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瀘州古藺縣城區部分學校考調教師(工作人員)138人公告
古藺縣教育和體育局關于2022年城區部分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教育事業發展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古藺縣城區部分學校決定面向全縣公開考調教師(工作人員)13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生須知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調可能會調整考試日程,調整情況和相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將提前由古藺縣教育和體育局在古藺縣人民政府官網招考錄用欄目(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予以發布,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變化情況并做好相應安排。凡因報考者不主動、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約定時間登錄相關公告網站查閱考試動態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二、考調對象和范圍
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古藺縣教育系統在編在職全額撥款非工勤崗位的事業人員。具體考調對象和范圍詳見附件1。
三、考調崗位及名額
考調崗位及名額見附件1。
四、考調條件
(一)考調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較高的師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具有考調崗位所需的知識和能力,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考調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及附件1考調崗位要求的條件。其中:學歷以畢業證書記載為準;專業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為準;資格證書以實際取得的有效證書為準;高中教師崗位年齡為1977年7月18日以后出生(有高中從教經歷的,年齡可適當放寬,原則上不超過50歲,即1972年7月18日以后出生);初中、小學教師和古藺職高崗位年齡為1982年7月18日以后出生;幼兒園教師崗位年齡為1987年7月18日以后出生,年齡以有效居民身份證記載為準。其中,報考初中、小學教師崗位的,若所學專業為非報考崗位要求專業條件的,近五年內需有兩年及以上從事報考學段崗位學科的教學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
4.新聘用在古藺縣鄉鎮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報考須滿服務期,即符合《古藺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管理辦法(暫行)》規定的縣內順向跨層級流動最低服務年限,縣內直接考核招聘的事業人員,服務期有特殊規定的,應從其規定。鄉鎮服務年限時間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參加此次考調的古藺縣內教師不受單位流出控制數的限制。
5.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6.2022年度教師學科素養測試成績在60分及以上。
7.2021年年度考核在學校內排名前60%(只取整數部分,小數部分歸零)。
8.報考者應當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明確的相關回避規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因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者影響期未滿的或有違法犯罪行為記錄的。
3.嚴重違反師風師德,造成惡劣影響的。
4.工作態度不端正或教學成績低劣的。
5.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6.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違反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7.服務期未滿的。
五、考調程序
(一)報名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考生在報名時務必注意崗位條件和要求,特別是“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及其他條件”,對照自身情況選擇報名,每個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無效)。
1.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18日中午12:00截止。
2.報名方式:考生自行通過釘釘掃描“古藺縣教育和體育局2022年城區部分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工作人員)報名二維碼”(附件5),真實、準確、完整填寫《報名信息表》,提交報名表后再使用釘釘掃描“古藺縣教育和體育局2022年城區部分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工作人員)工作群二維碼”(附件6)加入釘釘群,方便后期接收信息。
(二)資格審查
通過網絡報名的考生攜帶《公告》報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進入測試階段,資格審查不合格者當場告知,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調資格。
1.資格審查時間:2022年7月19日上午8:30-12:00;
2.資格審查地點:古藺縣實驗學校(具體地點見現場導圖);
3.現場資格審查所需資料:
(1)《古藺縣教育和體育局2022年城區部分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附件2,雙面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學校審定的獲獎證書、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報考初中、小學教師崗位的,若所學專業為非報考崗位要求專業條件的,需提供近五年內有兩年及以上從事報考學段崗位學科的教學工作經歷的單位證明原件(證明需經單位分管教學和主要領導簽字蓋章)(附件3)。
(3)1寸免冠彩色證件照1張;
(4)疫情防控承諾書1份(附件4);
(5)2021年年度考核得分排名情況表;
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的整個過程,資格審查時隱瞞或者弄虛作假的,在任何時間、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崗位條件或考調條件的,均要取消其報考或者聘用資格,且相關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三)測試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進入測試,考生請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于2022年7月20日下午4:00-6:00在古藺縣實驗學校相應地點領取測試通知書(詳見現場指引)。
1.測試時間:2022年7月21日(具體時間詳見測試通知書);
2.測試地點:古藺縣實驗學校(具體地點詳見現場導圖);
3.測試方式:詳見測試通知書。
根據綜合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綜合測試中違規違紀被取消測試成績或資格的人員、未參加綜合測試的人員、測試成績為零分的人員、面試成績低于80分人員,不予確定為體檢對象。
測試成績在古藺縣人民政府官網招考錄用欄目(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公示。
(四)體檢
根據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考調名額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最后一名測試成績相同,則教齡長者優先,若教齡也相同的,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考察對象),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復檢應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
(五)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表現、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失信被執行情況、心理健康狀況等方面的情況,根據考察情況需要確定是否延伸考察和進行心理健康測試,并復核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察發現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調資格。
進入考察人員于8月10日前提供個人現實表現情況文字材料,個人現實表現情況文字材料的內容及要求:(1)本人基本情況;(2)近三年表現情況(思想政治表現情況、獎懲情況及工作、學習等情況);(3)本人遵紀守法情況;(4)本人是否符合《古藺縣教育和體育局關于2022年城區部分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工作人員)的公告》要求的崗位考調條件;(5)本人承諾:上述材料真實、準確,如有不實、虛假或隱瞞,本人接受取消考調資格和承擔相應紀律處分的處理。個人現實表現情況文字材料要求1500字左右(A4紙書寫),用藍、黑色墨水筆書寫,同時發送電子文檔到指定郵箱(具體郵箱地址在釘釘群通知,資料報送備注為報考單位+崗位編碼+姓名)。
(六)遞補
因考察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經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古藺縣人民政府官網招考錄用欄目(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問題,請及時實名向古藺縣教育和體育局反映,同時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作為擬聘用人員,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單位。凡試用期間未按時到崗的視為自動放棄,且列入教育系統誠信記錄,三年內不允許人事調動。
六、其他事項
(一)參加考調人員必須準確、真實、完整地提供信息。
(二)參加考調人員報名與考試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
(三)參加考調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證等,與考調崗位所要求的條件要求應相符,不符合條件者請勿報考。
(四)所有考調考試信息在古藺縣人民政府官網招考錄用欄目(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發布。因報考者不主動、不定期、不在《公告》約定時間內登錄古藺縣人民政府官網查閱考試動態,導致本人未參加報名、資格審查、測試、考核、聘用的,責任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五)考調人員在新聘單位的最低服務期為3年,3年內不得調動和參加各類考調,并在簽訂聘用合同時予以明確。調入新單位后崗位等級確定為專業技術十二級,若崗位等級低于專業技術十二級的,確定為原崗位等級,以后崗位等級晉升及職務評聘等按調入單位崗位等級晉升或職務評聘方案執行。
七、紀律要求
(一)參加考調人員如有弄虛作假行為,經查證屬實,在考調期間,取消考調資格;如已被聘用,退回原單位,三年內不得再參加各種考試。對弄虛作假行為,按《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川人發〔2003〕56號)文件相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二)學校為參加考調教師提供虛假證明的,對相關責任人按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三)參加考調工作的工作人員要嚴肅工作紀律,不得違規操作,一經發現,按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四)考調工作接受相關部門及社會監督。
八、疫情防控
(一)請廣大考生務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并持續關注健康碼狀態。
(二)考生赴考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規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做好手部衛生。
(三)來自國(境)外地區的考生,考前應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接受相應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
(四)參加資格審查、測試時,請考生提前準備好當天本人防疫健康碼(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以及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紙質、電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員做好入場掃碼、查驗和體溫測量等工作。
(五)所有考生參加資格審查、測試時,均需持本人入場前48小時內川內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出具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方可入場。核酸檢測報告時間以出具時間為準,非采樣時間或報告打印時間。請考生提前做好采樣準備,經查驗檢測結果、結果出具時間等不符合規定的考生,不得入場。
(六)7天內有B類地區旅居史,且無本土疫情發生的縣(市、區、旗)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參加資格審查、測試前3天內2次(采樣時間間隔24小時,兩次采樣均須在川內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進行)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七)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參加資格審查、測試;經現場確認有體溫異常或呼吸道異常癥狀者,不得入場參加資格審查、測試,應配合到定點收治醫院發熱門診就診。
(八)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入場參加資格審查、測試。
1.健康碼或行程卡為“紅碼”或“黃碼”的考生;
2.經現場確認有體溫異常(≥37.3℃)或呼吸道異常癥狀的考生;
3.資格審查、測試前21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離醫學觀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離醫學觀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資格審查、測試前7天內有A類地區旅居史的考生;
6.資格審查、測試前7天內有B類地區旅居史,且有本土疫情發生的縣(市、區、旗)旅居史的考生;
7.資格審查、測試當天,未按要求提供相應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的考生。
注:A、B類地區具體名單由“四川疾控健康提示”每日發布。
(九)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視為主動放棄應聘資格。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考核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應聘資格。
(十)請考生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臨時摘除口罩外,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十一)資格審查、測試期間,考生要自覺遵守秩序,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結束后按規定有序離場。考生在測試期間被發現或主動報告身體不適,經復測復查確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由駐點醫務人員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完成考核條件的考生,安排在備用考場繼續考核,不具備繼續完成考核條件的考生,由駐點醫務人員按規定妥善處置。
(十二)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我縣疫情防控部門規定執行。考試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將根據國家、四川省及瀘州市疫情防控的總體部署和最新要求進行動態調整。請考生持續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隨時關注“四川疾控”微信公眾號發布的重點地區(A、B類地區)具體名單及相應管控措施,以及我縣最新防疫要求,并嚴格按相關規定執行。
(十三)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應聘資格;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九、公告解釋權
本公告由古藺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830—7204706(古藺縣教體局人事師培股)
監督電話:0830—7211815(古藺縣紀委監委派駐古藺縣教體局紀檢組)
古藺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