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鷹潭市月湖區招聘村工作者25人公告
鷹潭市月湖區公開招聘村(社區)工作者
為深入推進社會治理服務和創新,吸引和鼓勵優秀人才到村(社區)基層工作,進一步優化村(社區)工作者隊伍結構,月湖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村(社區)工作人員。
招聘名額
公開招聘村(社區)工作者25名
招聘條件
1. 考生本人或配偶或本人父母具有月湖區戶籍的居民;
2.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4.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農村、社區工作,熱心群眾工作,品行良好,廉潔奉公;
5.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能調解居民糾紛,熟練操作辦公自動化軟件;
6.身體健康;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有關部門調查核實,不得聘用為村(社區)工作者:
(1)政治上“兩面人”,政治覺悟不高、組織觀念不強、法治意識淡薄的;
(2)受過刑事處罰、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惡問題,加入邪教組織、組織或參與非法宗教活動的;
(3)因涉黃、涉賭、涉毒或聚眾斗毆、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處罰的;
(4)不擔當不作為,長期不履職,近3年有考核不稱職或被評為不合格黨員的;
(5)近3年受過撤銷黨內職務及以上黨紀處分、撤職及以上(政務)處分,或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立案審查調查的;
(6)有嚴重危害集體利益和群眾合法權益行為的;
(7)有嚴重違法用地、嚴重違章建房、嚴重損害生態環境、嚴重失信等行為尚未整改的;
(8)非法組織參與集體上訪,影響社會穩定的;
(9)煽動群眾鬧事、擾亂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眾中影響較壞的;
(10)有拉票賄選或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被查處未滿5年,或以暴力、威脅、賄賂、欺騙等手段破壞或妨礙選舉的;
(11)近3年被責令辭職或免職的;
(12)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報考條件的。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以下程序進行:
1.發布公告。通過公示欄、月湖區政府網站、月湖先鋒微信公眾號等媒體發布公告。
2.報名。報名地點設在月湖經濟大廈635辦公室。報名人員報名時須提供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村(社區)工作者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報名登記表在月湖區政府網站公告公示欄、月湖先鋒微信公眾號下載)、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張。
3.資格審查。區公開招聘村(社區)工作者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資格審查。如果報名人數未達到選聘人數1:2的比例,則按實際報名人數2:1的比例確定招聘名額。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的全過程,如發現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條件的,立即取消其資格。
4.筆試(時間另行通知)。筆試含閉卷考試和電腦操作,總計100分,其中:閉卷考試80分,電腦操作20分。
5.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根據筆試成績,按照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與入闈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列入),主要測試其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素質等,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分值為100分。
6.公示。根據面試成績,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并對其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同時征求本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及街道綜治部門的意見。公示期間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按面試成績順延遞補。半年內若有崗位空缺,可按面試成績順延遞補。
7.體檢。體檢參照錄用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由區公開招聘村(社區)工作者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體檢,如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則按面試成績順延遞補。
8.辦理聘用手續。根據體檢情況,由區公開招聘村(社區)工作者領導小組確定村(社區)工作者聘用人員,并統一調度分配(不服從分配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員與所在鎮、街道簽訂聘用合同。
有關待遇
新聘用的村(社區)工作者實行試用期,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間的基本報酬按擬聘用等級的80%發放;對連續在村(社區)工作3年以上表現優秀的村(社區)工作者,優先考慮進入村(社區)“兩委”任職。
日常管理
村(社區)工作者由各鎮(街道)負責管理,人事檔案存至區人才交流中心,黨團組織關系轉至所在村(社區)。聘用合同由其與所在鎮、街道辦事處簽訂,實行一年一聘,聘用期結束后,參照《月湖區村(社區)干部績效考核辦法(試行)》的要求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報區委組織部、區民政局審定,考核合格的可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聘用期間出現違法違紀行為的,聘用合同自行終止,有關待遇取消。
報名聯系電話
0701-6220128
月湖區公開招聘村(社區)工作者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