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遼寧葫蘆島綏中縣開發村級公益性崗位工作實施方案
綏中縣2022年度開發村級公益性崗位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關于印發<遼寧省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遼財農規〔2021〕4號)、《省鄉村振興局關于2022年度省以上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和項目安排的通知》(遼鄉振發〔2022〕8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做好村級公益性崗位開發工作,促進我縣返鄉在鄉脫貧勞動力(含監測幫扶對象)就業增收,激發內生動力,穩定脫貧成果,結合我縣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1.按需設崗、人崗相適原則。各村結合實際情況,對有勞動能力和弱勞動能力脫貧人口及監測對象人口開發崗位,要做到應開盡開。杜絕無勞動能力上崗、長期不上崗、找人頂替上崗等情況。明確崗位職責、時間及工作區域,要確保聘用人員能夠履行崗位工作職責。
2.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堅持屬地開發、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基本原則,各村具體負責崗位的開發、使用、管理,確保做到誰開發誰負責。
3.健全制度、規范管理原則。各村建立健全村級公益性崗位管理機制及工作流程,明確開發、招聘、使用、管理、退出等各環節責任主體,組織落實好崗位申請、審批、公示制度,加強日常出勤考核和管理工作,履行用工管理主體責任,定期開展考核評價,同時按照崗位類型建立工作臺賬。
4.動態調整、扶貧扶志原則。對新增有勞、弱勞人口及時安排崗位,對考核不達標或不能履行工作職責的取消參加村級公益性崗位資格。切實發揮村級公益性崗位服務基層、服務群眾、服務農村的作用,激發群眾內生動力,形成勤勞致富的良好風氣。
二、崗位類型、職責及聘用期限
按照相關文件要求,結合各村實際情況,設置村保潔員崗位個數,主要負責鄉鎮、村委會分配的保潔任務和環境維護工作,要求每天進行清掃,確保村莊整潔。
本次開發的村級公益性崗位服務期限為1年,期滿后,自行解聘,如仍有需要,自行聘用。
三、聘用條件
村級公益性崗位人員原則上從本鄉鎮、本村脫貧人口(含監測幫扶對象)中有勞動力(含半勞動力、弱勞動力)和有就業愿望的人員中選擇并具備以下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滿16周歲及以上且有就業愿望的脫貧人口、監測對象人口。
3.熱愛工作,工作責任心強,長期在本村居住。
4.能勝任村委會安排的相應工作任務。
四、崗位待遇及資金來源
村級公益性崗位每人每月崗位補貼450元,繳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標準為每人每月12.5元,各鄉鎮(農場)要做好保險銜接工作,確保上崗有保障。以上所需資金來源為銜接補助資金。
五、聘用程序
此次開發的村級公益性崗位推薦及聘用工作,由各鄉鎮(農場)負責組織實施。各鄉鎮(農場)要堅持公平、公開、公正、擇優的原則,按照村委會推薦、鄉鎮審核、縣直主管部門審批的程序進行。
1.村委會推薦。各行政村合理確定2022年擬聘用人數,根據聘用條件推薦人選,并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村委會進行不低于10天公示。
2.鄉鎮審核。各鄉鎮(農場)統籌2022年擬聘用人數,對本轄區的推薦人選基本信息及遵紀守法情況予以審核,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將相關資料上報縣直主管部門審查。
3.崗位審查審批。由縣直相關主管部門對各鄉鎮(農場)擬聘用人員進行審定批準。
4.協議簽訂。縣直相關主管部門審批后,由各鄉鎮(農場)與申請就業人員簽訂用工服務協議。用工服務協議簽訂期限為1年。
六、工作要求
1.強化組織領導。要高度重視村級公益性崗位管理工作,各鄉鎮(農場)主管領導是第一責任人,要落實專人具體負責,統籌推進轄內工作開展,對選聘人員各鄉鎮(農場)要進行崗前培訓,使選聘人員掌握崗位所需基本規范和技能、熟悉崗位工作標準和相關要求。村支部書記是直接責任人,負責本村公益性崗位的設置、選聘、監管及考核等工作。
2.加強監督管理。各鄉鎮(農場)要指導各村建立村級公益崗位分配、使用和賬目管理,規范公益性崗位人員選聘、補貼審核發放程序,做好各類公益崗位信息匯總統計工作,自覺接受檢查和審計監督。各村對崗位人員選聘、補貼發放等情況進行審核并做好公告公示,加強聘用人員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建立完善相關臺賬。縣鄉村振興局會同相關部門不定期對村級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工作情況、補貼發放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審計。
3.嚴肅工作紀律。各鄉鎮(農場)在組織實施過程中,要嚴格按政策規定和程序辦理,嚴格遵守工作紀律,確保把這項為民實事辦實、辦好。對優親厚友、暗箱操作以及虛報、謊報、套取資金等行為,將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及責任人的責任。崗位補貼資金堅持專款專用、公開透明的原則,嚴格執行資金管理制度,自覺接受紀委監委、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綏中縣鄉村振興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