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東泰安高新區城鄉公益性崗位招聘121人公告(第三批)
2022年泰安高新區城鄉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第三批)
根據《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泰安市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泰政辦字〔2022〕3號)和《泰安高新區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實施方案》(泰高管辦字〔2022〕1號)文件精神,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數量
本次計劃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121個。具體崗位名稱、招聘條件、崗位數量見附件。
二、招聘條件及招聘范圍
(一)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人員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崗位需要的專業和技能;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招用單位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2.已經享受過公益性崗位、企業吸納、靈活就業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滿三年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圍內。
(二)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人員范圍
在泰安高新區北集坡街道城區內居住且進行了失業登記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
1.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家庭成員均處于未就業狀態,且無經營性、投資性收入的家庭。(申請人已婚的核對其配偶就業狀態;未婚或單身的核對其父母就業狀態;單身有撫養子女核對其子女就業狀態)。
2.城鎮大齡失業人員(女性40周歲以上、男性50周歲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齡)。
3.城鎮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
4.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5.城鎮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人員。
6.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
三、招聘崗位待遇
本次開發的城鄉公益性崗位統一實行政府補貼,補貼標準和補貼期限分別為:城鎮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按照不低于我區月最低工資標準,依據崗位類型、勞動時間等因素確定。同一人員崗位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崗位待遇按月發放。社會保險補貼標準參照用人單位為上崗人員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執行。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2年5月13日—5月17日。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社區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用人單位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對申請登記內容、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報名資格。
3.報名地點:報名地點及各單位聯系電話詳見附件。
4.報名材料:
(1)大齡人員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內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城鎮零就業家庭中人員提供居民戶口簿及本人有效期之內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需提供低保證和民政部門認定證明材料。
(4)殘疾人員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內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除上述報名材料外,城鎮公益性崗位報名人員需填寫《泰安高新區城鎮公益性崗位申請報名表》一式三份(見附件2),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
(二)面試測評
1.參加面試測評人員范圍為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
2.城鎮公益性崗位由用人單位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進行面試測評。測評結果公示期不少于3個工作日。
3.擬聘用人選確定后由街道人社所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及相關材料交區人力資源管理部審核備案。
(三)公示
招聘結束后,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情況由泰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天。
(四)培訓上崗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被錄用人員,培訓合格后正式上崗。城鎮公益性崗位由街道或第三方服務機構簽訂城鎮公益性崗位服務協議。協議一年一簽,一年期滿后,根據工作表現情況續簽,城鎮公益性崗位服務協議一般不超過三年。《泰安高新區城鎮公益性崗位服務協議》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五、其他事項
1.用人單位按照《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公益性崗位人員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對補貼發放、人員退出、協議續簽等作出具體規定。
2.應聘人員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及時與招聘單位聯系,因通訊不暢導致的相關后果由本人負責。
附件1:泰安高新區2022年第三批城鄉公益性崗位招聘信息表.docx
泰安高新區人力資源管理部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