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青島膠州市衛生防疫專管員公益性崗位聘用632人公告
來源:膠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022-06-02 13:14:22
膠州市衛生防疫專管員公益性崗位聘用公告
為促進困難群體就業,落實“穩就業、保就業”工作要求,根據《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膠州市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膠政字〔2022〕18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經膠州市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聘用城鄉公益性崗位人員632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聘用崗位計劃
本次計劃聘用衛生防疫專管員632名。崗位信息詳見聘用計劃明細表(見附件1)。
二、聘用對象
本次計劃主要面對如下群體:
(一)鄉村公益性崗位
1.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是指鄉村振興部門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2.農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門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3.農村殘疾人,是指市殘聯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4.農村大齡人員,是指年齡在45-65周歲的相應人員;
(二)城鎮公益性崗位
1.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是指在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登記認定的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
2.城鎮大齡失業人員(女性45周歲以上、男性55周歲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齡),是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和城鎮大齡失業人員優先安置,崗位有空余時可安置就業困難人員(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或者戶籍地鎮街人社服務中心認定的相應人員)。
(三)以下情形的人員不得申請
1.單位就業、靈活就業、自主創業的;
2.享受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
3.享受扶貧公益崗位補貼的;
4.已公示確認的城鄉公益性崗位擬聘用人員;
5.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聘用崗位條件
1.身心健康,責任心強,具備從事衛生防疫工作的能力;
2.熱愛衛生防疫工作,具有能吃苦耐勞,愛崗敬業,服從工作安排的服務意識;
3.掌握衛生防疫工作相關業務知識,熱心服務群眾,積極做好衛生防疫工作的各項要求。
四、聘用崗位職責
1.負責深入宣傳疫情防控要求,廣泛發布健康提示,提醒有涉疫風險人員及時報備,引導群眾自覺配合落實防控措施,不信謠、不傳謠。
2.負責配合做好疫情重點地區返回人員、高風險關聯人員排查登記工作,異常情況迅速如實上報,確保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
3.根據封控區、管控區、防范區差異化防控要求,配合做好卡點值守、隔離點值勤、進出登記、重點人群管控,嚴格落實健康碼、行程碼、核酸檢測證明核驗要求,織牢“外防輸入、內防反彈”防護網,阻斷疫情傳播擴散。
4.深入開展環境衛生整治,加強公共區域保潔、重點部位消殺,保持環境整潔衛生。
5.負責加強人員疏導分流,避免聚集,協助維護核酸檢測采樣現場秩序,引導群眾保持安全距離、嚴防交叉感染。
6.積極配合做好管控區生活物資供應,協助提供物資采購、上門配送、跑腿代辦等服務,保障隔離戶生活無憂。
五、聘用程序
(一)報名申請
1.報名時間:2022年6月6日—6月9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
2.報名地點:各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報名地址及咨詢電話詳見附件2)
3.報名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外地戶籍的,另需提供公安部門制發的居住證;農村殘疾人,另需提供殘疾人證)。
(二)資格審查
各鎮(街道)負責確定申請人人員類別,確定是否具有禁止報名的情形,并審查是否具備聘用崗位條件。
(三)黨員代表評議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由用崗單位黨組織安排本單位黨員代表綜合考慮崗位職責、人員類型、申請意愿、個人能力等因素進行民主評議,評議通過后確定擬上崗人員,并報鎮(街道)審批。
(四)公示
各鎮(街道)對擬上崗人員審核無誤后,2個工作日內在“膠州政務網”等平臺公示,用崗單位同步在本單位范圍內張貼布告公示,公示期均不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安排崗前培訓、組織上崗。
(五)崗前培訓
經過審批公示后,安排崗前培訓,提升履行崗位的能力,無故不參加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簽訂協議
經崗前培訓合格的人員,設置一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內對上崗人員是否滿足崗位條件進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簽訂勞務協議。
六、補貼標準
1.鄉村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以我市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依據崗位類型、勞動時間等因素確定,每人每月崗位補貼標準為900元。
2.城鎮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為我市最低月工資標準,2022年每人每月崗位補貼標準為1900元(含社保個人繳費部分),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七、其他事項
1.公開聘用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并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有違紀情況發生,查實后,取消違反紀律的申請人聘用資格;對違反紀律的相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2.公開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
3.資格審查貫穿安置工作始終,審核發現申請人不符合安置條件的,終止安置程序。
4.崗位性質依據申請人類別確定,各鎮街根據報名情況原則上可以對各社區(新村)計劃數進行微調。
5.其他事宜按照《膠州市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等規定執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膠州市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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