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常州市教育基本建設與裝備管理中心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常州市教育基本建設與裝備管理中心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常州市教育基本建設與裝備管理中心是常州市教育局直屬非校事業單位,基本職能是承擔教育系統基礎設施建設和裝備管理等工作。根據相關規定,結合常州市教育基本建設與裝備管理中心崗位設置的實際情況,本單位擬在常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范圍內選聘工作人員1名。
一、選聘對象
常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在編在崗教師。
二、選聘崗位、數量及條件
(一)選聘崗位和數量
實驗室管理工作人員1名。
(二)選聘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2)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1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學歷,具備中小學一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4)教育教學經驗豐富,具有循環教學工作經歷,物理、化學、生物學科優先;
(5)具有后勤管理工作經歷。
三、選聘程序
1.成立選聘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常州市教育基本建設與裝備管理中心相關人員組成。
2.現場報名。凡符合選聘條件并有意應聘者,請于2022年5月25日到常州市教育基本建設與裝備管理中心辦公室(新市路9號1號樓304室)報名。聯系人:黃老師,聯系電話:0519-86631105。
報名時請提供以下材料:
(1)個人簡歷(含學習簡歷、工作簡歷、教育教學與教科研的實績和獲獎情況等)(紙質稿);
(2)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教師資格證書、主要獲獎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登記照片一張。
3.面試。由選聘領導小組對符合選聘條件的教師進行面試,面試要求另行通知。
4.辦公會議決定。召開常州市教育基本建設與裝備管理中心辦公會議,對通過面試的教師進行集體研究,確定擬錄用人員。
5.公示。常州市教育基本建設與裝備管理中心將擬錄用人選名單在發布選聘公告的相應網站公示一周。
6.報批。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常州市教育基本建設與裝備管理中心按規定為聘用人員辦理錄用審批手續。
7.簽訂聘用合同。常州市教育基本建設與裝備管理中心與錄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核定相應崗位。聘用合同的簽訂方法按《常州市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度暫行辦法》(常政發〔2004〕250號)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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