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海海南州教育系統校園引進13人公告
來源: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2-05-19 09:56:57
2022年海南州教育系統校園引才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州教師隊伍建設,積極引進急需緊缺的高素質教師。根據《青海省2022年度引進高校優秀應屆畢業生公告》《青海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才對象
面向2022屆優秀高校畢業生,2020、2021屆未就業的擇業期畢業生可列入此次引才范圍。
二、引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學習成績優良,誠實守信,甘于為新青海建設服務奉獻。
(三)符合具體崗位設置的學歷學位和專業要求。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均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取得,其中國內高校畢業的2022屆本科生、碩士研究生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須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專業相近的以所學主干課程為準;上述引進對象未在規定時間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書的不予聘用(錄用)。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年齡35歲以下(1986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業績特別突出的人員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六)教師資格證要求。符合2022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考生,可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段、學科報考,報名時須提供有效期內的教育部考試中心《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及相應等級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紙質證書遺失的,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或中國教育考試網、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查詢測試成績,查詢結果與證書具有同等效力),并承諾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招聘資格。
(七)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引才崗位
共有7個用人學校的13個崗位需求,具體崗位、人數及專業要求等詳見附件1。
四、引才程序
引才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考核測評、簽訂就業協議、體檢和考察、公示、聘用和辦理入職等程序依次進行。
(一)發布公告
在海南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引才公告,網站地址為:(http://www.hainanzhou.gov.cn/)。
(二)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方式,應聘人員按要求提供資格審核所需材料的pdf掃描件,提交至各用人單位電子郵箱(附件1聯系郵箱),發送郵件名稱注明“校園引才+具體引才崗位+姓名+聯系電話”,所有上傳的pdf掃描件必須清晰、完整,請將所有材料添加至壓縮包上傳。
1、報名時間:
公告發布日起至2022年5月27日18:00時,超過截止時間發送報名材料的不予報名,以用人單位聯系郵箱收到應聘人員發送郵件上顯示的時間為準。
2、所需審核材料:
(1) 《2022年校園引才報名表》,見附件2。
(2)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原件的pdf掃描件。
(4)教師資格證書原件的pdf掃描件(符合2022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應聘人員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及相應等級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5)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電子照片(jpg格式)。
(6)2022年應屆畢業生要提供所在院校開具的畢業證明材料和學生證的pdf掃描件,同時必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條件的畢業證書等相關材料,否則取消聘用資格。畢業證書被暫扣或遺失的,應提供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的pdf掃描件。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初審、主管部門進行復審,嚴格按照引才公告發布的崗位條件和政策規定進行資格審查,準確把握審查標準,統一審查尺度。資格審查貫穿引才工作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者,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四)考核測評
考核測評由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共同組織,按照“考用一致、科學靈活”的原則,根據崗位的學歷要求,采取以下方式考核:
1.引進緊缺專業要求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崗位,主要采取說課或試講、答辯等面試方式進行考核測評。
2.引進緊缺專業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崗位,主要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考核測評。筆試進行專業素養和教師綜合素質測試,考試內容參考2021年1月20日在青海省教育廳門戶網站、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青海省教育考試網公布的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大綱,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筆試設最低合格線,崗位數與參加筆試人員比例不足1:3時,筆試成績需達到60分以上方可進入面試環節。面試采取技能展示、說課或試講等方式進行。
考核測評時間初步定于6月,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五)簽訂就業協議
所有崗位根據面試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選,由用人單位、應聘人員畢業學校和應聘人員正式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書,協議期限至少五年。
(六)體檢和考察
簽訂就業協議人選,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體檢、接受考察(政審)。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考察(政審)工作由主管部門負責,注重了解應聘人員基本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職業素質、個人誠信情況等。
(七)公示
經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信息在海南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有異議的,暫緩辦理入職手續。經公示后無異議或公示有異議但經核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報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核準手續,并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范圍。經查實確屬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遞補
在簽訂就業協議、體檢、政審、公示各環節,發現不宜聘用情況、取消聘用資格后,由用人單位研究決定是否遞補,決定遞補的按照面試成績依次遞補。
(九)聘用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按相關規定取消聘用資格。
五、相關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4.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5.在校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學術不端和道德品行問題的;
6.符合報名條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學習且在規定時間不能畢業的;
7.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
8.已經在我省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就業的;
9.其他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二)2020、2021屆未就業的擇業期畢業生,是指畢業后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回避制度。用人單位負責人和引才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相關須執行回避制度的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四)如出現以下情況所簽訂的三方就業協議書無效: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畢業的;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五)引才過程中發生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嚴肅處理。
六、引才待遇
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按規定辦理基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
七、具體事宜
有關考核測評、成績公布、體檢、政審及簽訂協議等事宜的具體時間、地點、方式、要求等信息,將在海南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ainanzhou.gov.cn/)隨時發布,請應聘人員關注并及時查詢。
本公告的未盡事宜,參照國家和我省現行相關招聘政策規定執行。
聯系人:
海南州教育局蘇老師 聯系電話:0974-8510523
海南州教育局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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