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許昌市鄢陵縣招聘46名網格員公告
2022年鄢陵縣公開招聘網格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鄢陵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6名網格員分配至縣公安局工作。為規范和完善公開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招聘方式,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
二、招聘對象及計劃
招聘人員戶籍所在地為鄢陵縣轄區或在鄢陵轄區有固定住所。本次共招聘人員46名,分配至縣公安局特警及基層派出所崗位。詳見《2022年鄢陵縣網格員定向招聘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2022年鄢陵縣網格員招聘報名表》(附件2)。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
2.自愿從事網格員工作,樂于奉獻、吃苦耐勞,服從組織安排,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技術技能、心理素質和身體素質;
3.品行端正,心理健康,紀律觀念強,協調能力強,能保守工作秘密;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不良嗜好,無口吃、重聽、無紋身、色盲和其他精神類、傳染性疾病;
5.年齡在18周歲(含)至35周歲(含)之間(截止日期:2022年5月1日);
6.國家教育部認可的大專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政法類院校畢業生及其他特殊技能技術人才可適當放寬招聘條件;
7.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二)不符合報名應聘條件的主要情形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處罰、收容教養、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曾被強制戒毒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因違紀違規被解聘或因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6.家庭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中,有吸毒史或參加過邪教組織的、有被刑事處罰或其他違法犯罪記錄的;
7.其他不適合從事網格員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發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鄢陵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anling.gov.cn)發布。
(二)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1.報名地點:鄢陵縣政務服務中心三樓公安專區04窗口(花都大道與錦繡路交叉路口西北角)
2.報名時間:2022年6月9日至6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3.應聘者須填寫《招聘網格員報名表》,攜帶本人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退伍證、相關技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6張(每張照片背面寫明姓名、出生年月日)、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征信報告(原件一份)。大專以上畢業生登陸學信網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應聘人員與擬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應聘資格。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審查后,將通過電話或者短信通知符合條件者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沒有通過資格審查將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試
考試包含筆試、面試、體能測試等方面內容。考試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如總成績并列,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1.筆試(滿分100分)。閉卷形式,主要測試考生公共基礎知識、公安基礎知識、時事政治熱點等方面內容。考務工作由鄢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鄢陵縣公安局負責組織實施。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逾期未參加筆試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2.面試(滿分100分)。根據筆試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進入面試。重點考察應聘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自我情緒控制、人際合作意識與技巧、求職動機與擬任崗位的匹配性、舉止儀表等。經面試資格確認合格者,核發面試通知單,逾期不進行資格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成績出現并列者,面試成績高的優先錄取。
3.體能測試。根據面試成績,按面試成績人數1: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能測試人員。體能測試項目: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標準參考人社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有關規定執行。
考生應對自身身體健康狀況是否適宜參加體能測試進行認真考量,有相關不宜參加劇烈運動者請勿報考,以免發生意外。
4.體檢。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標準(試行)》,體檢合格的,根據成績按照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參加政審人員;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須在2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對心率、血壓等能當場告知的檢查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場申請復檢,經同意后及時復檢),逾期視為放棄;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最終體檢結論。
5.政審。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政審,政審參照錄用人民警察相關標準實施。政審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因政審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將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須體能測試、體檢合格。
6.公示。考試、體檢、政審合格者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鄢陵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7.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招聘結果經主管部門認定后,按照規定辦理聘用等手續。
五、人員管理和薪酬標準
(一)招聘人員為鄢陵縣網格員,簽訂合同方式、工資待遇參照警務輔助人員標準執行。
(二)招聘人員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發放基本工資。試用期滿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規定簽訂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被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有關手續,按時報到。對本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聘用人員被聘用后最低服務年限為二年。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按照國家、省、市、縣疫情防控要求,參加報名、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的考生須按要求提前申領“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碼”,抵達我縣前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應提前向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申報,經批準后方可參加上述程序。考生在報名、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前3天內出現發熱、咳嗽等異常癥狀的,須自行進行核酸檢測,并向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經衛健部門評估同意后,方可參加上述招聘程序。
(二)考生進入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現場前,應接受“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碼”查驗及體溫測量,“健康碼”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碼”無中高風險地區記錄、體溫測量合格者,方可進入場地。考生進出報名現場、考場、體能測試、體檢場地,要全程佩戴口罩,服從現場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離,并做好個人防護。期間是否需要核酸檢測報告,將根據上級疫情防控要求確定。
(三)根據上級疫情防控動態要求,在公開招聘網格員過程中,將嚴格落實相關防疫措施,并根據疫情形勢對招聘工作進行相應調整。具體防疫政策可咨詢鄢陵縣疫情防控指揮部(聯系電話:0374-7361661)。
七、紀律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鄢陵縣紀委監委全程監督。
八、其他
未盡事宜根據具體情況視情而定。
鄢陵縣公安局
鄢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