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東茂名高新區招聘高中教師14人公告
2022年茂名高新區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規定,茂名高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茂名高新區七逕中學高中教師14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執行國家、省、市及區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工資由區財政全額核撥。
四、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22年7月12日9:00至2022年7月14日17:30;
2.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考生請登錄https://www.sydwzl.com/gdmmgxjszp2022/,按提示進行報名。
3.資格初審
考生在網上報名后,系統自動實時對考生的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初審,請考生及時登錄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名系統是以考生填寫的信息為基礎數據審核,考生務必如實填寫個人信息。
4.參加筆試網上確認
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合理安排考試場地,已成功報名的考生須于2022年7月16日9:00至2022年7月17日17:30登錄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筆試。未在規定時間按要求完成網上確認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5.注意事項:
(1)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居民二代身份證,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2)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填報虛假信息、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考生,報名時注明服務的基層項目名稱和服務的起止時間,于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提交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到茂名高新區教育發展中心二樓綜合辦公室,受理時間1天。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經審查合格的考生,筆試成績按規定加10分。
(4)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和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復審時出具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5)考生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要嚴格遵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有關規定。
(6)考生須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或具備認定教師資格的相關證明材料)。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未按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取消資格。
(7)對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中受疫情影響考生(即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筆試成績單或面試成績單“受到疫情影響”欄標注為“是”),可以參加本次招聘,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先上崗從事輔助性教育教學工作,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8)考生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考生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但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名時一并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畢業學校教學主管部門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二)筆試
1.打印筆試準考證
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留意茂名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網公告。
2.筆試內容
筆試內容主要為通用教育知識和素養。
3.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見準考證,請考生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及防疫要求,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和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實行百分制。
4.成績公布
筆試合格分數線由茂名高新區組織人事局劃定。筆試成績將在茂名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網公布,考生可憑準考證進行查詢。
(三)資格復審
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根據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人選。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留意茂名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網公告。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為入圍面試人員,可在報名系統中打印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規定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因上述情況導致資格復審出現名額空缺的,招聘單位可在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
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如下資料:(1)《茂名高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雙面打印,詳見附件2);(2)身份證件;(3)學歷和學位證書,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需附上有效學歷鑒證;(4)教師資格證;(5)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在機關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工作的正式員工須提供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6)其他重要業績證明材料;(7)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所需的證件。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按(1)至(7)依次排序出示給工作人員。
(四)面試
1.打印面試通知書
打印面試通知書時間另行通知,請入圍面試人員密切留意茂名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網公告,面試時間、地點和有關事項見面試通知書。入圍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參加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或攜帶證件不齊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面試方式及內容
(1)面試以試教形式進行,主要考核面試對象職業認知、心理素質、教學實施、語言表達、儀表儀態、教學效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2)面試采用百分制,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合格成績為60分以上,不達到合格成績的,不列為體檢對象。
3.總成績計算
(1)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2)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無法確定入圍體檢人選的,則對該崗位同分數的考生另行組織面試。
(五)體檢
根據總成績的高低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組織進入體檢的人員在指定時間統一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入圍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否則將視為放棄資格。體檢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由招聘單位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七)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將在茂名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網公示7個工作日。
(八)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經組織人事部門核準后,簽訂聘用合同,兌現相應待遇。
(九)其他事項
1.被聘用人員須在聘用單位服務3年,服務期未滿3年因個人原因離職的,需承擔違約責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3.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4.本次招聘崗位表的專業類別和名稱均根據《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詳見附件3)進行填報,請自行查閱。
5.本次招聘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過程出現不合格或棄權者,可在最終成績合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只可遞補一次。
6.根據防疫要求,考生在筆試、面試和考察等應聘過程中,應自覺服從招聘單位和考點的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衛生防疫工作的,不得進入考點,視為棄考。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茂名高新區組織人事局將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可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有關工作進行適當調整,并及時在茂名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網發布公告。
7.本公告由茂名高新區組織人事局和茂名高新區政法和社會事務局負責解釋。
五、聯系方式
(一)茂名高新區組織人事局(電話:0668-2158091;地址:茂名市茂名大道高新段698號茂名國家高新區辦公大樓三樓)
(二)茂名高新區政法和社會事務局教育發展中心(電話:0668-3969308;地址:高新區七逕鎮素水路8號)
茂名高新區組織人事局 茂名高新區政法和社會事務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