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河源市教育教學研究院選調教研員公告
河源市教育教學研究院公開選調教研員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推動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和省、市關于教育教研體系建設的工作要求,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的教研員隊伍,進一步提升我市教研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結合我市實際,經研究,決定公開選調15名中小學(含專門教育)專職教研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河源市教育教學研究院是河源市教育局直屬的正科級事業單位,屬公益一類。主要職能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推進課程改革,指導教學實踐,促進教師發展,服務教育決策。
二、選調范圍
河源市范圍內在編在冊教師或教研員。
三、崗位和薪酬
(一)崗位及要求
詳見《河源市教育教學研究院公開選調教研員職位表》(附件1)。
(二)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聘用人員工資及其他福利待遇按市財政有關規定執行。
四、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政治素質過硬,師德高尚。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捍衛“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遵守職業道德和學術道德,有正確的價值觀,為人正派,積極進取,有團隊合作精神。
3.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懷。熱愛教研工作,熱愛學習,自覺為提高教育質量貢獻智慧。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堅持立德樹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積極推行新課程改革。
4.教育教學業績突出。具有扎實的教育理論功底,教學經驗豐富,組織協調能力強,有一定的教研成果(如論文、課題等)。
(二)資格條件
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相應學科層次教師資格,本科以上學歷且具有高級以上職稱或研究生學歷且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其中普通高中通用技術學科放寬為本科以上學歷且具有中級以上職稱。
2.近3年從事本學段、本專業的教學或教研工作,有6年及以上教學工作經歷,有學科循環教學或畢業班教學經歷(教研員應有指導開展畢業班教學教研的經歷,通用技術學科應具有高一、高二年級教學經歷)。
3.報考中學教研員崗位,所學專業與任教學科、職稱專業三者必須一致。
4.年齡要求45周歲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省特級教師、正高級教師、市級及以上名教師工作室主持人,年齡放寬至5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以公告當天為限。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他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報考。
五、工作程序
本次公開選調教研員工作按照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5月19日至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河源市教育局一樓(地址:河源市源城區越王大道市商務小區)。
3.報名所需材料(原件現場審查后退回,只留復印件)
(1)《河源市教育教學研究院公開選調教研員報名表》(附件2)A4紙雙面打印,另附2張同底大一寸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2)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學歷證書、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在編在職人員需要提供本人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市直公辦學校在編在冊人員需提供本人工作單位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4)所在工作單位出具6年及以上教學工作經歷、有學科循環教學或畢業班教學經歷(教研員應有指導開展畢業班教學教研的經歷,通用技術學科應有高一、高二年級教學經歷)的證明材料。
(5)其他相關榮譽及業績(近三年教學、教研業績)材料。如有下列材料,報名時一并提供:
①特級教師、優秀教師等榮譽稱號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②課題立項通知和結題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③論文發表或獲獎的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④名教師工作室主持人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6)由相關部門出具的個人征信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
(7)報名需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4.資格審核
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核。根據報考者的綜合條件及人崗匹配度等,從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中,擇優確定面試人員。
5.領取準考證
進入面試的人員攜帶身份證原件于5月29日到5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河源市教育局307室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形式,包括試講和答辯兩個環節。面試流程:備課--試講--答辯。
1.試講
(1)時間安排:備課30分鐘,試講15分鐘左右。
(2)成績計算:按100分計算,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按得分的60%計入總成績。
2.答辯
(1)時間安排:8分鐘左右。
(2)成績計算:按100分計算,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按得分的40%計入總成績。
3.考試合格分數線
(1)試講合格分數線為60分(滿分100分),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答辯合格分數線為60分(滿分100分),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2)考試最終成績按照試講成績占60%和答辯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合格分數線為60分(滿分100分)。同一崗位報考者最終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試講成績、答辯成績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4.成績公布時間和方式
面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部門集約”——“河源市教育局”上公布考生成績。
所有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當日公布面試成績。
(三)體檢
按照招聘人數1:1的比例,按同一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若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選調人員體檢工作實施辦法》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根據考生的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如有考察不合格的,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五)公示
根據面試、體檢、考察結果,入選人員名單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如發現有不符合聘用的情形,可結合工作實際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六)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服務年限不少于5年。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下開展,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控措施,必要時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及時在有關網站或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一)行程卡未顯示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及重點關注地區,且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攝氏度的,方可進入現場報名;從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市、縣(區)或重點關注地區返回的人員,還需出示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方可進入現場報名。
(二)報考者需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等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其他事項
(一)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提供的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一律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二)報考者在報名表所填寫聯系地址和電話必須真實,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如因地址不詳或聯系電話不暢通,導致未能按時接到招聘工作的有關通知而耽誤其本人參加考試、體檢、聘用等,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三)聯系方式。咨詢電話:0762-3389677;舉報或者投訴電話:0762-3386355。
河源市教育局
2022年5月6日