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衡陽市衡東縣招聘教師和財會人員120人公告
衡東縣2022年公開招聘教師(財會人員)公告
為加強師資隊伍建設,適應學校發展需要,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和《衡陽市公開招聘教師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教師(財會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2022年共計劃招聘中小學教師和財會人員120人,其中高中教師39名(含綠色通道招聘優秀高中教師20名)、初中教師66名、小學教師9名、幼兒教師4名,財會人員2名。
所有崗位均為初級崗位,具體崗位名稱、數量詳見《衡東縣2022年公開招聘優秀高中教師崗位計劃與條件表》(附件1),《衡東縣2022年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崗位計劃與條件表》(附件2),《衡東縣2022年公開招聘城區初中教師崗位計劃與條件表》(附件3),《衡東縣2022年公開招聘農村初中教師崗位計劃與條件表》(附件4),《衡東縣2022年公開招聘農村小學教師崗位計劃與條件表》(附件5),《衡東縣2022年公開招聘鄉鎮幼兒園教師崗位計劃與條件表》(附件6),《衡東縣2022年公開招聘學校財會人員崗位計劃與條件表》(附件7)。
三、招聘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年齡要求
符合“綠色通道”條件報考人員中,在崗教師報考人員的年齡須在40周歲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報考人員的年齡須在35周歲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學歷報考人員年齡須在30周歲以下(199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報考人員年齡須在35周歲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年齡以有效第二代身份證上標注的出生年月日為準。
(三)其他條件
1.公開招聘的優秀高中教師條件:按附件1中“綠色通道”條件招聘。所學專業須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一致(碩士研究生專業不限)。必須取得高中及以上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書,且教師資格證書的任教學科與招聘崗位的任教學科一致。
2.公開招聘的高中教師條件: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須取得高中及以上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上的任教學科或學歷證上的所屬專業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一致。
3.公開招聘的初中教師條件: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須取得初中及以上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上的任教學科或學歷證上的所屬專業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一致。
4.公開招聘的小學教師: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須取得小學及以上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書。
5.公開招聘的幼兒教師: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須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6.公開招聘的學校財會人員: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會計及財務管理專業。
如因疫情造成具備2022年春季批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延期的,2022年7月31日前需提供教師資格認定部門的受理憑證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但在正式聘用時必須提供符合各崗位在本簡章中所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過警告以上紀律處分或留級處理的人員。
4.在讀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非2022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2屆畢業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5.本縣的在編教師和未入編的特崗教師。
6.試用期或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在編在崗人員。
7.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如吸毒人員等)。
8.患有精神疾病和有不適宜從事教學的既往病史,以及因為身體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正常教學任務的。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 )、衡東縣黨政門戶網(www.hengdong.gov.cn)、衡東發布和衡東教育(微信公眾號)上發布招聘公告,公告時間為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24日。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后續相關信息發布指定網站為衡東縣黨政門戶網,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并確保本人所留通訊方式通暢。如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信息通訊方式不通暢或者本人未能及時關注網站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二)報名
1.報名時間:根據疫情防控要求為了避免報考人員扎堆、聚集,原則上衡陽市外考生報名時間為:2022年6月24日8:00至6月26日18:00(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衡陽市內考生報名時間為:2022年6月27日8:00至6月29日18:00(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節假日不休息)。
2.報名地點:衡東縣教育局六樓中型會議室。
3.報名形式: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報名)。
4.崗位類別:詳見附件1至附件7。
5.其他要求:
(1)報考高中教師和縣城初中教師崗位的按招聘崗位報名到校,每位人員僅可報考一個招聘崗位;報考農村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和學校財會人員崗位的按招聘崗位報名,每位人員僅可報考一個招聘崗位。
(2)報考人員在報名前須自行到“衡東縣黨政門戶網”上下載《衡東縣2022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8,雙面打印)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及承諾書》(附件9),并按要求填寫好,報名時帶到現場確認相關信息。
(3)衡東縣外在編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報名人員須提供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報考財務人員不需要)、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及網上學歷證和教師資格證查詢證明(從學信網和教師網上可以查詢),在報名前準備好,報名時帶到現場核對。應屆畢業生暫時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的,須提供畢業學校學籍證明(蓋學校公章)或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教育行政部門提供的教師資格認定證明。
(5)提供2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背面寫好姓名、報考類別及崗位)2張,其中一張貼在報名表上,另一張上交給工作人員。
(6)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工作人員須進行資格初審。如本人因故不能到現場報名的,被委托人要提供《委托書》、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二代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進行報名。
(7)報考人員出生日期以本人正式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證為準。
(8)通過資格初審后且繳費的,方可確認為報名成功。此次招聘報名費每人100元。未按規定要求進行報名和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2022屆高校畢業生須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學歷(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具備2022年春季批次教師資格證認定條件,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報考對象,須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以上兩種情況還須提交本人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書的承諾書。如在規定時間內仍未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書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咨詢電話:0734-5229748,0734-5235040,0734-5235047。
6.考試形式:招聘優秀高中教師崗位為面試;招聘高中教師崗位為筆試加面試;招聘初中教師、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和學校財會人員崗位為筆試。
7.筆試最低開考比例
報考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有效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并報市人社局批準后,可核減招聘計劃或降低開考比例。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此崗位招聘計劃,并且在筆試前進行公告。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8.發放準考證
筆試前2個工作日,報考對象憑本人身份證到衡東縣教育局政工人事股207室領取準考證。如本人因故不能到現場領取的,可以由被委托人委托代領,須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二代有效身份證的復印件進行。
(三)筆試
筆試滿分為100分,語文科考試時長為150分鐘,非語文科考試時長為120分鐘。報考對象憑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
1.筆試時間:2022年7月16日(語文科9:00—11:30;非語文科9:00—11:00)。
2.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方式:采取閉卷答題方式進行,委托第三方機構按學段學科分別命題制卷,統一標準化閉卷考試,統一規范化閱卷評分。
4.筆試內容:高中教師、初中教師、小學教師、幼兒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知識占10%(教育法律法規、教育理論、綜合運用教育學、心理學、新課改方面的理論知識),各學科相對應的專業知識占90%;學校財會人員崗位的筆試內容為財務會計專業知識。
5.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將在衡東縣黨政門戶網公布。筆試成績包括教育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和專業知識成績。需要查分的報考對象(報考對象不可委托他人)可于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三天內,到衡東縣教育局政工人事股207室申請辦理查分手續,逾期不再受理。查分范圍僅限有無漏評、漏登,統分是否準確等,查分結果將統一公布。
(四)資格審查
1.報考招聘優秀高中教師崗位的考生全部確定為資格審查對象;
2.報考招聘高中教師崗位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計劃1:2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查對象。報考招聘初中、小學、幼兒教師和學校財會人員崗位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查對象,筆試成績相同者,按專業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審查對象。
3.因報考高中教師崗位的人員放棄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崗位擬面試人數達不到招考計劃1:2比例的,在報考該招聘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面試
報考人員憑面試通知單及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證參加面試。
1.面試時間:2022年7月24日
2.面試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3.面試形式、內容:面試形式為試教(上微型課),面試滿分為100分。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儀表儀態、行為舉止、綜合分析能力、口頭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和把握教學內容、運用教學手段、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和課堂教學效果。試教(上微型課)時量10分鐘,備課30分鐘。
試教內容由專家根據招聘崗位從2022年上學期衡東縣高中全學段對應科目的教材中隨機抽取,相同學科為同一題本。
4.合格分數線:招聘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僅為一人,未形成有效競爭的,設置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75分),未達到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75分)的,不得確定為體檢入圍人員。
5.公布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將在“衡東縣黨政門戶網”進行公示,通過“衡東縣黨政門戶網”查閱成績。
(六)考試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為:1.招聘優秀高中教師崗位綜合成績=面試成績;2.招聘高中教師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3.招聘初中教師崗位、小學教師崗位、幼兒園教師崗位和學校財會人員崗位筆試成績即為其綜合成績。
筆試成績、試教成績、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第三位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考試綜合成績將在“衡東縣黨政門戶網”公示。
(七)體檢
1.現場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如綜合成績相同者,則按筆試成績確定排序;如筆試成績相同者,則按專業知識成績確定排序。面試成績為其綜合成績的,如果面試成績相同,則按不去掉其最高分、最低分來計算面試成績;筆試成績為其綜合成績的,如筆試成績中公共知識和專業知識都相同的,則需要進行加試,加試為面試),按崗位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公告另行通知。
2.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并進行毒品毛發檢測。體檢費用由報考對象自理,體檢地點待定。
3.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辦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4.不按規定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因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違紀違規被取消聘用資格造成崗位招聘計劃空缺時,則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1次。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即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資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察的(須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放棄說明),取消聘用資格,由此造成崗位招聘計劃出現空缺時不再遞補。
(九)擇校
優秀高中教師崗位、高中教師崗位以及城區初中教師崗位直接報考到學校(不需擇校);其他招聘崗位分類別分崗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選擇學校,如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照筆試成績分數從高到低排名。
若自愿放棄擇校的則取消聘用資格。擇校后擬錄人員的個人檔案由縣教育局保管,如因個人原因自動放棄者,其檔案一年后方可發放。
(十)公示
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按照程序和標準,確定擬聘用人員,在衡東縣黨政門戶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報考對象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擬聘用人員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出現崗位招聘計劃空缺時不再遞補。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經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報市人社局備案后,即確定為聘用人員。此次公開招聘人員,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有一年以上工齡的試用期為6個月(有勞動用工合同和社保繳費記錄的,視為已就業),試用期考核參照《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11]6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新聘用的教師在用人單位工作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為5年(財會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在最低服務年限內,新聘用的教師和財會人員不得辦理調動(借調)手續,也不得在同一鄉鎮內學校之間進行調整。
五、紀律要求
整個招聘工作嚴格按照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湘人社發〔2019〕1號)第六章“紀律與監督”中的規定執行。
1.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督。衡東縣紀委監委駐縣委宣傳部紀檢監察組對本次招聘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相關部門將按管理權限及時受理與此次招聘有關的各類舉報。
監督舉報電話:
衡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0734-5236281
衡東縣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股:0734-5231109
衡東縣紀委監委駐縣委宣傳部紀檢監察組:0734-5239069
衡東縣委編辦:0734-5188516
2.報考人員應誠信參考,珍惜考試機會,報考人員如有違紀違規行為,嚴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3.實行回避制度。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參與招聘工作的相關人員在組織公開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到招聘公正的,應自覺執行回避制度。
六、疫情防控
在本次公開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衡東縣2022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和考試疫情防控工作注意事項》(附件10)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報考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現場報名(含現場資格初審)成功并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報名時登記的手機號碼,須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衡東縣教育局政工人事股207室(0734—5229748),如因手機號碼登記有誤,或不及時接聽電話而導致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負責。
(三)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衡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衡東縣教育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報考人員應謹防在教師招聘考試工作中上當受騙。
(四)報考人員因在報考中弄虛作假、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聘用審批后報考對象放棄報到等將被列入《衡東縣教師公開招聘報考對象誠信檔案庫》“黑名單”管理,自入庫之日起3年內不得參加衡東縣教師公開招聘。
(五)報名、考務咨詢電話:衡東縣教育局政工人事股:0734—5229748。
本方案由衡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衡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并發布公告。
附件:
1.衡東縣2022年公開招聘優秀高中教師崗位計劃與條件表
2.衡東縣2022年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崗位計劃與條件表
3.衡東縣2022年公開招聘城區初中教師崗位計劃與條件表
4.衡東縣2022年公開招聘農村初中教師崗位計劃與條件表
5.衡東縣2022年公開招聘農村小學教師崗位計劃與條件表
6.衡東縣2022年公開招聘鄉鎮幼兒園教師崗位計劃與條件表
7.衡東縣2022年公開招聘學校財會人員崗位計劃與條件表
8.衡東縣2022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9.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及承諾書
10.衡東縣2022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和考試疫情防控工作注意事項
11.2022年衡東縣公開招聘教師學校情況簡介
12.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衡東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