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市公安局淥口分局警務輔警招聘42人公告
株洲市公安局淥口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株洲市公安局淥口分局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面向社會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株洲市公安局淥口分局本次計劃招聘局屬相關單位警務輔助人員42名,具體的招聘職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株洲市公安局淥口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三、招聘條件
(一)公開招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具有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性別、年齡、學歷等條件(詳見附件1),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22年5月31日;
4.身體健康,體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聘用后,服從崗位調劑和分配;
在同等條件下,根據有關規定,優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等。
(二)公開招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和有吸毒史的;
3.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4.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依照國家規定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22年5月25日至5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報名地點:株洲市公安局淥口分局政工室509室,地址:株洲市淥口區漉浦大道25號,聯系電話:0731-27628800。
4.報名要求:
①.填寫《2022年株洲市公安局淥口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報名登記表》
②.提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2張、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及相關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二)資格審查
淥口公安分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以電話或短信方式反饋審查結果。資格初審合格人員與該職位招聘人數比例一般不低于2:1。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名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提供的證書和資料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在任何環節中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則取消其應聘資格。
五、考試
(一)考試方式
輔警招聘采取筆試、面試、體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試內容
1.筆試:所有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均參加筆試,考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內容包括時事政治、公共管理基礎知識、法律法規基礎知識、行政能力測驗等,滿分為100分。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至低排名,按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對象。采取結構化面試規則,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處置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招聘職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招聘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同場次形成有效競爭職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
3.體能測試:所有通過面試的人員進入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項目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考核評分標準如下)。
(三)綜合成績合成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體能測試×20%。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前。
(四)成績公布
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試結束后,及時對外公布報考人員考試成績。
六、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對象,體檢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增加吸毒史項目檢測,費用由個人承擔。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體檢不合格者予以淘汰,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總成績排名和政審結果依此等額遞補1次。已通過體能測試但未進入體檢環節的應聘人員納入后備人才庫進行管理。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按照《湖南省警務輔助人員條例》、《株洲市公安局淥口分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和招聘職位的具體要求,對進入考察程序的報考人員開展全面考察。考察人選達不到招聘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八、公示
以上招聘程序結束后,將擬聘人員名單通過株洲市淥口區人民政府門戶網、株洲市公安局淥口分局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滿后,對公示無異議或者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予以聘用,新聘用的人員實行1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
十、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按照《株洲市公安局淥口分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執行,主要由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績效工資、年度考核獎勵工資等部分構成,并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醫療、生育、工傷、失業保險費用和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從每月工資中代扣代繳),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免費發放警務輔助人員服裝和裝備。
十一、政策咨詢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工作紀律,對違反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區委組織部:0731-27612380(監督電話)
淥口公安分局紀檢監督室:0731-27628803(監督電話)
淥口公安分局:0731-27628800(咨詢電話)
區人社局:0731-27560810(咨詢電話)
十二、疫情防控
根據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要嚴格履行防疫義務,按照考務工作要求,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根據省人社廳、省衛健委印發的《關于加強人事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61號)要求,凡不能提供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48小時內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的考生,一律不準參考。
十三、最終解釋權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公安局淥口分局、株洲市淥口區人力資源保障局負責共同解釋。
株洲市公安局淥口分局
2022年5月20日
附件:
備注:對于女性年齡有相關工作經驗或有專業技能,特別優秀的人才,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