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蘇州張家港市新時代文明實踐工作指導中心公益性崗位招聘3人公告
2022年張家港市新時代文明實踐工作指導中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編外)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張家港市新時代文明實踐工作指導中心面向本市開展公益性崗位(編外)人員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簡介
崗位名稱 |
崗位 代碼 |
人數 |
開考 比例 |
學歷 |
專業 |
其他 |
講解員 |
001 |
2 |
1:3 |
本科及以上 |
中文文秘類、 公共管理類、 教育類 |
具有相應學位 |
電工 |
002 |
1 |
1:3 |
大專及以上 |
專業不限 |
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電工作業)證 |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無違法犯罪記錄,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001崗位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6年5月7日至2004年5月13日期間出生);002崗位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及以下(即1981年5月7日至2004年5月13日期間出生)。
4. “專業”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5.001崗位不限戶籍。002崗位限張家港市戶籍,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顧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戶籍(軍人服役部隊)所在地為張家港市的,可以報考,不受戶籍限制。
6.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生;
(2)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
(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
(5)正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7)參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8)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網絡報名和資格審核
1.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本場考試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符合條件者將郵件以“張家港市新時代文明實踐工作指導中心+崗位代碼+姓名”的格式命名,發送至zjgrc_zp@zjghrd.com報名。報名時間:2022年5月7日-2022年5月13日16時,超出規定時間不接受報名。
2.網上報名需提供材料:
報考者登錄張家港人才網(https://www.zjgrc.com/)下載填寫《報名表》并掃描為 PDF 版(報名表里必須含有本人照片);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戶籍證明(指本人戶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請將上述材料電子版添加至郵件附件一并發送至報名郵箱。
3.報名者須對照本《公告》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一經查實,隨時取消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4. 經審核,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其考試資格。
(二)考試
應聘人員經資格審核合格的,發放準考證,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考試采取筆試和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和面試期間,考生均須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工作。
1.筆試。001崗位適用,筆試采取閉卷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50分。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員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不足1:3比例的,按照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
2.技能現場操作考試。002崗位適用,內容為電工基礎知識、檢修檢測基本操作等,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根據技能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員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不足1:3比例的,按照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
3.資格復審環節。
(1)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方式另行公布。經查詢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須按時進行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參加面試資格。
(2)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1個工作日內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陳述申辯。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或技能操作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門(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3)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①應聘人員須出示《報名表》原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書、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
②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復印件由招聘單位留存。
4.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
5.總成績計算。001崗位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的40%加面試成績的60%計算,002崗位總成績按照技能操作成績的40%加面試成績的60%計算,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或技能操作成績高者,筆試或技能操作成績相同則組織加試),進入體檢環節的考生,發放體檢通知。
(三)體檢與考察(政審)
1.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處理)。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2.在招聘各環節中,應聘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切勿變更報名登記的電話號碼。以電話等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補充材料、遞補、復檢、報到等,在規定的時限內未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
3.招聘單位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政審)。考察(政審)期間,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按規定程序取消其錄用資格。
4.因體檢或考察(政審)不合格、以及應聘人員放棄等情況出現缺額時,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和錄用
1.從考試、體檢、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在張家港市人才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及有效聯系方式,對反映人和反映情況將嚴格保密。
2.報考者一旦被錄用,須按《錄用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及時報到,由張家港市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派遣至相關單位工作。如與其他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用或簽約相關手續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3.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2個月(包含培訓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錄用;不合格者,解除勞動關系。
5.錄用人員相關待遇參照市同類公益崗位(編外)人員標準執行。
五、本公告由張家港市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58798680。
張家港市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