役滿12年退役士官安置到新鄉縣事業單位的,報名參加本次考試,考試成績加5分;其他退役安置士兵,報名參加本次考試,考試成績加2分。
(四)考察
根據招聘計劃,按照考試成績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人員。
因考察不合格或個人主動放棄造成的名額空缺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遞補人員須按要求進行考察。
(五)聘用
根據考試成績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經公示有異議且調查核實后確影響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空缺崗位依次遞補。
擬聘用人員按考試成績由高到低自主選擇聘用鄉鎮,若考試成績并列則通過現場抽簽的形式確認并列人員的選擇聘用鄉鎮的順序,各鄉鎮根據工作需要確定聘用人員崗位。
選聘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間不辦理調動手續。
試用期滿,經縣委縣政府組成的考核組考核,合格的人員在鄉鎮納入鄉鎮全供事業編制管理。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工作。
參加選聘的人員一經聘用,須在所聘用的鄉鎮政府下屬事業單位工作至少3年(含試用期),3年內不準跨單位流動或調出。
四、組織領導
這次招聘工作由新鄉縣2022年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公開選聘調劑事業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要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需要有關部門、單位支持配合時,有關部門應無條件予以配合。
其他未盡事宜由新鄉縣2022年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公開選聘調劑事業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后決定。
五、紀律要求
(一)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組織部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的通知第55條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二)充分體現“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考試、考察、聘用結果予以公示。縣紀委監委將進行全程監督。
(三)招聘工作人員要認真執行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聘程序。對違紀、失職行為,嚴格追究責任。
(四)應聘人員要自覺遵守招聘工作規定和紀律,聽從安排,服從分配,否則按自動放棄資格處理。
附件:
1、新鄉縣2022年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公開選聘調劑事業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名單
2、新鄉縣2022年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公開選聘調劑事業工作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