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西河池市司法局選調公告
河池市司法局2022年面向全市機關單位競爭性轉任干部公告
為加強河池市司法局干部隊伍建設,按照《公務員法》《公務員轉任規定》和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社局等3部門聯合印發的《河池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調配管理辦法(修訂)》(河組通字〔2019〕120號)和《關于對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調配管理辦法進行部分調整的通知》(河組通字〔2021〕21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我局決定面向全市機關單位競爭性轉任干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轉任職位
河池市司法局鄉科級領導職務(不含帶有一級主任科員職級的正科長、二級主任科員職級的副科長)或三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崗位2名(中央政法專項編制)。
二、轉任范圍和報名條件
(一)轉任范圍
河池市市直及市直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鄉科級領導職務(不含帶有一級主任科員職級的正科長、二級主任科員職級的副科長)或者三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公務員(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
(二)報名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在現單位工作滿1年。現單位工作期間,通過借調方式(含抽調、跟班學習)到其他單位工作的時間不計入現單位工作時間。通過遴選、競爭性轉任(公開選調)、調動等非組織任命方式到現單位工作的需滿2年以上。
4.原則上,鄉鎮班子領導成員應當任職滿3年。
5.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河池市市直機關報名人員不受此限制)。通過借調方式(含抽調、跟班學習等)到市級以上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借調時間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6.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7.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以上(含本科)學歷,并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8.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1年6月23日以后出生)。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轉任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尚未作出審計結論的,正在受處分期間或者處分影響期限未滿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任職試用期內,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到鄉鎮機關、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通過降低進入門檻等傾斜政策錄用到艱苦邊遠地區職位的人員,應當在所報考市轄區內的艱苦邊遠縣鄉機關最低服務5年),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轉任所涉及的服務期限、工作年限、任職年限、處罰期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計算時間,以2022年6月23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三、轉任程序
(一)發布公告
分別在河池先鋒網(http://www.gxhcxf.gov.cn/)、河池人才網(http://hc.gxrc.com/)、河池市司法局網站(http://sfj.hechi.gov.cn/)、河池市司法局官方微信公眾號“河池司法”發布公告。
(二)個人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至2022年6月23日18:00前(逾期不再接收報名材料)。
2.報名方式:報名人員填寫《河池市司法局2022年度競爭性轉任干部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詳見附件),將報名表以及以有關材料壓縮發送至河池市司法局政治部(警務部)郵箱:hcsfzzb@hechi.gov.cn。郵件和報名表統一命名為“競爭性轉任+報名人員所在單位+姓名”。
3.材料清單:
(1)《報名表》(Word及PDF格式同時報送,插入藍底證件照,本人手寫簽字掃描成PDF格式);
(2)本人身份證、學位證、學歷證證書、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掃描成PDF格式);
(3)《公務員登記表》、職務(職級)任職文件、最近一次的干部人事檔案任前審核登記表或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表(注明與原件相符,加蓋公章,掃描成PDF格式);
(4)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三)資格初審
由河池市司法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將經初審通過的人員材料提交局黨組進行適崗比選(對通過資格初審人選的工作資歷、業績和崗位匹配度進行資歷評價),按照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未達比例的按照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并發布面試公告。
(四)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面試當日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報考者在面
試當日,現場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表》原件(一式兩份,雙面填寫、需粘貼藍底彩色電子版證件照);
2.本人身份證、學位證、學歷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等原件;
3.《公務員登記表》、職務(職級)任職文件、最近一次的干部人事檔案任前審核登記表或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表復印件(一式一份,注明與原件相符,加蓋公章)。
資格審查貫穿轉任工作全過程。如果發現報名人員提供情況不實,弄虛作假的,將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反饋本人所在單位;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生變化,導致報名人員在現單位工作不滿1年、處于試用期或提拔擔任領導職務不滿1年等其他不符合轉任條件的,終止其選任程序,不再作為選任人選。
(五)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形式另行通知。面試結束后,現場根據面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轉任計劃1:1的比例宣布入圍考察對象人選(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考察人選)。
(六)考察
由河池市司法局成立干部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表現情況進行全面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對象的一貫表現、潛在能力、適崗能力等方面的情況。考察通過個別談話了解、查閱干部檔案等方式進行,考察過程中,對考察人選的身份、資格進行再審核。
考察完成后,由干部考察組向局黨組報告考察結果。考察不合格者,將取消轉任資格,由河池市司法局按照面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替補考察對象。
(七)體檢
體檢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河池市司法局負責。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轉任資格,由河池市司法局按照面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決定遞補考察、體檢人選。
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據考察、體檢情況,經河池市司法局黨組集體研究后,確定擬轉任對象,在河池先鋒網、河池人才網、河池司法局網站、河池市司法局官方微信公眾號“河池司法”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轉任
公示期滿無異議,按河池市市直機關工作人員交流調配管理工作規定程序,辦理正式轉任手續。
四、有關要求
(一)報名人員自愿放棄轉任資格的,須在考察前提出。
(二)轉任工作組織實施,必須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三)違反轉任工作紀律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未盡事宜,請與河池市司法局政治部(警務部)聯系,聯系電話:2299817。
本公告由河池市司法局政治部(警務部)負責解釋。
附件:市司法局2022年度競爭性轉任干部報名表022.6.9.doc
河池市司法局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