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金華永康市公費培養師范生15人公告
永康市2022年公費培養師范生公告
根據《永康市關于公費培養師范生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我市2022年計劃公費培養師范生15名,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品學兼優,身心健康,有志從事教師職業;
2.2022年高考分數在一段線以上,且被省重點建設大學(不含省市共建)及以上層次大學相關師范類專業錄取;
3.2022年應屆永康籍(2022年7月1日前取得永康戶籍)或永康生源高考考生。
二、培養計劃
序號 |
學科崗位 |
計劃人數 |
專業要求 |
1 |
中學語文 |
2 |
漢語言文學、人文教育、漢語國際教育、中國語言文學類、文科試驗班類等相關師范專業 |
2 |
中學數學 |
3 |
數學與應用數學、數學類、理科試驗班類等相關師范專業 |
3 |
中學英語 |
2 |
英語等相關師范專業 |
3 |
政治 |
2 |
思想政治教育等相關師范專業 |
4 |
歷史 |
1 |
歷史學等相關師范專業 |
5 |
地理 |
1 |
地理科學等相關師范專業 |
6 |
生物 |
1 |
生物學等相關師范專業 |
7 |
科學 |
1 |
物理學、化學、地理科學、生物科學、科學教育等相關師范專業 |
8 |
社會 |
2 |
思想政治教育、歷史學、社會科學試驗班等相關師范專業 |
三、辦理程序
1.考生報名。在高考一段線錄取結束后,8月20日前,考生攜帶身份證、戶口本、高校錄取通知書(或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查詢結果)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填寫《永康市公費培養師范生報名表》。
2.資格審核、公示。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報名對象進行資格審核,在符合條件的報名對象內,原則上根據高考成績高低(高考總分相同的,按所報學科崗位對應學科成績高低)確定公費培養對象,培養對象名單在永康市教育城域網、永康市人才網公示3天。
3.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的,市教育局組織公費培養對象及其履約保證人(一般為父母)共同簽訂《永康市公費培養師范生協議書》。
四、優惠政策
公費培養師范生可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1.在規定修讀年限內享受學費、住宿費的市財政全額補助。
2.在“雙一流”建設高校就讀的,享受每生每年6000元的生活補貼;在其他院校就讀的,享受每生每年4000元的生活補貼。
3.畢業后參照永康市事業單位人才引進程序,經考核、政審、體檢合格的按事業編制(或報備員額制)人員錄用并安排在永康市公辦學校任教服務,約定10年以上(含10年)服務期。
五、政策咨詢
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考生可到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相關事項。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市教育局咨詢電話:0579-86468265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0579-87101360
永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永康市教育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