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四川成都中共蒲江縣委黨校(考核)招聘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公告
中共蒲江縣委黨校2022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的公告
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21〕26號)和《蒲江縣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辦法》規定,蒲江縣委黨校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專業技術人員6名。本次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進行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一)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2022年7月31日前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22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報名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須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聘用,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2022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公招的范圍(不含受疫情影響原定夏季畢業的應屆生)。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招聘崗位及人數詳見《蒲江縣委黨校2022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符合相關要求。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和專業知識或技能,報名時應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或相關證明材料,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資格和條件(詳見附件一)。
(四)符合《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有關回避的規定。
(五)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共黨籍、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黨紀處分尚在影響期、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截止時間2022年5月23日);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7.蒲江縣在編在職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8.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四、招聘程序
(一)公開報名
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相關信息后,按以下程序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5月27日—6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報名方式及要求:本次報名方式分為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報名時請提供《蒲江縣委黨校2022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2)。
現場報名:蒲江縣委黨校三樓302辦公室(蒲江縣鶴山街道蒲硯村6組48號),現場報名人員請嚴格遵守國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網上報名:以電子版或掃描件形式在規定時間內發送指定郵箱:445186460@qq.com,郵件主題及附件請以“姓名+畢業院校”命名,如“李四+四川大學”。發送電子郵件后請電話聯系確認(聯系人:帥老師、楊老師,聯系電話:028-88522129,18981948129)。
應聘人員應如實、準確填寫《蒲江縣委黨校2022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4.報名須知。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及應聘資格條件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由蒲江縣委黨校根據應聘人員提供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縣委黨校將于2022年6月10日前通過蒲江縣公眾信息網縣委黨校子網站公布資格初審結果和資格復審相關要求。
2.資格復審。資格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提供以下材料:
(1)《蒲江縣委黨校2022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 》。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同時提供《教育部學歷證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高等教育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位證(執外國文憑者,須同時提供國家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各一份;
2022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可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學生證未注明所學專業名稱的,應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的工作部門開具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公開發表文章所在刊物當期原件及復印件(刊物封面、刊號頁、文章發表頁)。
(5)在編在職人員應聘,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6)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證件類照片2張;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于2022年6月22日前在蒲江縣公眾信息網縣委黨校子網站公布。進入蒲江公眾信息網首頁(www.pujiang.gov.cn)點擊“縣委及相關單位網站-黨校”查詢。
前期資格審查合格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在招考的任一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由考生自負。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未按要求領取面試通知書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面試方式進行。
1.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方式:試講,總分為100分。
3.崗位招聘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之比不低于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將于考試前公布)。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招聘名額2倍的職位,按照《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其考試成績不得低于本次考核招聘我縣其他達到面試比例崗位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成績。此次招聘的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0分,未達到7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步程序。
4.成績公布:面試考核成績通過蒲江公眾信息網縣委黨校子網站公布。
(四)體檢及考察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若面試成績相同,則以所有考官給出的面試總分確定名次;成績仍相同,則以面試考官給出的最高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成績仍相同,則進行加試,加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1.體檢在指定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相關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在蒲江縣委黨校2022年事業高層次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2.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參加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3.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關于我市2004年考錄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體檢、考核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成人辦發〔2004〕109號)文件規定執行。因個人原因導致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及聘用
1.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通過蒲江公眾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報蒲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后,辦理有關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違紀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取消擬聘人員資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放棄擬聘資格出現的崗位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2.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3.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4.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員,在蒲江縣服務最低年限不少于5年,未滿規定服務年限不得申請辦理調離手續。
五、咨詢及紀律監督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蒲江縣委黨校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8-88522129(地址:蒲江縣委黨校三樓302辦公室)
為保證蒲江縣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監督電話:蒲江縣紀委監委,028-12388
六、特別提示
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蒲江縣委黨校在蒲江縣公眾信息網縣委黨校子網站公告。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請應聘人員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附件1:中共蒲江縣委黨校2022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崗位表
附件2:中共蒲江縣委黨校2022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
中共蒲江縣委黨校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