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鄂城區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98人公告
鄂城區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社區工作力量,保障社區工作需要,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和招聘計劃
本次集中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98人,其中鳳凰街道招聘39人,古樓街道招聘30人,西山街道招聘6人,樊口街道招聘3人,花湖開發區招聘20人。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3.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事業心責任感強;
4.熱愛社區工作,樂于奉獻,具有公益品格和為居民服務精神,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從事社會工作、社區建設、基層治理的相關從業知識,善于開展群眾工作,服從分配;
5.身體健康,具有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并能從事社區網格工作的身體條件;
6.年齡40周歲及以下(1982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本次公開招聘
1.現役軍人;
2.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應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鄂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鄂城融媒和鄂城基層黨建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現場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時按街道、開發區職位分別填報報考志愿,每人可填報兩個崗位志愿,以及是否服從調劑,對服從調劑的按高分到低分進行調劑。報名時須提供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及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畢業生提供教務部門在讀證明)、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交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附件1)和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2)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張(照片必須為標準證件照,紅、藍或白色背景,照片清晰)。
(三)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22年6月20日至6月24日,共5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2.報名地點:鄂城區就業管理局。
3.準考證發放時間: 2022年7月4日至7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4.準考證發放地點:鄂城區就業管理局??忌鷳{身份證領取準考證,并請考生妥善保管,筆試、面試時均需提供。
(四)報名須知
1.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報考人員要對照報考資格條件要求,如實填寫和提供資料,并對填報和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核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
3.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報名時需填寫崗位意向。
(五)考試安排
考試分筆試、面試兩部分。
1.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2022年7月16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社區工作應知應會、公共基礎知識、時事政治、法律法規等。
(3)關于報名開考比例。為實現競爭擇優,原則上按招聘計劃和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報名結束后,對報名成功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根據報名時第一、第二報考志愿以及同意服從調劑的情況進行綜合調劑,調劑后未達到1:3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4)筆試成績與查詢。筆試成績通過鄂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鄂城融媒和鄂城基層黨建發布,具體查詢見該網站有關公告。
2.面試
(1)根據筆試折后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原則上按照招聘計劃和面試人員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若進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則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及地點于面試前3天在鄂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鄂城融媒和鄂城基層黨建發布,具體查詢見網站有關公告。
(六)成績計算
1.成績權重和計分方法。筆試、面試原始分值均為100分,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進行加權計算,計算方法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x50%+面試成績x50%,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2.加分政策。若考生通過全國統考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則在筆試加權計算成績后分別加1分、3分、5分。
3.排名辦法。考試排名按崗位依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四、體檢與考察
按招聘崗位依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體檢、考察人員名單在鄂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鄂城融媒和鄂城基層黨建發布,具體查詢見網站有關公告。
(一)體檢
1.體檢參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計劃生育委員會、省公務員局關于轉發《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鄂人社發〔2017〕10號)規定執行。
2.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考生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補做體檢合格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體檢費由考生承擔。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5.因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招聘單位依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6.體檢合格的自動進入考察階段。
(二)考察
1.考察工作方案由區委組織部統一制定,各街道、花湖開發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區委組織部、區委政法委、區人社局、區民政局派員參與。
2.考察主要采取面談、查閱檔案、核查個人社會信用、核查違法違紀違規等情況進行,提出明確合格或不合格意見。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情況并查證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公示。根據考察情況,按招聘計劃數1:1.2的比例確定擬公示人員名單,并在鄂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鄂城融媒和鄂城基層黨建公示5日。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情況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證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行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取消后空缺的崗位在6個月有效期內按考生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聘用。公示期滿后,按招聘計劃數確定聘用人員,由各街道、花湖開發區分配到各社區工作,綜合履行社區信息釆集、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巡查上報安全隱患、開展法規政策宣傳、倡導文明新風、協助城市綜合管理,為群眾提供服務、開展志愿服務活動等社區工作者職責,不服從分配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人員依照《勞動合同法》簽訂勞動合同,第一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本屆換屆期限。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員薪酬待遇納入社區工作者四類崗位18級的等級序列和薪酬待遇體系,并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六、防疫要求
(一)應試人員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過程中,應當自覺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忌诮邮苌矸蒡炞C時須臨時摘除口罩外,應全程佩戴口罩。
(二)考前14天內有省外旅居史人員需持有鄂州市的醫療機構考前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记?4天內沒有省外旅居史人員需持湖北省內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中高風險區所在市人員不參加考試。考前28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和(國)境外旅居史的人員按要求完成集中隔離、居家隔離后方可參加考試。
(三)應試人員入場前應主動配合接受體溫檢測,出示通信大數據卡綠碼且到訪地無星號標記、健康碼綠碼和考前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方可進入考試區域。體溫測量若出現發熱等可疑癥狀的人員,應至臨時等候區復測體溫。復測仍超過37.3℃的,經考點現場醫療衛生專業人員評估后,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不具備相關條件的,按相關疾控部門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四)省、市有最新防疫要求的,按最新要求執行。不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七、其它
(一)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本方案中有關政策口徑由鄂城區民政局、鄂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鄂城區民政局咨詢電話:027-60896165
鄂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027-60896223
鄂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鄂城區民政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