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惠州博羅縣人民法院購買審判輔助服務崗位35人公告
博羅縣人民法院購買審判輔助服務崗位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法院隊伍工作,根據《惠州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管理若干規定》和縣政府相關文件精神,博羅縣人民法院擬面向社會購買35名審判輔助服務崗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公開考試、擇優聘用的辦法公開招聘。
二、招聘崗位和職責
(一)招聘崗位:法院書記員;
(二)工作職責:負責庭前準備的事務工作、案件審理中的記錄工作、整理歸檔案卷材料等審判輔助性工作。
應聘者必須承諾服從工作崗位分配安排。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自覺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擁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須提供本人《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上網查詢打印,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如2022年畢業人員在報考前未能及時取得畢業證書,可提供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證明材料。
(五)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六)報考年齡不超過40周歲(含40周歲,即1982年7月以后出生);
(七)具備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文案寫作能力和計算機操作等能力。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紀律處罰、治安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其他不宜從事法院書記員工作的情形(包括配偶、父母等直系親屬在博羅法院轄區內擔任律師等任職回避情形)。
四、薪酬待遇、用工方式和聘用年限
(一)工資及福利待遇:不少于71000元/年(含單位及個人“五險一金”和勞務派遣費,試用期滿后)。非本地人員且在博羅縣范圍內無居住場所的可提供住宿。
(二)用工方式:勞務派遣用工。
(三)聘用年限:3年。
五、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方式:
(一)網上報名時間:2022年6月29日至7月5日17:00,逾期不接受報名。
(二)網上報名方式:應聘者登陸博羅縣人民法院網站(網址:http://www.hzblfy.com/)“進入網站—工作動態”,完整填寫《博羅縣人民法院公開招考審判輔助人員報名表》,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并將《報名表》word版本及掃描版、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學歷證書掃描件、無犯罪記錄掃描件等材料建立文件夾,注明“博羅法院書記員招考+姓名”壓縮后在線發送至報名郵箱:blblpxxx@126.com。
(三)其他事項:
有工作單位人員參加應聘的,須征得現工作單位同意,報名時一并提交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掃描件。
六、招聘程序
(一)資格初審并發放準考證
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人員名單在博羅縣人民法院網站公布,并向符合條件者發放準考證(電子版),由應聘者自行打印。
(二)招聘考試
書記員招聘考試包括筆試(含心理測試)、文字速錄(打字)和面試,各項單項總分為100份,其中筆試60分為合格線,筆試成績不及格者不得參加面試。心理測試不符合崗位要求者,不列為面試對象。
1.成績合成規則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文字速錄成績(30%)+面試成績(3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心理測試不納入考試總成績。有法院工作經歷人員(一般為一年以上)由原工作法院出具證明,筆試成績可加5分再按40%的比例換算成總成績。
如應聘者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報考條件優先次序、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筆試內容為法律法規知識、行政素養等內容。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應聘者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和速錄(打字)考試。
依筆試和速錄成績高低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參加面試人員少于此比例的,不影響招聘。具體筆試、速錄和面試時間、地點請注意公告另行通知。
筆試和速錄成績在筆試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在本院網站上公布。
2.資格復核和面試
列為面試對象者,需攜帶報名表、準考證、身份證、學歷證書、現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在指定時間內到規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地點另行通知)。
通過資格審核的,發放面試通知書。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和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法院可以筆試和速錄成績依次遞補面試對象。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及名次在博羅縣人民法院網站上公布,應聘者可登陸網站查詢。
七、體檢和政治審查
根據招聘考試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進入政審環節,對擬聘用人員的個人檔案等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按總成績依次遞補體檢人選。政審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按總成績依次遞補考察人選。公示中發現問題的,可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八、公示與聘用
1.應聘人數少于招聘職位時,按應聘人數與職位1:1的比例確定錄用人數。
2.按總成績由高至低擇優錄取,筆試合格者未被錄取的,成績在一年內有效,如有空缺可作為書記員補錄依據。
3.體檢、政審合格的,確定擬招聘人選。擬招聘人選名單在博羅縣人民法院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擬招聘人選,按規定程序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入職手續。
4.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放棄聘用的、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或發現其他問題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的,應聘者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聘考工作時間調整的,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時發布公告。應聘者應主動出示粵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綠碼及行程卡(來自國內高、中風險地區及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應聘者,需提供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接受體溫檢測,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如應聘者粵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為紅碼、黃碼或體溫≥37.3℃,不得進入考場。
十、有關事項
(一)應聘者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招聘公告。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或在應聘過程和應聘期間弄虛作假,違反誠信原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必要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應聘者應及時上網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能參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三)應聘者應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本人承擔。
(四)準考證是應聘者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應聘者參加筆試、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和體檢。
(五)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博羅縣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52-6208226
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監督電話:0752-6208227
舉報電話: 0752-6208329
博羅縣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