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共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委國資工委招聘黨建指導員筆試公告
中共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委國資工委2022年公開招聘黨建指導員筆試公告
根據當前疫情防控要求和2022年2月發布的《中共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委國資工委2022年公開招聘黨建指導員公告》,現將本次招聘黨建指導員考試在線筆試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入圍筆試人員
根據招聘工作程序及辦法,通過資格審查人員,符合本次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參加考試,筆試考試不使用準考證。
二、考試時間
2022年6月25日9:30—11:30。
考試科目:《綜合能力測試》
三、考試形式
本次考試采取“云考試”方式。考生在家通過自備的電腦下載并登錄電腦端“智試云”,同時使用移動端設備下載并登錄移動端“智試通”,通過電腦端答題、移動端拍攝佐證視頻相結合的方式參加考試。
四、設備要求
(一)電腦端(用于在線答題)
考生自備帶有麥克風、攝像頭和儲電功能的電腦(建議使用筆記本電腦,以防考試中途斷電),電腦配置要求:
(1)操作系統:Windows 7、Windows 10(禁止使用雙系統、iOS系統或虛擬機);
(2)內存:4G(含)以上,可用內存2G(含)以上;
(3)網絡:帶寬20M以上(有線、wifi、熱點均可),可連接互聯網且穩定;
(4)硬盤:系統所在磁盤剩余空間5G以上(如C盤為系統盤,則至少需要5G可用空間)。智試云所在硬盤至少需要20G以上可用空間(如將智試云安裝到D盤,則D盤至少需要20G可用空間);
(5)攝像頭:計算機自帶攝像頭或外接攝像頭;
(6)麥克風:計算機自帶具有收音功能的麥克風或外接麥克風(如需外接麥克風,請將其放置在桌面上,正式考試期間不得佩戴耳機)。
(二)移動端(用于拍攝佐證視頻)
考生自備一臺移動設備(手機或平板,安卓系統版本為8.0及以上,鴻蒙系統版本為2.0及以上,iOS版本為9.0及以上),須帶有攝像頭、具有錄音錄像功能、可用存儲內存4G以上,且有能滿足連續錄像三個小時的電量。
由于移動設備參數標準繁多,考生必須下載測試以確保移動端軟件能夠正常使用。
五、下載安裝考生端
請考生在2022年6月20日10:00—6月24日24:00憑本人姓名和身份證號在下載頁面下載并安裝相關考試軟件。
下載地址:
https://manager.zgrsw.cn/download.html#/download
為保障考試能夠順利進行,下載安裝考生端前,請先卸載360安全衛士、360殺毒、2345安全衛士、金山毒霸、騰訊電腦管家、McAfee、魯大師等所有可能會影響考試作答或與系統軟件無法兼容的殺毒工具。在考試結束前切勿重新安裝殺毒軟件、自動更新系統或重裝系統。
需要考生特別注意:
(1)考生端由電腦端“智試云”及移動端“智試通”兩部分構成,考生必須同時下載兩個客戶端,并按照操作手冊中的指導正確安裝、測試,方可完成考試。
(2)蘋果手機和蘋果平板無法安裝“智試通”APP。
六、考前準備
(1)在正式開始考試前,請考生確定電腦端和移動端攝像頭全程開啟。考試過程中如果出現設備硬件故障、斷電斷網等導致考試無法正常進行的,請及時聯系在線技術支持。
(2)考生必須全程關閉QQ、微信、釘釘、內網通等所有通訊工具,關閉TeamViewer、向日葵等遠程工具,關閉電腦系統自動更新。不按此操作導致考試過程中出現故障而影響考試的,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
(3)考生所在的考試環境應為光線充足、封閉、無其他人在場、無他人干擾的場所,場所內不能開啟與考試無關的電子設備。
(4)考生端登錄采用人證、人臉雙重識別,考試全程請確保為考生本人,如發現替考行為,取消考試資格。
(5)考生應調整好拍攝角度和身體坐姿,并確保電腦端和移動端拍攝范圍符合在線考試要求。
電腦端拍攝范圍示例:
移動端拍攝范圍示例:
(6)考生不得使用濾鏡等可能導致本人嚴重失真的設備,上半身不得有飾品,上衣不帶紐扣,不得遮擋面部(不得戴口罩),不得戴耳機。
(7)為避免來電中斷佐證錄制,請將佐證視頻錄制手機調至飛行模式,使用wifi提供網絡。考試全程如發現違規使用手機或其他通訊工具的,一律按違紀處理。
七、模擬考試
模擬考試時間:2022年6月23日—6月24日,每日10:00—24:00。模擬考試期間每人只能參加一次,請考生自行安排時間參加測試。
模擬考試注意事項:
(1)模擬考試的主要目的是讓考生提前熟悉系統登錄、試題呈現與作答、錄音錄像、移動端佐證視頻拍攝與上傳等全流程操作,模擬考試沒有分數也不計入正式考試成績。
(2)請考生務必測試作答考試系統內的每一種題型,確保設備能夠完成點擊作答、輸入作答操作。具體的試題信息、題型信息等要求以正式考試的內容為準。
(3)若在模擬考試過程中出現無法登錄、人臉身份驗證不通過、無法作答等問題,或因電腦故障等需要更換電腦的,請及時撥打技術服務熱線:400-808-3202(9:00—18:00)或關注“智試云”公眾號,在線提交問題描述。
(4)請考生務必完整體驗整個作答、交卷過程,以便測試考生電腦端、移動端設備和網絡條件,如沒有完整參與整個模擬考試過程,導致考試當天無法正常參加考試的,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
八、正式考試
(一)考試安排
正式考試時間為2022年6月25日,9:30—11:30(120分鐘),請各位考生按照規定時間參加考試。
登錄時間 |
待考時間 |
開考時間 |
截止入場時間 |
考試時間 |
9:00 |
9:20-9:30 |
9:30 |
10:00 |
9:30-11:30 |
(二)考試要求
(1)請考生在開考前30分鐘依次登錄電腦端“智試云”、移動端“智試通”。因個人原因延遲進入考試系統的,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在開考30分鐘后,考生仍未進入考試系統,或在考試中途強行退出系統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2)考生可自行準備一支筆和一張空白紙作為草稿紙,并按要求于正式開考前在佐證攝像頭前展示并至少停留10秒,考試全程不得使用計算器。
(3)考試開始前,考生需要使用移動端“智試通”,開啟佐證錄制并360度環繞拍攝考試環境,隨后將移動設備固定在能夠拍攝到考生桌面、考生電腦桌面、周圍環境及考生行為的位置上繼續拍攝(佐證拍攝范圍如圖三)。如因視頻拍攝角度不符合要求、離開視頻畫面、無故中斷視頻錄制而影響成績有效性的,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
圖一:電腦端正面視角
圖二:移動端擺放視角(左側或者右側)
圖三:佐證視頻監控視角
(4)電腦端和移動端攝像頭全程開啟拍攝考試過程。移動端拍攝的視頻通過“智試通”上傳,請耐心等待全部視頻上傳完成,如提示上傳失敗,請選擇重新上傳,請考生務必確認佐證視頻全部上傳成功。如出現視頻拍攝角度不符合要求、無故中斷視頻錄制等情況,都將影響成績的有效性,由考生本人承擔所有責任。
(5)考試過程中,如出現系統故障等需要協助處理的問題,請考生使用考試界面下方的“求助”功能與監考員溝通解決。如無法進入考試頁面的請直接撥打技術服務熱線:400-808-3202(9:00—18:00)。
(6)若考生拍攝佐證視頻所使用的移動設備為手機,則在考試過程中,考生接聽完技術電話后,務必將手機放回原錄制位置,繼續拍攝佐證視頻,以確保佐證視頻的有效性。
(7)考試過程中,在線考試系統會全程對考生的行為進行監控,因此考生本人務必始終在監控視頻范圍內。同時考生所處考試場所不得有其他人員在場,一經發現,一律按違紀處理。
(8)考試系統后臺實時監控,全程錄屏、錄像,請注意自己的儀容儀表和行為舉止。在考試期間禁止使用快捷鍵切屏、截屏、退出考試系統,由此導致系統卡頓、退出的,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不允許多屏登錄,一經發現,一律按違紀處理。
(9)考試過程中,考生若有疑似違紀行為,系統將自動記錄,考試結束后由考務工作小組根據記錄視頻、電腦截屏、作答數據、監考員記錄、系統日志等多種方式進行判斷,其結果實屬違紀的,一律按違紀處理。
(10)考試過程中,如出現電腦斷電的情形,可在解決問題之后,在考試時間內重新登錄系統參加考試,但不延長考試時間。需要特別注意:電腦斷電期間請確保移動端“智試通”全程錄制考試過程。
(11)考試結束后,系統將自動交卷。在提交試卷時,請考生耐心等待數據上傳,直至顯示“交卷完成”。若上傳失敗,請重啟軟件等待后臺自動上傳或直接撥打技術服務熱線:400-808-3202(9:00—18:00)。
(12)考試結束后,在成績公布前請勿卸載或刪除“智試云”和“智試通”軟件及相應的安裝文件。
(13)考生若沒有按照要求進行登錄、答題、保存、交卷,將不能正確記錄相關信息,后果由考生承擔。
九、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查詢及合格分數線具體安排請登陸全國事業單招聘網查詢。
十、其它要求
(1)考生需嚴格遵守考試紀律,詳見《在線筆試考場規則》(附件1)。考生未按要求參加考試或違反考場規則的,成績按無效處理。考生不參加筆試考試視為放棄考試資格,不再提供補考機會。
(2)考生在下載電腦端“智試云”和移動端“智試通”時,需仔細閱讀說明書中的每個操作文件。
(3)考生須從報名開始至正式考試結束,確保所登記手機號碼始終保持暢通,如因手機號碼無法接收短信、未接聽電話而影響考試順利進行的,后果由考生承擔。
十一、筆試咨詢電話
技術咨詢電話:400-808-3202
咨詢時間:2022年6月22日—6月25日,9:00—18:00。
中共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委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委員會2022年公開招聘黨建指導員工作領導小組
2022年6月14日
附件1:在線筆試考場規則
為規范本次在線筆試行為,維護考生和本次筆試相關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考場規則。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筆試資格或筆試成績:
第一條 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違反考場紀律:
(一)所處考試環境同時出現其他人或與他人交流題目內容的;
(二)切屏、截屏,未經允許退出考試系統的(結束考試除外);
(三)離開正面視頻或佐證視頻監控范圍、遮擋攝像頭的;
(四)有對外傳遞物品行為的;
(五)佩戴耳機的;
(六)其他應當視為本場考試違紀的行為。
第二條 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
(一)偽造資料、身份信息替代他人或被替代參加考試的;
(二)非考生本人登錄考試系統參加考試,或更換作答人員的;
(三)瀏覽網頁、在線查詢、翻閱電腦和手機存儲資料,查看電子影像資料的;
(四)翻閱書籍、文件、紙質資料的;
(五)未經許可接觸或使用考試設備外的通訊工具如手機、藍牙設備等,使用各類聊天軟件或遠程工具的;
(六)其他應當視為本場考試作弊的行為。
第三條 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或在考試結束后發現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相關的考生實施了作弊行為:
拍攝、抄錄、傳播試題內容的;
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考生的不當行為導致試題泄露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
經后臺監考發現,確認考生有其他違紀、舞弊行為的;
若發現考生有疑似違紀、舞弊等行為,考試結束后由考務人員根據考試數據、監考記錄、系統日志等多種方式進行判斷,其結果實屬違紀、舞弊的;
其他應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第四條 考生有第一條所列考試違紀行為之一的,取消本場考試成績。
第五條 考生有第二條、第三條所列考試舞弊行為之一的,取消本場考試成績。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責任。
第六條 如考生因電腦設備問題、網絡問題、考生個人行為等問題,導致電腦端和移動端考試視頻數據缺失,而影響考務人員判斷本場考試有效性的,取消本場考試成績。
第七條 考試過程中,未按要求錄制真實、有效的移動端佐證視頻,影響考務人員判斷考生行為的,取消本場考試成績。
第八條 考試過程中,因設備硬件故障、斷電斷網等問題,導致考試數據無法正常提交的,應在考試結束后30分鐘內聯系技術服務熱線報備并協助傳回考試數據,否則由考生自行承擔后果。
第九條 考試過程中,因設備硬件故障、系統更新、斷電斷網等問題導致考試無法正常進行的,考試時間不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