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東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法院招聘政府聘員26人公告
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法院2022年公開招聘政府聘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增城區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聘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職責
(一)政府聘員(助理類)20名。
主要職責:在法官指導下協助起草法律文書、調查、開庭記錄、校對文書等輔助工作。
(二)政府聘員(文員類)1名。
主要職責:在法官指導下協助調查、開庭記錄、校對文書、整理卷宗等輔助工作。
(三)合同制司法警察5名,限男性。
主要職責:從事司法警務輔助工作。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從事相應崗位工作的專業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曾被開除過公職的;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
(5)存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配偶子女從事律師執業的法院領導干部和審判執行崗位法官實行任職回避的規定》所規定的任職回避情況的;
(6)其他不宜擔任政府聘員的情形。
(二)崗位條件
1.政府聘員(助理類)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法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法學學士以上學位;非法學專業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的,需通過國家司法考試;
(2)本科學歷報考年齡不得超過28周歲,碩士研究生學歷報考年齡不得超過30周歲,博士研究生學歷報考年齡不得超過3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22年6月30日;
(3)應屆畢業生報考的,需提供就業推薦表,并承諾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無法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招聘資格;
(4)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下,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者優先。
2.政府聘員(文員類)
(1)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2)年齡不得超過28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22年6月30日;
(3)應屆畢業生報考的,需提供就業推薦表,并承諾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無法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招用資格;
(4)同等條件下,具有速錄證書的優先。
3.合同制司法警察(男性)
(1)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2)年齡不得超過2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22年6月30日;
(3)男性,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雙眼裸眼視力均在4.4以上(含4.4);
(4)應屆畢業生報考的,需提供就業推薦表,并承諾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無法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招聘資格;
(5)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下,公安、警察院校的畢業生及退伍軍人優先。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7月5日至7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增城區人民法院7樓723室(地址:增城區荔城街荔城大道269-1號);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間內進行報名和提交相關資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并需提供相關報名資料(詳見下文)的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時當場進行資格審核,不得由他人代報名。
(二)報名要求
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招聘公告,清楚崗位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條件后在公告規定的報名時間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三)報名須提交如下證件及材料:
1.《報名表》,請自行登錄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zc.gov.cn)下載;
2.身份證、戶口本(戶主頁及本人頁復印在A4紙的同一面上,屬集體戶口的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戶主頁復印件及本人頁);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提供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4.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
5.具備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的相關證明材料;
6.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張。
(四)領取準考證
完成報名程序且通過現場報名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現場領取準考證。準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此次公開招聘考試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五)考試
考試各環節通知公告、成績均在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請報考人員密切留意有關信息發布。政府聘員(助理類)和政府聘員(文員類)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合同制司法警察考試采取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主要考察考生對崗位的適應情況。為確保招聘的競爭性和公正性,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如部分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將調減職位或延長報名時間,延長或調整后仍達不到比例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調減,凡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可參加筆試。
2.合同制司法警察體能測試:測試項目為1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跑(男性)。體能測試設達標和不達標,達標標準為:
項目 性別 |
100米 |
10米×4往返跑 |
1000米(男) |
男性 |
≤16′4 |
≤13′1 |
≤4′25′ |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人數1:5比例確定體能測試對象。體能測試后按達標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3.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果達不到1:3的,按照實際人數進入面試。面試主要考察考生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與所聘崗位的專業、崗位特點的適應性等。因報考人員面試資格被取消或個人原因放棄面試資格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各科考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并分別按照比例折合計入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若出現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情況,按報考崗位規定的優先聘用條件確定體檢人選;如同時符合或沒有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則依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
筆試、體能測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和考察
1.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發社發〔2010〕382號)執行。
2.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由我院進行考察。主要對擬聘用人員的現實表現、以往工作單位表現、是否需要回避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進行考察,同時考生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等材料。
因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個人原因放棄聘用資格等情況出現缺額時,如我院需要,可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人選,進入體檢、考察等環節。
(七)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考察等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在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我院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考試成績自總成績公布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可根據人員空額情況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四、工資福利待遇
工資福利待遇年薪(含五險一金)具體參照增城區區直機關事業單位聘員工資福利標準。
獲聘人員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資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報考人員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請考生認真閱讀《廣東省2022年人事考試考生疫情防控須知(第一版)》(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3929149.html),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項。現將考生參加筆試、體能測試、面試等各環節的有關要求如下:
(一)所有考生須從考前14天起,在粵省事小程序中注冊“粵康碼”,如實登記個人近期旅居史、接觸史、身體健康狀況、來粵(穗)方式等情況,并自我監測有無發熱、咳嗽、乏力等疑似癥狀。如果旅居史、接觸史發生變化或出現相關癥狀,須及時在粵康碼進行申報更新,有癥狀的到醫療機構及時就診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點傳染病。
(二)本次招聘的各環節,考生必須同時憑考前48小時內廣東省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電子、紙質同等效力,下同)、粵康碼為綠碼、準考證及身份證、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體溫<37.3℃)方可正常參加考試。上述材料不齊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
(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考試:
1.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以及其他正處于集中隔離、居家隔離、居家健康監測的考生;
2.考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或發生本地疫情地區)所在縣(縣級市、區、旗,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為街道和鄉鎮,未設區的地級市為街道和鄉鎮)或當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閉管理地區旅居史的考生(中高風險地區名單可在“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查詢);
3.粵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時內廣東省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考生;
5.現場測量體溫不正常(體溫≥37.3℃),在臨時觀察區適當休息后再次測量體溫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參加考試情況的考生。
(四)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參加聚集性活動。本省考生考前14天內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考生要提前了解考點所在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http://www.gov.cn/zhuanti/2021yqfkgdzc/index.htm#/),合理安排時間,落實核酸檢測等健康管理措施。因個人時間安排或疫情防控原因導致無法按時參加公開招聘考試的,視為自愿放棄資格,不再另行安排補考。
(五)考生應自備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考試期間必須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聘工作時間調整的,我院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時在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公告,請報考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其他事項
(一)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試用期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招聘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無法及時聯系或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視為自動放棄。
(三)被聘用人員必須服從崗位分配。
(四)本次招聘考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五)本公告及相關內容由增城區人民法院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0-82732279、82825373、82123083,監督電話:020-82825306(工作日上班時間:9:00-12:00,14:00-18:00)。
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